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古典民族,按照它們的文化的靜态的欧几里得精神,都是些可以想象得到的体积最小的实体单位。民族不是希腊人或爱奥尼亚人,而是每个城市中的德謨,德謨是成年男子的联合,在法律上,而且在民族意义上,上限是英雄类型,下限是奴隶。〔40〕統一运动是早期所发生的一种神秘过程,即乡村居民放弃自己的村落,集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市鎭,它标志古典民族在具有自我意識以后把自己构成这样一种民族的时刻。我們还可以从荷馬时代〔41〕到伟大的拓殖时期找出这种形式的民族稳固地构成的方式。它恰恰符合古典的原始象征:即,每个民族是一个实体,是可看见、可检視的,是一种σωμa(实体),是对地理空間观念的明确否定。
意大利的埃特魯里亚人同“航海民族”中具有同样名称的人在体质上或在語言上到底相不相同,皮拉斯斋人或丹奈人的前荷馬时期的单位同以后具有多里斯或希腊名称的人到底有什么关系,对古典历史是不重要的。如果,公元前1100年左右时有多里斯的和埃特魯里亚的原始民族(这是可能的),但一个多里斯或一个埃特魯里亚的文化民族是决不存在的。在托斯堪尼,也象在伯罗奔尼撒一样,那里只有城市国家,即民族点,它們在拓殖时期只能加多,决不能扩大。罗馬的几次埃特魯里亚战爭永远是对付一个或几个城市的,〔42〕波斯人和迦太基人所遭遇的民族也是这一类型的。象十八世紀时代一样說什么“希腊人与罗馬人”(我們现在还这样說)是完全錯誤的。我們理解的一个希腊“民族”是一种誤解——希腊人自己从来不知道有这样一种观念。“希腊人”这一名称約始于公元前500年,它并不表示一个民族,而表示古典文化人类的集合体,表示他們的各民族的总和,〔43〕以别于“野蛮的”世界。罗馬人是一种眞正的都市民族,只能設想他們的帝国是无数民族点的形式的,是城社,他們在法律方面和在其他方面一样,把帝国中的一切原始民族都化为城社。〔44〕当这种样式的民族感情被消灭时,古典的历史就到了尽头。
我們的任务——历史家的最沉重的任务之一——是要一代又一代地去追溯“古典晚期”地中海东部古典民族的悄悄消失和一种新的民族精神、即枚斋精神的日益有力的輸入。
一个枚斋类型的民族是同信仰者的团体,这群人都知道救世的正确道路,在精神上他們彼此之間是被这种信仰的僉議原則〔45〕所連結起来的。人們由于具有公民权而属于一个古典的民族,但由于履行神圣的行动而属于一个枚斋的民族——这种行动就是犹太人的割礼,曼第安敎徒或基督徒的特殊形式的洗礼。非信徒之于枚斋民族犹象异邦人之于古典民族一样——不跟他来往,不跟他发生婚姻关系——这种民族隔离很利害,以至在巴勒斯坦,一种犹太人的阿拉米方言和一种基督徒的阿拉米方言肩并肩地形成起来。〔46〕浮士德型的民族,虽則必然地同一种特定的信仰有关,但不与特定的懺悔有关;古典民族在类型上不排斥对不同祀拜的关系;但枚斋民族不多不少地只包括这一枚斋敎会的或那一枚斋敎会的观念所包括的。在精神上,古典民族是和城市相連系的,西方民族是和景色相連系的,但阿拉伯民族旣不知有祖国,也不知有国語。在外表上,它的特殊世界观只在每个这类民族誕生时立即发展的特有文字中表现出来。但正因这个原故,一种枚斋民族感情的内在精神和潜伏力量——事实上是一种魔力——使我們这种浮士德式的、注意到了没有家的观念的人把它看成了一种完全不可理解的和神秘的东西。这种暗中的、本身牢实的結合(例如在西方民族家庭中的犹太人的結合)就是“罗馬法”(这是古典的称呼,实际上是阿拉米人所創造的)中所謂“法人”的概念,〔47〕这个概念只是对于一个团体的枚斋式看法。流亡后的犹太敎远在任何人发现这个概念之前就是一种法人。
