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金钱至上的商业精神对荷兰的独立、政权建立以及全球贸易网络的建立都起到了积极的影响。首先,凭借金钱至上的商业精神,荷兰商人通过世界各地的贸易为独立战争开辟财源。荷兰人一边打仗一边经营自己的生意,仗是打打停停,钱是源源不断,因此有持续支持战争的经费,荷兰与西班牙战争持续80年(八十年战争)。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签订《明斯特条约》,承认荷兰独立。其次,重视经济利益的传统影响了荷兰某些地方政权的建立形式,荷兰人用货币购买了领主的城市管理权。没有流血,没有杀戮,实现了权力的和平交接。这就使荷兰在独立过程中不但内部力量没有耗散,同仇敌忾,抗击外敌,而且经济没有受到阻滞,继续发展,同时营造了宽容务实的政治氛围,为荷兰的民族文化建构提供了典范。再次,荷兰共和国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的政治权利的国家”,国家的政治权力掌握在商人手中,政府的行事既要兼顾商人利益,又要兼顾商业利益。在发行国债时,议会将利率定得低,从而降低了偿债数额,使得政府能够很快以极低的利率清偿债务、贴现、贷款,荷兰的国际声誉大大提高,筹措资金的能力显著提升。
然而,金钱至上的价值观也潜伏着危机,对独立战争和“黄金世纪”的结束起到负面影响。一方面,荷兰人视商业利益为最高利益,一切道德准则都必须遵循这个原则。在独立战争中,只要利润超过风险,荷兰商人竟然愿意把木材、粮食、布匹等物资运给他们的敌人西班牙。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强烈主张:“东印度公司夺得的要塞和堡垒不应被看作是国家的战利品,而应看作是商人的私有产业,商人有权把这些产业卖给他们愿意的任何人,即使是西班牙国王或者联合省的其他敌人。”抱持这种观念,东印度公司贷款给国家的敌人,西班牙或英国等君主。荷兰商人把商业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损害了国家利益。与此同时,18世纪的荷兰人把大笔资金投资到国外,尤其是当投资外国工业的利润率(6%—7%)高于投资本国工业的利润率(4.5%—5%)时,荷兰人更是毫不犹豫地把资金注入国外。18世纪的荷兰成为世界的大债主。他们掌握了英国国债的大部分,每年可以从中获得2500万盾的利息。法国向荷兰借款2500万盾,西班牙、俄国、瑞典和一些德意志诸侯国向荷兰借贷3000万盾。那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商人更是纷纷转向借贷资本。18世纪初,阿姆斯特丹市长德·哈泽个人财产的三分之二也被用于国外信用借贷。[15]到18世纪末,荷兰资本主义已经由商业资本主义转向借贷资本主义。大量资金用于放贷,固然让荷兰人牟取了高额利息,但这也导致荷兰工业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从而错失了酝酿和发生工业革命的良机。
另一方面,荷兰在战胜西班牙后,不愿把钱花在国防建设上。荷兰政治家德维特写道:“在和平时期,荷兰人害怕跟别的国家闹翻,所以不会让自己的军事力量变得强大起来。荷兰人就是这样,他们的性格缺点是,除非战争到了眼前,不然他们绝不会心甘情愿地把钱花在国防上的。”[16]荷兰人过于自信,轻忽了国防尤其是海军建设,最终被英国取而代之,“黄金世纪”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