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当土地上还没有城市的时侯,代表最高意义的民族的是貴族。“永恒的”和无历史的农民是文化破晓前的一种民族,在最根本的特性上仍旧是原始的民族,当民族的形式再次消逝时,它还残存着。“民族”也象文化的其他伟大象征一样,是少数人亲切地珍爱的所有物;有民族的人生来就有民族,就如人們生来就有艺术哲学一样,創作家、批評家和普通人之类的特点也都是生来就有的——在古典的城邦中,在犹太人的一致中,在西方的民族中,都是一样。当一个民族起来热心地为自己的自由和荣誉而斗爭时,眞正激发众人的总是少数人。民族“觉醒了”——这不只是一种詞藻,因为只有这样,全体的醒觉意識才能表现出来。所有这些个人的“我們”感昨天还滿足于家庭、职业,也許还有所在市鎭的水平,今天他們却突然变成了不亚于民族的人。他們的思想和感情,他們的自我及其“彼物”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变成了历史的。甚至无历史的农民也变成了民族的一員,一种日子在他面前破晓了,这时候,他經驗到历史,而不仅让它在他跟前滑过去。

但是,在世界城市里,除了那种具有历史而且活生生地經驗着、感觉着并企图領导民族的少数以外,又出现了另一种少数人;这是一些不受时間限制的、非历史的文人,他們不是宿命的人,而是理性的和因果的人,他們在精神上离开了血統和存在的脉息,他們的思考意識异常淸醒,因而对民族观念再也不能找到任何“合理的”含义了。世界主义只是知識界的一种觉醒意識的联想。其中有对宿命的憎恶,特别是对作为表现宿命的历史的僧恶。每一种民族的东西都是种族的——以致它不能为自己找到語言,在需要思維的一切場合中它是笨拙的,束手无策到了致命的程度。世界主义是书本上的东西,停留在书本上,理由非常充足,但除了用更多的理由去保卫它的理由以外是非常軟弱的,在用血去保卫它的理由时是非常軟弱的。

因此,这种智性非常卓越的少数人就选择了才智的武器,由于世界城市純粹是智性的、无根柢的、在假設上是文明的共同产物,这种少数人就愈有可能这样去做。天生的世界公民,世界和平主义者,和世界調解者——在“战国”时代的中国、在佛敎徒的印度、在希腊化时代,以及在今天的西方世界都是一样的——是費拉的精神領袖。“面包与竞技場”只是和平主义的另一种公式。一切文化的历史中都有一种反民族的因素,不論我們有没有証据。純粹向着自我的思考对生活总是陌生的,因而对历史也是陌生的,是不好战的,是非种族的。想想我們的人文主义和古典主义、雅典的詭辯派、佛和老子吧——至于宗敎与哲学世界观的伟大拥护者对于一切民族主义的激烈輕視就更不用說了。但是,不管他們的情形怎样各不相同,但在这点上是相似的,即种族的世界感情、对事实的政治(从而是民族的)本能(“不論对与不对,祖国还是祖国!”)、要做演化的主人而不做它的对象的决心(因为二者必居其一)——一句話,即追求权力的意志——必須退却并让位給一种傾向,具有这种傾向的标准人物是没有原始冲动、但格外按邏輯办事的人們是熟悉眞理、理想和烏托邦的人們、是相信自己能用邏輯代替现实、用一种抽象的正义代替事实的威力、用理性代替宿命的文人。它始于永远胆怯的人,他們使自己从现实退却到斗室、书斋和精神团体中,并宣布世間的作为是无效的;它在每一种文化中都終于世界和平的信徒。每一民族(从历史上說)都有这种无用的废物。甚至他們的头也在体相方面独自构成了一个类别。在“智性的历史”中,他們的地位很高——他們当中有很多出色的名字存在——但从现实历史的观点看来,他們是无能的。

一个置身于其事故世界中的民族的命运决定于它的种族品质能使这些事故在历史方面对它不发生效力的程度如何。甚至现在我們也許还能表明,在中国的許多国家中,秦国之所以得胜(公元前250年)是因为只有它摆脫了道敎的感情。无論如何,罗馬民族之所以胜过古典世界的其他民族,是因为它能把它的政策措施和希腊化文化的費拉本能隔离开。