在这种演化之前的原始人主要是些部落团体,其中有南阿拉伯的米内人,〔48〕他們大約出现于公元前第一千年代开始时,他們的名称在公元前第一世紀中消失了;說阿拉米語的迦勒底人也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作为氏族部落出现了,在公元前659至539年統治了巴比伦世界;流亡前的以色列人〔49〕及居魯士的波斯人〔50〕也都是些部落团体。居民們已經强烈地感到这种形式,因而亚历山大时期以后在各处发展起来的僧侶們就接受了已經解体的或虛构的部落的名称。在犹太人和南阿拉伯的薩巴人当中,他們叫做利未人;在米太人和波斯人当中,他們叫做枚斋(仿照一种已經消亡的印度部落的名称);在新巴比伦宗敎的敎徒中,他們叫做迦勒底人(也是仿照一种已解体的氏族部落的名称)。〔51〕但是,在这里,也象在所有其他文化中一样,民族一致的力量完全凌駕了原始人的古老的部落安排。正如罗馬民众不成問題地包含了許多起源大不相同的民族成分,法国人的民族包含了撒利克法兰克人、罗馬人和古克勒特土著一样,枚斋民族也不再把起源看做一种区别的标志。当然,这种过程是非常漫长的。对馬卡比时期的犹太人,甚至对初期哈里发們的阿拉伯人,部落还是很重要的;但对于这个世界中精神上已經成熟了的各种文化民族,如他勒目法典时期的犹太人,它就不再具有任何意义了。有信仰的人就是有民族的人——那怕只是承认其他标准就是亵凟的。在早期基督敎时期,阿狄阿俾泥〔52〕的君主和他的人民一起集体改信犹太敎,并且他們事实上就全都并入了犹太民族。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阿美尼亚的貴族,甚至适用于高加索的部落(它們在当时一定已經大规模地犹太化了),并在相反的方向适用于阿拉伯的比杜因人,一直到极南方,此外还适用于远及察德湖的非洲部落。〔53〕显然,这里,对这类种族差异甚至具有一种民族的共同的感情証明。据說甚至今天犹太人在自己人当中一眼就能区别各种大不相同的种族,并且在东欧的犹太人住区,人們能够淸楚地辨識各种“部落”(按旧約的意义)。但是,这一切全不构成民族的差别。根据丰·艾尔克特,〔54〕西欧的犹太型普遍地分布在各种非犹太人的高加索民族当中,而根据威森堡,〔55〕則这种犹太型并不出现在南阿拉伯的长头型犹太人中,在那里,薩巴人的墓刻表现出一种几乎可以认为是罗馬人或日耳曼人的人类类型,这种类型是这类犹太人的祖先,他們至少在耶穌誕生时就已由于传道者的努力改了宗。
但是这种部落性的原始人融成波斯人、犹太人、曼第安敎徒、基督敎徒等枚斋民族的情形一定曾經相当普遍地而且大规模地出现过。我已經注意到了一件具有决定性的事实,就是,远在公元开始之前,波斯人不过代表一个宗敎团体,当然,由于接受了馬茲达敎信仰,他們的人数就无限地增多了。巴比伦宗敎在那个时候消亡了——就是說,它的信徒一部分变成了犹太人,一部分变成了波斯人——但从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宗敎,精神上不同于犹太的和波斯的宗敎,是一种占星的宗敎,它具有迦勒底人的名称,它的信徒构成了一个眞正說阿拉米語的民族。从这种迦勒底一犹太一波斯民族的阿拉米居民中首先出现了巴比伦的他勒目法典、灵界知識和摩尼的宗敎,其次在伊斯兰时期出现了苏菲派和十叶派。
