案例呈现
16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尼德兰是哈布斯堡帝国的一部分。1516年,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成为西班牙国王。由于他具有多种王室血统,他还兼任勃艮第国王、奥地利大公和尼德兰国王,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为哈布斯堡帝国的查理五世。
查理出生于根特,对尼德兰有较深的感情。在他的统治之下,尼德兰控制了哈布斯堡帝国的大部分贸易活动。这里不仅是哈布斯堡帝国富庶的地方,而且是欧洲经济最繁荣的地区。西班牙在尼德兰大肆搜刮,国库每年收入约一半(250万佛罗林)来自尼德兰,尼德兰民众不堪重负。16世纪前半期,荷兰、弗里德兰、上艾塞尔、根特等地先后爆发起义。
与此同时,欧洲宗教改革的出现,以及新教再洗礼派加尔文教的传播,使尼德兰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间发生了分裂。作为虔诚的天主教徒,查理五世决定消灭尼德兰的新教异端。1550年,查理五世颁布“血腥法令”,规定所有异端(新教徒)一律处死,并没收财产,藏匿或帮助异端者与异端同罪。查理在位期间,尼德兰被处死的异端多达几千人。1556年继承王位的腓力二世也是一个狂热的天主教徒,他把终止宗教改革运动继续蔓延视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从而采取了更加严厉的宗教政策。
1559年,腓力二世同父异母的姐姐玛格丽特成为尼德兰总督后,力图在尼德兰建立铁腕统治。与此同时,奥兰治家族的威廉亲王被任命为荷兰、泽兰和乌得勒支等省的省长。1565年,尼德兰贵族组成以威廉亲王为首的“贵族同盟”,并于次年向女总督提交了一份由200多名贵族签名的请愿书,要求停止迫害新教徒,召开三级会议。同年,一些工业城市爆发了破坏圣像运动,是为尼德兰革命的开端。随着这场运动的迅速蔓延,腓力二世于1567年派阿尔瓦公爵率领1.8万人的军队赴尼德兰平叛。阿尔瓦公爵一到尼德兰便组织了“血腥委员会”,对尼德兰进行恐怖统治,判处死刑和没收财产是常见的处罚。阿尔瓦公爵的恐怖统治持续了七年之久,共有9000多人被“血腥委员会”逮捕和审讯,1000多人遭到处死或流放,其中包括很多社会名流。
为了维持军队开支,1569年,阿尔瓦公爵在尼德兰增加了几种新税:第一,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征收1%的财产税;第二,土地买卖契税5%;第三,10%的商品交换税。尽管这些税实际上从来没有收上来过,但却引发了许多怨恨,商人和市民纷纷加入反对西班牙的“贵族同盟”之中。从1572年起,尼德兰北方地区爆发了多次起义。这一年夏天,北方的荷兰和泽兰两省摆脱了西班牙的统治,威廉在北方各省议会上被推选为总督。次年年底,北方的乌得勒支、弗里斯兰、上艾塞尔、海尔德兰也相继独立,北方七省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联省国家。
1575年,腓力二世宣布财政破产。西班牙的尼德兰驻军因得不到军饷而四处抢掠。安特卫普的西班牙军队不仅杀害了7000名市民,而且毁坏了三分之一的城区。这次事件被称为“西班牙暴行”。
“西班牙暴行”和西班牙军队在尼德兰南方的公开抢掠促成了尼德兰南方和北方的联合,双方签订了《根特协定》。协定规定:第一,恢复威廉为荷兰、泽兰和乌得勒支省的省长职务;第二,在尼德兰三级会议采取合法行动之前,反对宗教异端的法令暂停实施;第三,释放被宗教裁判所关押的囚犯,归还他们被没收的财产;第四,禁止任何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的行动;第五,加尔文教在荷兰省和泽兰省被承认为唯一合法的宗教。《根特协定》签订后,南方各省许多城市发动起义,赶走了西班牙军队,建立了政权。
1578年,腓力二世任命玛格丽特之子亚历山大·法奈斯为尼德兰总督。由于害怕加尔文教派占据优势,尼德兰南部一些天主教省开始进一步缓和与腓力二世的关系。为了分化南北各省,法奈斯承诺,倘若尼德兰各省和各城市支持天主教信仰并重申对西班牙国王的效忠,那么他将逐步撤出西班牙驻军,废除因为镇压革命而强加的税收,恢复各省和各城市的自由权利。
1579年,尼德兰南部诸省信奉天主教的贵族成立“阿拉斯联盟”,宣布废除《根特协定》,保证维持天主教信仰,效忠国王。西班牙再度控制了尼德兰南部。于是,信奉加尔文教的北方各省以《根特协定》为基础,形成了更为紧密的“乌得勒支联盟”,宣誓将与西班牙斗争到底,直到摆脱西班牙赢得独立,任何省不得单独与西班牙媾和。“乌得勒支联盟”为日后成立联合七省的政府奠定了基础。
1581年,北方各省的三级会议通过了《弃国宣誓》(Oath of Abjuration),公开宣布尼德兰独立,废黜腓力二世,成立联省共和国。《弃国宣誓》声称:
“众所周知,一个王子受上帝指派成为国王统治人民,是要保护他们免受压迫和暴力,就像牧羊人保护羊群一般;然而,上帝创造的人民并非国王的奴隶,并不是不问是非盲目地听从他的命令,相反,国王应该为他的国民着想……如果一个国王不能做到这一点,而是压迫他的人民,总是伺机破坏他们古老的习俗或者权利,强迫他们像奴隶一样服从,他就不再是人民的国王,而是一个暴君,所以人民……不仅不能让他继续统治,而且还要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选择一位称职的国王。这是……自然法则赋予人民的自卫权利,我们还要传至子孙后代,甚至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3]
至此,北方七省组成了联省共和国,南方十省仍在西班牙统治之下。腓力二世以2.5万枚金币悬赏威廉的首级,并派出更多军队去镇压联省共和国。1584年,威廉被暗杀于代尔夫特,法奈斯的军队屡被联省共和国军队打败。威廉之子马里斯继承父亲遗志,继续领导北方各省与西班牙战斗。1598年,腓力二世去世,西班牙实际上已经无力扑灭尼德兰革命了。1609年,双方签订十二年停战协定,西班牙事实上承认了联省共和国。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西班牙被彻底削弱为二流国家,被迫正式承认联省共和国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