一个民族是获得了活形式的人类。各种世界改良学說的实际結果始終是一种无形式因而无历史的集团。一切世界改良家和世界公民都代表費拉的理想,不論他們自己是否认識到。他們的成功意味着民族在历史上的让位,不是有利于永久和平而是有利于另一个民族。世界和平总是一种单方面的决心。罗馬和平对于后来的軍人皇帝們和日耳曼軍事領袖只具有一种实际的意义,就是,它使一亿无形式的人口变成了少数战士团体的权力欲的单純对象。这种和平要以和平的牺牲为代价,与此相比,康奈战爭的損失就显得益见微小了。巴比伦人的、中国人的、印度人的、埃及人的世界从一个征服者的手中轉到另一个征服者的手中,是它們自己的血替这种竞爭付出了代价。这就是它們的——和平。当1401年蒙古人征服美索不达米亚时,他們从那没有进行自卫的巴格达十万居民的头顱中建起胜利紀念碑。从智性的观点看来,毫无疑問,民族的消亡把一种費拉世界放在最后地、永远地文明化了的历史之上。但在事实范围之内,历史回到了一种自然的状态,它交替于长期服从与短暫忿怒之間,这种忿怒虽然引起屠杀——世界和平永远不能把它縮小——但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从前,他們为自己而流血;现在,他們必須为别人而流血,常常仅为别人的高兴而流血——这就是区别。一个坚决的領袖,集合一万个冒险者在他身边,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整个世界是一个单一的帝国,它就将成为一个仅供这类进行征服的英雄們进行剝削的最大的可以想象得到的場所。

“宁死不作奴隶”是一句弗里斯兰农民的古老格言。每一种晚期文明都选择了它的反面,同时,每一种晚期文明都不得不去經驗这种选择的代价有多大。

〔1〕因为如此,所以大城市中的工人把他們自己叫成民族,其中不包括資产阶級,没有一种共同感情把工人和資产阶級結合起来。1789年的資产阶級也完全同样地这么做过。

〔2〕斯巴达人整体中的統治核心。——英譯者注

〔3〕爱德华·迈尔:《摩門敎徒的起源和历史》(Ed.Meyer,Ursprungund Geschichteder Mormonen,1912),第128頁以次,〔关于摩門敎徒的历史的广泛概述,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Mormons”一目。——英譯者注〕

〔4〕他們是叙拉古僣主亚伽多克勒的退役佣兵,他們占据了墨西拿并在那里定居。由于这一行动所引起的問題促成了第一次布匿战爭。——英譯者注

〔5〕另一个更有名的例子是色諾芬的一万人所形成的“流动城市”。——英譯者注〔波斯国王大流士二世死后,长子阿塔薛西斯与幼子居魯士爭夺王位,居魯士求援于斯巴达,自希腊招募了一万三千名雇佣兵。公元前401年,居魯士陣亡后,残存的一万希腊士兵在新軍事长官色諾芬的率領下,长途跋涉,历尽艰辛,終于返抵祖国。——中譯者注〕

〔6〕还有許多古典的例子。——英譯者注。〔名祖指奥斯曼一世(1259—1326)。——中譯者注〕

〔7〕皮拉斯齋人,古代作家所指最初居于希腊及东地中海諸島的一种古民族;亚該亚人,初居于希腊帖撒利地区,后移居伯罗奔尼撒,除亚加狄亚外,伯罗奔尼撒全境均为其征服。因亚該亚人为英雄时代伯罗奔尼撒的統治民族,故荷馬常以亚該亚人泛指全体希腊人;丹奈人,在荷馬詩篇中,亦泛指希腊人。——中譯者注

〔8〕即罗塔尔。——中譯者注

〔9〕阿勒曼,即法語德国人。該詞源自阿勒曼尼(Alemanni),原指公元三世紀初叶居于罗馬領土附近的几个日耳曼部落的联合。严格說来,只有近代的士瓦本人和瑞士北部人才是这个古老种族的眞正后代。——中譯者注

〔10〕波希(Boche),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国人对德国人(特别是德国兵)所起的外号。該詞源自法語Caboche,原义为“头”,引伸成“儍头儍脑”,含有由战爭所引起的敌視与輕蔑之意。——中譯者注