另外,正如从以得撒所见到的,古典世界的居民,也是作为枚斋型的民族而出现的。在东方的成語中,“希腊人”意指所有信仰很溶祀拜的、被古典晚期信仰的愈議原則联系在一起的一切人們的集合体。希腊化的城市民族在图景中不再存在了,这种图景表明只有一个信徒們的即“秘仪的崇拜者們”的团体,他們在希力奥斯、朱匹忒、密司拉、至尊的上帝的名目下崇拜一种雅威或阿拉。在整个东方,希腊主义是一个明确的宗敎概念,在这方面,这一概念是和当时的事实本身完全相符的。城邦的感情几乎消灭了,一个枚斋民族旣不需要家,也不需要具有起源的团体。甚至那造成土耳其斯坦和印度河流域的改宗者的塞琉西帝国的希腊化文化,在内在形式上也是和波斯人及流亡后的犹太敎有关連的。后来,阿拉米人坡菲力,柏罗提那的門徒,企图把这种希腊主义按基督徒和波斯人的模样組成一种祀拜敎会,朱理安皇帝把它提高成为国敎——这不仅是一件宗敎性的行动,而且主要地是一件民族性的行动。当一个犹太人奉祀索尔或阿波罗的时候,他因此就成为希腊人了。例如阿摩尼阿斯·薩加(死于242年)、柏罗提那的老师并可能也是阿利振的老师,就是“从基督徒变成希腊人”的;同样,坡菲力是天生的馬勒古,〔56〕而且(象“罗馬的”法学家阿尔匹安一样)〔57〕是推罗的腓尼基人。〔58〕在这些例子里,我們发现,法学家和国家官吏采用拉丁名字,而哲学家則采用希腊名字——从现代的和宗敎的研究工作中的語言学精神看来,按古典城市民族的意义把这些人看成罗馬人和希腊人从历史上看来就是十分合理的了!但是,伟大的亚历山大里亚人中有多少只是枚斋意义的希腊人呢?从出生的观点看来,柏罗提那和带奥蕃塔斯〔59〕难道没有可能是犹太人或迦勒底人嗎?
然而,基督敎徒从一开始也觉得他們自己是一种枚斋型民族,而且,其他的人,希腊人(“异敎徒”)及犹太人对他們也是这样看待的。十分合乎邏輯地,后者把他們脫离犹太敎看做是极大的背信,前者把他們的传道活动渗入古典城市看成是一种侵略和征服,而基督敎徒則从自己一方面把它种信仰的民族称为τ à εθvη。〔60〕当一性派和聶斯托利派从正敎中分裂出来的时候,新的民族产生了,新的敎派也产生了。自从1450年以来,聶斯托利派被麻·希蒙〔61〕所統治,麻·希蒙旣是他的民族的君主,又是它的敎长,与苏丹相反,他占有很早以前犹太人的勒西、加留泰在波斯帝国中所占有的完全同样的地位。〔62〕如果我們想要理解基督徒后来的多次受难,对这种发自特定的和确切的世界感情因而以一种先驗的确定性而自明的民族意識是不能予以忽視的。枚斋国家是和正敎信仰的概念分不开的。哈里发政权、民族和敎会形成一个紧密的单位。阿狄阿俾泥是作为国家归向犹太敎的,奥茲尔欧尼約在200年时(这样快!)从希腊敎界轉到了基督敎界,阿美尼亚的宗敎在第六世紀从希腊的变为一性派的。这些事件中的每一件事都說明了一个事实,就是国家和作为一个法人的正敎团体是等同的。〔63〕如果基督徒住在伊斯兰的国家,聶斯托利派住在波斯人的国家,犹太人住在拜占廷人的国家,他們就不是而且不可能作为非信徒而属于那个国家了,結果是仍由他們自己的司法权去管轄。〔64〕如果由于他們的人数的关系或他們的传道精神的关系,他們对国家与信仰团体的同一性的继續成为威胁时,迫害就成为全民族的責任了。由于这个緣故,“正敎的”(或“希腊的”)基督敎徒首先在波斯帝国受了难,随后受难的是聶斯托利派的基督敎徒。戴克里先作为“哈里发”〔65〕(君主兼上帝)也把帝国同各种异敎的祀拜敎会連結起来,并且眞誠地把自己看做是这些信徒的大敎主,他不能逃避压制第二种宗敎的責任。君士坦丁改变了“眞正的”敎会,并在这一行动中改变了拜占廷帝国的民族。