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我們称之为生活的宇宙长流的一种深不可測的秘密是,它們分成两性。在固着于土地的植物界的存在川流中,宇宙长流就在試图彼此分开,如同开花植物的象征所指示給我們的——分成一种本身就是这个存在的东西和一种使这个存在延續下去的东西。动物是自由的,是一个大世界——宇宙——中的若干小世界,它們作为小宇宙隔离开来,且与大宇宙相对立。并且,当动物界展开它的历史时,阳性的和阴性的双重存在的双重方向就日益明确地表现出来了。

阴性更为挨近宇宙。它更深地生根在大地中,而且它道接卷入了自然的伟大的循环节奏中。阳性是比較自由的,更有动物性,更为易感——就感觉和理解等等而論——更为觉醒,更为紧张。

男性生动地体驗命运,而且領悟因果律,即領悟已成的因果邏輯。反之,女性本身就是命运、时間和方成的有机邏輯,正是因为这个緣故,因果律的原則对她是永远陌生的。每当男人試图給予命运以任何可触知的形式时,他总感到它是阴性形式的,称它为莫爱拉女神(Moirai)、帕尔卡女神(Parcae)、諾尔恩女神(Norns)。最高的神本身从来不是命运,却总是它的代表或它的主人——正如男子代表或支配女子一样。在最初的时候,女子也是預见者,不是因为她知道未来,而是因为她就是未来。僧侣只闡述神論;女子則是神諭本身,时問就是通过她来表现的。

男子創造历史,女子就是历史。在这里,非常清楚但仍难于理解的是,一切活生生的事变都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我們感到宇宙长流如斯,另一方面,前后相继的个人連續使我們回溯到作为这一长流的接受者、容納者和保持者的小宇宙的本身。这“第二种”历史才是具有阳性特征的——即政治性的、社会性的、較之阴性更有意識、更自由、更易激动。它回溯到动物界的深处,并在諸伟大文化的生活历程中得到最高象征的和世界历史的表现。反之,阴性是世代述續的原始的、永恒的、母性的、植物性的(因为植物內部总有某种雌性的东西)无文化的历史。这种历史永不改变,而是始終如一地、寂靜地貫穿各种动物和各种人类的存在,貫穿一切短命的个别文化。回想起来,它原是和生活本身同义的。这种历史也不是沒有它的战斗和悲剧的。女子在分娩时就贏得了她的胜利。阿茲特克人——墨西哥文化中的罗馬人——把在分娩中的妇女当作一个勇敢的战士来尊敬,如果她死了,人們就用象陣亡的英雄一样的葬仪来埋葬她。女子的政策永远是征服男子,通过男子,她能成为孩子們的母亲,通过男子,她能成为历史、命运和未来。她的极度羞澀的目标、她的灵巧手腕的目标,从来就是她的儿子的父亲。反之,男子的重心主要放在另一种历史上面,要那个儿子作为他的儿子,作为他的血統和历史传統的继承者和传递者。

这里,在男子和女子身上,两种历史正在为权力而斗爭。女子是强有力的,完全是她的本来面貌,她只根据同她本身和她的命定的角色的关系去体会男子和儿子們。反之,在阳性存在物方面,却存在着某种矛盾;他是这个男子,同时又是另一种人,这另一种人是女子既不了解也不承认的,她认为这是对她的最神圣的事物的劫夺和暴行。两性之間的这种秘密的和根本的战爭,从有两性时起就一直在进行,而且在两性继續存在时,仍将不声不响地、剧烈地、不容情地、残酷地继續进行下去。在这場战爭里面,也有政策、战斗、联盟、条約和叛变。对尘世的深刻迷恋和校准方向的原始本能所产生的爱与僧的种族感情,在两性間盛行——而且較之男子与男子之間的另一种历史中的爱与僧的种族感情具有更不可思議的力量。世間有爱情抒情詩和战爭抒情詩、爱情舞蹈和武器舞蹈,有两种悲剧——奥賽罗和麦克白斯。但在政治世界中,还沒有任何东西能和克吕泰涅斯特拉〔2〕的或克里姆希尔特〔3〕的深仇大恨相比。