〔11〕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第9卷,860頁。——英譯者注〔替尔西尼銘文是1885年在勒漠諾斯島上发现的,用和埃特魯里亚語非常相近的一种語言写成。替尔西尼人是埃特魯里亚人的一支。——中譯者注〕

〔12〕十九世紀时,在馬其頓,塞尔維亚人、保加尔人和希腊人都为反土耳其的居民建立学校。一个乡村如果正好学过塞尔維亚文,甚至下一代就成为狂热的塞尔維亚人。所以,“民族”的现有力量只是先前的学校政策的后果。

〔13〕关于伯洛赫对号称为多里亚人的迁徙的怀疑,见所著《希腊史》(Griechische Geschichte),Ⅰ,2.第Ⅷ节。〔迈尔茲(J.L.M.yres)所写的关于这个問題的簡明論述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Dorians”一目。——英譯者注〕

〔14〕麦利斯:《柏柏尔人問題》(人类学文庫)〔0.Mehlis,Die Berber frage(Archiv fimgr Ant h ropologie 39,第249頁以次)〕,此文研究北德意志的和摩里得尼亚的陶器的关系,甚至地名(河流山脉)間的相似。西非的古老的金字塔建筑一方面和好斯敦的北欧石塚(Himgn engrimgber)有紧密的关系,另一方面和古王国的坟墓有联系(部分插图见弗洛貝尼烏斯:《非洲的小坟墓建筑》,L.Froben ius,Derk lei nafri kanische Grabau,1916)。

〔15〕《希腊-罗馬世界的居民》(DieBevimgl keruugdergriechi★h-rimgmischen Welt,1886)。

〔16〕《兵法史》〔Geschichte der Kriegsk unst(from 1900)〕。

〔17〕击敗他們的拉米西斯三世曾把他們的远征銘記在麦第涅·哈伯的浮雕中。米勒:《亚洲与欧洲》(W.M.Mimgl ler,Asienund Europa),第366頁。

〔18〕地中海地区的一个史前民族,可能就是埃特魯里亚人的祖先。——中譯者注

〔19〕因此,他們給自己造出了一种无意义的名称,叫做“精神貴族”(Geist esadel)。

〔20〕虽然——也許我們应当說“因此”?——罗馬給予一般說来完全是异族血統的释放奴隶以公民权,甚至在310年时,监察官亚庇阿·喀劳狄烏斯还准許前奴隶們的儿子进元老院。弗雷維阿是其中之一,他已經做到了显要的营造官。

〔21〕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Persia(history:ancient)”、“Behistun”、“Cuneiform”等目,或几乎是任何一本关于巴比伦和波斯古物的著作。——英譯者注

〔22〕由日耳曼人路易和秃头查理用两种文字宣的誓。但誓約的写本出现較晚 ——假定是950年。——英譯者注

〔23〕《伊朗語言的最古的載明日期的証据(Dieimgltest en dat iert en Zeugnisse deri ranisch en Spra ch e,Zei t schr.f.v gl,Sprachf,42、26頁。)

〔24〕见第273頁。

〔25〕爱德华·迈尔,同前书,第1頁以次。

〔26〕試比較諾曼征服者被英格兰所吸收及随后的英国貴族社会的发展。——英譯者注

〔27〕后文可看本书第七—九章。

〔28〕指波斯人,譬喩的說法,謂波斯人慓悍善战,等于陆地上的北欧海盜。——中譯者注

〔29〕吠陀时期宗敎的神祇,有許多是成双的,他們的名字常是两个合为一个的形式。在梨俱吠陀中,一共有二十四双这样的神灵。密多罗是太阳神,相当于波斯的密司拉。婆楼那是天神,为宇宙的創造者和統治者,特别是宇宙秩序的保卫者,故又称司法神。因陀罗天,又譯雷天,印度雅利安的伟大国神,操纵雷电,下降甘霖,战胜敌人,并以战利品分賞給崇拜者。那沙多阿为耦生神阿須云(aimgvin)之一。阿須云常被尊为海路之神,又被尊为医药之神。当其作为天界之医神时,其一名Dasra,另一即名那沙多阿(Nasatya)。——中譯者注