从此以后,希腊的名称慢慢地传到了基督敎的民族中,特别是传到了那被信徒首領的皇帝所承认并准許加入大宗敎議会的基督敎民族中。因此就有拜占廷历史图景的不明确的輪廓——290年在結构上是古典帝国的,但实质上已經是一个枚斋的民族国家;在312年改变了民族而未改变名称。在“希腊人”这种名称之下,首先是异敎作为一种民族和基督敎徒作战,然后是基督敎作为一种民族攻打伊斯兰。在后一战爭中,伊斯兰本身也成了一种民族(阿拉伯人),民族就愈来愈深刻地在各种事件上打上了自己的烙印。因此,现在的希腊人是枚斋交化的产物,它首先被基督敎所发展,然后被这种宗敎的神圣語言所发展,最后被这种宗敎的名称所发展。伊斯兰从謨罕默德的故乡同自己一道带来了阿拉伯的名称,作为它的民族的标志。把这些“阿拉伯人”和沙漠上的比杜因部落等同起来是錯誤的。創造那具有热烈的和富于特征的心灵的新民族的是对新信仰的一致。它的統一也象基督徒、犹太人或波斯人的統一一样,不是从种族和家乡中派生出来的,所以它并不“迁徙”;它的大扩张是由于它把大部分早期的枚斋民族并入了己身之故。随着公元后第一千年代的結束,这些民族全都变成了各种費拉民族的形式,自从那个时侯起,土耳其統治下的巴尔干的基督敎民族、印度的祅敎徒及西欧的犹太人,就是作为費拉而生存的。〔66〕
在西方,从鄂图大帝(936—973年)时期以来,浮士德型的民族愈来愈明显地出现了,在这些民族当中,加洛林时期的各种原始民族很快地解体了。〔67〕在公元1000年时,那些“最关重要”的人們已經到处在开始感到自己是德国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法国人;而不到六个世代之前,他們的祖先在心灵的深处还是法兰克人、伦巴第人和西哥特人。
这种文化的民族形式也象它的具有追求无限的傾向的哥特式建筑和微积分学一样,是建立在空間的和时間的意义上的。这种民族感情首先包含一种地理的眼界,从时代和交通手段来考虑,这种眼界不能不說是广大的,是其他文化中所无与匹敌的。祖国的广袤是一个个人很少看到它的边界、可是要保卫它并为它而死的地区,它的象征性深度和力量是其他各个文化的人类所永远不能理解的。枚斋民族并不这样具有一种现世的故乡;古典民族則只把它当作一个焦点。哥特时代把来自阿的治河两岸的人們和住在立陶宛的敎团城堡中的人們結成一个感情上的团体的现实,甚至在古中国和古埃及也是不可想象的,这种现实同罗馬和雅典的现实成为最尖銳的对比,在罗馬和雅典,人民的每个成員經常都能看到其余的人。
更强有力的是对时間距离的感受性。在祖国观念(它是民族存在的一种后果)完全没有出现之前,这种热情引起了另一种观念——即朝代的观念——由于这种观念,浮士德型的民族才出现了。浮士德型的民族是历史的民族,是觉得自己不是由于地点或信仰一致,而是由于历史而联系在一起的团体;共同宿命的显著象征和容器是統治“家族”。对于埃及人和中国人,朝代是另一种意义的象征。在这里,作为一种意願和一种活动,它所表示的是时間。我們曾經怎么样,我們将要怎么样,都表现在一个世代的存在上;我們对这件事的感觉是非常深刻的,不是統治者的无足輕重所能推翻的。有关系的不是人而是观念,为了这一观念,千千万万的人常常在家系的爭执中怀着信念走向死亡。从古典的见解看来,古典历史只是从一刹那到另一刹那的一連串偶然事件;枚斋历史从它的成員們看来是一种世界計划在人类中并通过人类的逐步实现,这种世界計划是上帝所設計的并在开天辟地与洪水泛滥之間得到完成的;但是在我們的心目中,浮士德型的历史是有意識的邏輯的一种独一的、伟大的願望,为了履行这种願望,民族是由它們的統治者所領导和代表的。