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呈现
16—18世纪欧洲列强纷纷在北美建立殖民地。法国人建立了新法兰西(包括圣劳伦斯流域下游大潮区,密西西比河流域等处);西班牙人建立了新西班牙(包括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广大地区)。17世纪初,英国开始向北美移民。最初的移民主要是一些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艰苦的工人以及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
1607年,一个约一百人的殖民团体一路奔波抵达了弗吉尼亚一个河口,建立了詹姆士镇,这是英国在北美所建的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在以后150年中,陆续涌来了许多的殖民者,定居于沿岸地区,其中大部分来自英国,也有一部分来自法国、德国、荷兰、爱尔兰和其他国家。到达殖民地的大多数是西欧贫苦的劳动人民,也有贵族、地主、资产阶级,以英国人、爱尔兰人、德意志人和荷兰人最多。移民中有逃避战祸和宗教迫害者,有自愿和非自愿的“契约奴”以及乞丐、罪犯,还有从非洲被贩运来的黑人。
1620年,一批移民乘“五月花号(Mayflower)”到北美并在船上制定《五月花号公约》。在11月11日于普利茅斯上岸,船上41名自由成年男性签署共同遵守《五月花号公约》。内容为组织公民团体、拟订法规等,奠定自治政府的基础。
沿着“五月花号”开辟的自治之路,新大陆的民主制度逐渐发展起来。英属北美殖民地与法属和西班牙属美洲殖民地比较,前者拥有较多的民主。经过数代移民励精图治,艰辛刻苦地经营开发,到18世纪下半叶,英国殖民者已经在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分别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这13个殖民地初步奠定了英属北美殖民地的雏形,它们的地理分布犹如富兰克林在《宾夕法尼亚报》上画的分成几段的蛇的形状。今天美洲大陆上的主要居民是从欧洲来的。远离老家,劈波斩浪而来的欧洲人在新大陆上过着比同时期欧洲社会普遍更加民主的生活,人民主权原则主宰整个美国社会,特别是美国人在他们革命之前就已实行人民主权原则,这就集中体现了北美新大陆的优越与民风民情。
在美国独立前100多年的社会发展中,民主、自治的春风微微吹拂,美利坚人的民族性格在风雨浸润中慢慢打磨而成。这样的政治氛围为独立后美国的发展奠定了文化基础,对后来美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主要是积极的影响。
在18世纪中期,殖民地的经济、文化、政治相对成熟,殖民地议会仍信奉英王乔治三世,不过他们追求与英国议会同等的地位,并不想成为英国的次等公民,但是此时英法的七年战争结束,英国急于巩固领土,便向北美殖民地人民征租重税,乔治三世一改放任政策,主张高压手段。因此引发殖民地人民反抗,如“没有代表就不纳税”宣言、“波士顿惨案”、“不可容忍的法案”等。殖民地人民于1775年4月在莱克星顿和康科特打响“莱克星顿的枪声”,揭开美国独立战争的前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