〔30〕别西卜,鬼王,见新約馬太福音第12章24节。——中譯者注

〔31〕《古代史》,第1卷,第590节以次。

〔32〕安德雷阿斯和瓦克尔納格尔:《格廷根科学协会报告》(Andreas and Wack ernagel,Nachricht ender Gimgttingischen GesellschaftderWissenschaften,1911),第1頁以次。〔关于这个題目的一般論述,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K.Geldner所撰“Zen d-Avesta”和“Zoroaster”两目及迈尔所撰“Parthia”一目。——英譯者注〕

〔33〕詳见下文。

〔34〕鉄尔-埃尔-阿瑪尔那是上埃及的古城。1892年英国考古学家皮特里在該地进行发掘,发现了許多有价値的古物,其中有公元前1400年的石刻通訊。——中譯者注

〔35〕第一王朝。——英譯者注

〔36〕原文是Nation。根据斯宾格勒杜撰的体系,民族的发展有三个阶段(见本章第305頁),第二阶段他称之为文化民族(Culture-people)或Nation。在全书中,people一詞系广义的用法,不特指某一阶段的民族,故一般均譯作民族。Nation一詞,斯宾格勒有时专指他所謂的文化民族,遇此种情况,則譯作文化民族,以符合著者的原意,但因此詞使用过多,为行文簡洁起见,一般均譯作民族。Nation一詞在本书中有时亦作广义的应用,与people义同,遇此种情况,則譯作民族。請讀者注意民族与民族的区别。——中譯者注

〔37〕爱尔柏塔斯·迈哥納斯;托馬斯·阿奎那;哥罗瑟特斯特;罗哲尔·培根。——英譯者注

〔38〕参看第221頁。

〔39〕参看第10章。

〔40〕见第158頁。奴隶不属于民族。因此,把非公民編入一个城市的軍队里,在恐怖危机的情况下虽是不可避免的,但总被认为是对民族覌念的一个严重的打击。

〔41〕甚至在伊里亚特史詩中,我們也能看到小集体、甚至最小的集体中的民族感情的傾向。

〔42〕它很少有必要去对付一个比一种松懈的局部联盟更强大的敌人。埃特魯里亚城市时常和罗馬联合去反对其他埃特魯里亚城市。——英譯者注

〔43〕不可忽視的是,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在他們的政治著作中都没有能够想到城邦形式以外的理想民族。但同样自然的是,十八世紀的思想家們按沙甫茲伯利和孟德斯鳩的样子把“古代人”看成民族——我們,作为他俩的继承者,不应当停留在这个調子上。

〔44〕蒙森把罗馬帝国描写成一个“建立在市政自治基础上的世界帝国”。甚至亚历山大的帝国最初也被設想为是按这种精神,并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也是按这种精神組織起来的。见茹盖:《馬其頓帝国主义》(P.Jouguet,L’Im péri alisme macédonien,1926),第四章。——英譯者注

〔45〕见第168頁。

〔46〕芬克:《世界的語系》(F.N.Finck,Die Sprachstimgmme des Erdkreises,1915),第29頁以次。

〔47〕約在公元后的第二世紀末。

〔48〕见第301頁注以次。——英譯者注

〔49〕即一群散漫的以东人部落,他們和摩押人、亚馬力人、以实瑪利人及其他人一起构成一种相当一致的說希伯来語的居民。

〔50〕见第301頁以次。

〔51〕亚里斯多德說:“在印度人当中,哲学家被人叫做卡朗尼(Calani),在叙利亚人中,他們被人叫做犹太人。”駐华氏城的塞琉西大使麦加森尼关于婆罗門敎徒和犹太人也說过完全同样的話。——英譯者注

〔52〕梵湖南部地区,首府亚卑拉,是女神伊什塔的故居。

〔53〕有阿比西尼亚的黑犹太人即法拉沙人为証。

〔54〕《人类学文庫》,Vol.ⅩⅠⅩ。

〔55〕《人种学杂志》(Zeitschr.f.Ethnol,1919)。

〔56〕坡菲力(約233—304年),新柏拉图主义者,曾撰馳名一时的反基督敎論文。馬勒古是大祭司的仆人,因捉拿耶穌而被使徒西門·彼得割掉右耳,事见新約約翰福音第18章10节。斯宾格勒以此隐喩坡菲力的反基督本质。——中譯者注