这是一种种族特质。它不具有且不能具有理性的基础——它仅仅被感到是这样,因为曾經被感到是这样,所以日耳曼迁徙时期的伙伴信任感发展成为哥特时期的封建性忠信,巴罗克时期的忠誠及十九世紀的似乎非朝代的单純爱国心。我們对于这种感情的深刻性和高貴性不应作出錯誤的判断,因为有的是无数发伪誓的臣民〔68〕及朝臣們阿諛奉承和庶民們趋炎附势的永恒的喜剧。一切伟大的象征都是精神的,只有在它們的最高形式中才能被理解。一个敎皇的私生活对敎皇政治的观念毫无关系。獅子亨利的背信〔69〕就說明了,在民族形成的时期中,一个眞正的統治者是怎样充分地感到“他的”民族的命运是体现在他自己身上的。他在历史面前代表那种命运,有时要以自己的荣誉作代价去代表。
西方的一切民族都有其朝代的源流。在罗馬式的甚至在早期哥特式的建筑中,加洛林原始人的心灵还在顫动。没有法国的或德国的哥特式,只有撒利克的、萊因的和士瓦本的哥特式,正如有西哥特的(北西班牙、南法兰西)、伦巴第的和薩克逊的罗馬式一样。但在这种心灵上面,立即散布了那由种族人物組成的少数人,他們感到作为一个民族的成員是一种伟大的历史任务。由于这少数人就产生了历次的十字軍远征,在这些远征中就眞正有了法国的和德国的武士。浮士德式的民族的特征是,他們意識到了他們的历史的方向。但是这种方向是附丽在世代相传上的,所以种族理想的性质完全是家系的——甚至达尔文主义及其家世和遺传学說也是对哥特人宗系的一种諷刺——同时,作为历史的世界,当每个人都生活在这种世界平面时,不仅包括統治者或其他人的个人的家系,而且也包括作为全部历史事故的基本形式的民族的族系。〔70〕要有非常准确的观察力才能領会,这种浮士德式的家系原則及其門第相当(Ebenbiirtigkeit)和血統純粹的著名历史概念,由于历史特点之故,对于埃及人和中国人是陌生的,正如它对罗馬貴族和拜占廷帝国是陌生的一样。另一方面,我們的农民或城市貴族如果没有这一原則却是不可想象的。我在上面所已經分析过的民族一詞的科学概念主要采自哥特时期的家系意义。关于民族都有他們的族系的看法使得意大利人因为自己是罗馬的后裔而感到驕傲,使得德国人因为追忆他們的条頓祖先而感到驕傲,这是和关于英雄和神祇的无时間性后裔的古典信念大不相同的。最后,在1789年以后,当祖国語言的概念适合朝代原則时,关于一度成为一种原始印欧民族的純科学的幻想就变成了一种被人深深地感到的“雅利安种族”的族系,在这过程中,“种族”一詞几乎就成了一种宿命的名称。
但是,西方的“种族”并不是各大民族的創造者,而是它們的結果。在加洛林时代,种族一个也没有出现。是武士的阶級理想用各种方式在德国、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創造性地发生作用,并使广大的地区对那在各别民族中被感到和經驗到是种族的东西銘記不忘。我已經說过,門第相当(peer-age,Ebenbiirtigkeit)和血統純粹的观念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这种观念是历史的,对古典世界是陌生的。由于統治家族的血統和整个民族的宿命、整个民族的存在凝成了一体,所以巴罗克时代的国家体系具有族系的結构,大多数的重大危机采取了朝代更迭的战爭形式。甚至使世界政治組織稳定了一个世紀的拿破仑的不幸毁灭也是由于一个冒险家胆敢用自己的血統去驅逐旧朝代的血統,由于他攻击一种象征,使对他的反抗变成了一种神圣的历史任务之故。因为所有这些民族都是朝代宿命的結果。世上之所以有一种葡萄牙的民族、西班牙的美洲之所以有一个葡萄牙的巴西是1095年勃艮第的亨利伯爵的婚姻的結果。世上之所以有瑞士人和荷兰人是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的結果。洛林之所以是一个地方的而不是一个民族的名称是罗塔尔二世絕嗣的結果。
