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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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兰的独立肇始于1566年的请愿运动,表面上看是由于西班牙对当地的宗教迫害,但其根本原因在于哈布斯堡王室对尼德兰经济上的压迫。查理五世虽然惩办异教徒,但却没有介入尼德兰的其他事务。在查理五世退位之前,尼德兰因新教异端被处死者已不在少数,有人曾说以万计,最低限度也以千计。然而,腓力二世却在排斥异端的同时,借着宗教问题整饬尼德兰的内部管理权。

腓力二世一方面计划在尼德兰全境创设新主教区(bishoprics),以宗教来驯服当地民众,俨然一种政教合一的趋势,另一方面又维持常备军,以武力作后盾,维持在尼德兰的统治。西班牙的军费负担也加之于当地人民,间接又多了一个增税的威胁。1566年初的请愿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各地的示威运动风起云涌。有些城市将天主教堂里的圣像捣毁,同时也有不少下层民众,对政府没有在几次大洪水中予以适当的救济而使食物价格高涨,表示愤慨。教堂征收什一税和法庭的蛮横引起民众的不满。商人们不堪西班牙的经济掠夺,认为如果能够独立于西班牙,他们的生意会蒸蒸日上。尼德兰的贵族们则相信腓力二世的种种做法是在侵犯他们历史上的特权。

因此,当腓力二世把手伸向尼德兰人的钱袋子时,只重视货币的尼德兰人终于在沉默中爆发,展开了反对西班牙的战争。用尼德兰独立运动学者莫特里的话说:“关于对上天问题之解释,很多人可能因威迫利诱而放弃了他们的宗旨。宗教上的事,人性经常是可以揉转混合的。一到物质上财政上的事,抵抗强权,才会众心一致。”[4]这一说法表明,16世纪尼德兰的宗教争端实为其表,而其他很多社会经济特权等问题则为独立运动的根本原因。

《弃国宣誓》是一份既有宗教色彩又有平等意味的独立宣言。宣言认为,如果国王不能照顾民众的利益,反而破坏他们古老的习俗或者权利,民众就有权利推翻国王,另立政府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其核心精神在于,统治者是管理者,应当对民众负责,民众可以废黜不负责任的统治者,这一思想也成为建立现代民主政府的核心精神。这份贯穿加尔文主义精神的文献成为一百多年后美国《独立宣言》的范本,杰弗逊在其自传中曾说到“荷兰起义”给了第二次大陆会议以明确的信心,人们因此相信美国独立革命同样会取得胜利。有学者认为杰弗逊起草《独立宣言》时有意从《弃国宣誓》中吸收了有益成分,约翰·亚当斯则说:“美国的每个州都特别研究了荷兰独立法案,欣羡之、效法之”,他还认为,相似的争取独立的过程将使两国紧密团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