〔57〕《法理汇要》,50,15。

〔58〕格弗肯:《希腊-罗馬异敎徒的結局》(Geffcken,Der Ausgang desgriechrimgm.Heidentum,1920),第57頁。(英語讀者可参閱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Neopl at onism”目及以上述人名为标題的其他短目。——英譯者注)

〔59〕见第1卷,第63、71頁。——英譯者注

〔60〕这个詞我們譯为“异敎徒”,但从字面上說,它的意思是“民族”(“Nations”或“Peoples”)。——英譯者注

〔61〕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Nest orians”目。——英譯者注

〔62〕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Jews”(§43)“Exilarch”和“Gaon”等目。在欧洲,到犹太人离散很久以后,也有許多律法师被国家承认为他們的团体的管理人,如布拉格的有名的律法师呂日(1513—1609年)。——英譯者注

〔63〕把“罗馬”法在德意志被公认同“在誰的国土信誰的敎”的学說的兴起联系起来可能完全不是一种幻想,这种学說在我們十六、十七世紀的历次宗敎战爭和条約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无論如何,所謂“实际政治”的本身为說明后者提供了不充足的动机。把它同永久管业的概念相比,并且估計到許多采用这种学說的王公們的宗敎信仰的强度,这种覌念就显得是一种比純粹的妥协公式更有积极意义的东西了。——英譯者注

〔64〕见本书第172頁。在“治外法权条款”的規定下,一直到最近,欧洲人不受土耳其法庭裁判权的約束,今天认为这是較文明的强国所实行的特权,用以保护自己的臣民不受次文明的国家的法律約束。这种規定的废止是后者上升为文明强国的一种象征。但在最初,情形正相反。第一次“治外法权条款”是法国在危急期中当土耳其的援助对她是迫切需要的时候提請的。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Capit ulation”一目。——英譯者注

〔65〕见第1卷,第212頁。

〔66〕作者的意思或可簡述如下:許多没有阿拉伯化的古枚斋民族,无論在枚斋范圍以外(如在欧洲和印度),或以内,在土耳其(蒙古)的統治下,变成了費拉民族,但是,甚至古老的阿拉伯因索本身在土耳其人来到的时候也已大体成熟到能变成費拉状况了。——英譯者注

〔67〕我相信在周朝开始时产生于黄河流域中游的大批中国民族,和埃及古王国时的那些区域性的民族(它們各有自己的首都和宗敎,直到罗馬时代,彼此还在进行明确的宗敎战爭)一样,在内在形式上,比較起来更类似西方民族而不类似古典世界和阿拉伯世界的民族。可是迄今为止,这类領域中的研究工作显然还没有做。

〔68〕君主們本身极力参与这种伪誓与无信,这只能加强上述論点。——英譯者注

〔69〕1176年在伦巴第战爭中他背弃了紅胡子腓特烈皇帝。关于腓特烈和亨利之間的长期斗爭的詳情,可参閱任何較完备的欧洲史或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专談他俩的有关各目。腓特烈怀抱眞正的希望和理想,主张无所不包的帝国,亨利則几經盛衰,始終主张日耳曼的向东扩张、斯洛文尼东北的拓殖和波罗的海地区的发展。——英譯者注

〔70〕在中世紀的贊美歌中,十字架被象征地看做一棵以基督作为其至高无上的果实的树;它与智慧之树确实被視为一物。(见瑜鳩享:《圣坛》)——英譯者注

〔71〕每个英国的学童都知道“早期金雀花王朝”的意义。——英譯者注

〔72〕1675年同瑞典人对抗。——英譯者注

〔73〕1757年同法国人及他們的德意志附属盟国对抗。——英譯者注

〔74〕萊辛所写的著名喜剧,作于1767年。这部喜剧是对于腓特烈政权的尖銳的諷刺。——中譯者注

〔75〕萊辛,1729—1781年,德国十八世紀資产阶級启蒙运动文学的杰出代表,德国民族文学和现实主义戏剧理論的奠基人。赫伯尔,1813—1863年,德国戏剧家,大部分作品都是用历史題材来反映当时的問題和矛盾。唯一的现实主义剧本是“瑪利亚·瑪格达勒娜”。斯宾格勒把他与萊辛并提,是很錯誤的。——中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