把查理曼时代的分散的原始人凝成德意志民族的是愷撒观念。德意志和帝国是两个分不开的观念。霍亨斯陶棻朝的崩潰意味着一个大朝代被一撮小朝代所取而代之了;哥特型的德意志民族甚至在巴罗克时期开始之前——就是說,当民族观念在領导城市如巴黎、馬德里、伦敦和維也納中被提到更高的智性水平的时候——精神上已經被粉碎了。所以老一套的历史說,三十年战爭毁灭了繁盛的德意志。不是这样的;事实上三十年战爭之所以能以这种不幸的形式出现,适足以証实和表明一种早已完成了的衰征——它是霍亨斯陶棻家族崩潰的最后結果。再难有更具說服力的証据可以証明浮士德式的民族是朝代的单位了。但是,撒利人和霍亨斯陶棻家族也从罗馬人、伦巴第人和諾曼人当中——至少在观念上——創造了一种意大利民族。只有帝国才使他們有可能向罗馬时代伸手求助。虽則外来的势力引起了城里人的仇視,拆散了两个最初的等級,使貴族归属于皇帝,使僧侶归属于敎皇;虽則在敎皇党和皇帝党的这类冲突中,貴族很快地失去了它的重要性,敎皇統治通过反朝代的城市取得了政治上的最高权力;虽則最后只剩下一些掠夺成性的国家在糾纏不淸,它們的“文艺复兴”式政治反对哥特帝国的远大的世界政策,如同米兰从前反对过紅胡子腓特烈的意志——然而一个統一的意大利的理想、一个但丁曾为其牺牲他的生活安宁的理想是伟大的德意志皇帝們的一种純朝代性的創造。文艺复兴的历史见識是城市貴族的,它把民族从自我滿足的道路上引到了可以想象的远处。在整个巴罗克和罗可可时期,土地被降低到一种仅仅作为外来家族的权力政治的抵押品的境地。直到1800年以后,浪漫主义才兴起了,并以一种使它成为一份政治力量的强度重新喚醒了哥特式的感情。
法国民族是由它的国王們从法兰克人和西哥特人中鑄造出来的。1214年在部焚,它第一次学会了感到自己是一个整体。〔71〕更重要的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創造,它使旣不是由言語,也不是由于民族情感、又不是由于传統而連結在一起的一种居民中出现了一个奥地利民族,奥地利的民族性表现在保卫馬利亚·德利撒和反抗拿破仑两件事上——这是它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考驗。巴罗克时代的政治史主要是波旁家族和哈布斯堡家族的历史。卫廷家族的兴起代替了威尔夫家族,这說明了为什么800年的“薩克逊”在威悉尔河流域,而今天在易北河流域。朝代性的事件,最后还有拿破仑的干涉,使巴伐利亚的一半分享了奥地利的历史,使巴伐利亚国家的大部分由弗兰哥尼亚和士瓦本組成。
西方最晚的民族是普魯士,象罗馬人是古典城邦情感的最后創造、象阿拉伯人是一种宗敎一致性的最后产物一样,它是霍亨索伦王家的一种創造。在非尔柏林,〔72〕这个年輕的民族获得了人們的承认;在洛斯巴哈,〔73〕它为德国赢得了胜利。是歌德用他对于历史轉折点的准确眼光把当时的新的“明娜·封·巴尔赫姆”〔74〕一剧描写成为具有特殊民族内容的德意志詩歌。德国一举而再发见它的詩歌語言,这是又一个例子,一个非常重要的例子,說明了西方諸民族是怎样按朝代划定自己的界限的。霍亨斯陶棻統治瓦解时,德国的哥特式文学也瓦解了。以后各世紀——一切西方文学的黄金时代——各处出现的文学不配称为哥特式的。但是,由于腓特烈大帝的胜利,一种新的詩詞开始了。“从萊辛到赫伯尔”〔75〕和“从洛斯巴哈到色当”的意思是一样的。那种有意識地首先依靠法文、然后依靠莎士比亚、依靠民歌、最后(在浪漫主义中)依靠武士时代的詩歌去恢复那已失联系的企图至少产生了一种艺术史的独特现象,这种艺术史,虽則从来没有眞正地达到过一个目的,但大部分是由許多天才的光芒組成的。
十八世紀的終結目击到这种非凡的轉变的完成,随同这种轉变,民族意識企图从朝代原則中把自己解放出来。显然,这种情形在英格兰早就发生了;在这方面,大部分的讀者都会想起大宪章(1215年),但是某些人一定会看到,在另一方面,对民族的承认是包含在对它的代表人物的承认中的,这种承认給了朝代感情以一种具有新鮮力量的深刻性和精細性,这是大陆上各民族所几乎全然陌生的。如果现代的英国人是(但不表现为)世界上最保守的人类,假如結果他的政治措施不通过明确的討論而通过民族脉息的无言的协調解决了自己的問題,从而直到现在还是最成功的,那么,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朝代的感情早已从它在君主权力的表现中解放出来之故。
反之,法国革命在这方面只是唯理主义的一种胜利。它使民族得到的自由不如使民族的概念得到的多。朝代感渗入了西方种族的血統,正因这个原故,它使西方种族中的智性感到苦恼。因为一个朝代代表历史,它是一块土地上的变得有血有肉了的历史,而智性則是无时間性的和非历史的。大革命的各种观念都是“永恒的”和“眞实的”。普遍的人权、自由、平等是字面和抽象而不是事实。如果願意的話,你可以把这一切叫做共和政体的,事实上,这又是一个少数人用全体的名义力图把新的理想导入事实世界的实例。但少数人以理想为代价变成了一种力量,它所做的一切只是以十九世紀的推理的爱国主义代替了旧有的、被感到的依附;以一种文明化的民族主义代替了它,这种民族主义只在我們的文化中才有可能,在法国本身,甚至在今天它还无意識地是朝代的;以作为朝代单位的祖国的概念来代替它,这种概念最初出现于西班牙人和普魯士人对拿破仑的叛变,以后又出现于德国和意大利的朝代統一战爭。从种族与言語、血統与智性的对立中产生了一种新的西方所特有的理想,去抵抗家系的理想——祖国語言的理想。两国都有一些热心人士想以共和政体和詩歌的連結去代替皇帝和国王观念的統一力量——这当中有一种“复归自然”的傾向,但是是一种历史复归自然的傾向。語言的斗爭代替了继承的战爭,在这种斗爭中,一个民族企图把它的語言及其民族性强加于另一民族的各部分。但是人人都会看到,甚至把民族看作一种語言单位的理性概念至多也只能忽視而不能取消朝代感情,就象希腊化的希腊人在精神上不能克服他的城邦意識或一个近代犹太人不能克服民族的僉議原則一样。祖国語言不是从一无所有中产生出来的,它本身就是朝代历史的产物。如果没有加貝家系就不会有法兰西的語言,而只会有一种北方的罗曼斯-法兰克語和一种南方的布罗溫斯語。意大利的书写語言应归功于德意志皇帝們,特别是腓特烈二世。现代的民族原是具有一种古老的朝代历史的居民。但在十九世紀,把民族看成一种书写語言的单位的第二种概念消灭了奥国人的民族,也許創造了美国人的民族。从此以后,一切国家中都出现了从两个对立的方面,作为朝代历史单位的方面和作为智性单位的方面,去代表民族的两造——即种族的一造和語言的一造,但这些考虑立即引起了許多政治学上的問題,要等下一章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