所以,女子鄙視另一种历史——男子的政治——那是她所决不能理解的,她所见到的只是那种历史从她那里夺去了她的儿子而已。取消无数次分娩的胜利,对她說来难道是一場胜利的战斗嗎?男子为了自己的历史牺牲女子的历史;无疑地,世間也有一种女性的英雄主义,它驕傲地奉献出她的儿子(喀德邻·斯弗察在伊莫拉的墙垣上),不过尽管如此,过去有过、现在有并将永远有一种女子的——甚至动物界的雌性的——秘密政治,它力图把她的男子引离他的历史,并把他的身心都編入她自己的植物性的属类相传的历史中——即,編入她自己中。然而,男子历史中所完成的一切是在家庭、妻儿、种族等等口号下完成的,其目的是在掩护和維持这种生与死的历史。男子和男子的冲突,始終是为了血統,为了女子之故。女子,作为时間,是历史存在的根本原因。

具有种族性的女子,甚至在她还不知道这一点的时候就感到了它。她是命运,她扮演命运。这場戏剧从男子們为占有她而进行斗爭开始——海伦、卡門的悲剧、喀德邻二世、拿破仑和那終于把貝尔納多特引向他的仇敌方面的黛賽利·克萊丽的故事〔4〕——而且,这不仅是一种人类的戏剧,因为这种斗爭早在动物界中就开始了,并充滿了全部动物的历史。而在她以母亲、妻室或女統治者的身份支配各帝国的命运时——尼亚拉英雄故事里面的霍尔哥德、法兰克皇后布伦謝尔德、把罗馬教皇职位給予她所选中的男子們的馬路夏——这种戏剧便达到了頂点。男子在他的历史中向上爬,道到掌握一个国家的前途——随后,女子到来,迫使他屈膝。民族和国家可能因此而趋于毁灭,但她在她的历史中已經获得胜利了。归根到底,这始終是一个具有种族性的女子的政治野心的目的。〔5〕

所以,历史具有两种含义,那一种都不可亵凟。它是宇宙的或政治的,它是存在或保持存在。有两种命运、两种战爭、两种悲剧——公众的和私人的。沒有任何东西能把这种二重性从世界上消除。这种二重性是根本的,根扎在既是宇宙中的小宇宙又是宇宙的参与者的动物的本质中。它以一种职責冲突的形式出现于一切意义重大的关头,这种冲突只对男子才存在,对女子則不然,而且在一种高級文化的进程中,这种冲突从未被克服过,却只是更加深而已。有公共生活,也有私人生活,有公法也有私法,有公共祀拜也有家庭祀拜。作为等級,〔6〕存在对前一种历史是“合乎形式”的;作为族系,它在源源长流中本身就是后一种历史。这就是古代日耳曼人对血統关系的“刀剑方面”和“紡綞方面”〔7〕之間的区别。定向时間的双重意义在国家和家族的观念中得到了它的最高表现。

組成家族的是活的材料,組成家屋的是死的材料。〔8〕家族生活的結构和意义发生变化时,家屋的规划也跟着发生变化。古典类型的父系家族适合古典的住宅样式。这在希腊的城市法中比在日后罗馬的城市法中规定得更为明确。〔9〕它把等級完全看作当前存在于一种欧几里得式的此时此地中的等級,正如城邦被想象成为现存实体的一种集合体一样。因此,血統关系对它既不必需也不充分;它停止在家父权(patria potestas)的限度內,停止在“家屋”的限度內。这样的母亲对她亲生的子女沒有父系方面的关系;只在她象她的后嗣一样受她活着的丈夫的家父权支配时,她就成为她的孩子們的父系姊妹。〔10〕反之,枚斋型的母系家族(希伯来文是“Mishpasha”)却与“一致”的观念相符。这种家族是典型地由父和母双方的血統关系延續的,并具有自己的“精神”,一种小范围內的一致,不过沒有特殊的首脑〔11〕。帝国时期的“罗馬”法逐漸地从父系轉到母系,意味着古典心灵的消亡和枚斋心灵的出现。查士丁尼的有关改革继承法的新律第118条和第127条确认了枚斋型家族观念的胜利。〔12〕在另一方面,我們看到許多个体川流不息地經过,成长着和消灭着,但在創造着历史。这些前后相继的世代的共同脉搏愈純粹、愈深刻、愈强有力、愈被认为当然,它們就愈有血統、愈有种族性。它們从无限中出现,各有自己的心灵,〔13〕这些一群群的人在它們的存在的共同波状节拍中感到自己是一个整体——不是由共同眞理联系起来的精神团体,如教团、手工业行会或学派,而是在战斗生涯的混战中的血族同盟。

有些存在川流是“竞技状态良好”〔14〕的,其意义与这一术語用在运动游戏方面的意义相同。当馬腿稳当地跨过障碍物,馬蹄也安稳地并有节奏地踏在平地上的时候,一群障碍賽馬者是“竞技状态良好”的。当角力者、击剑者、球类运动員处于“良好竞技状态”时,那些最危险的动作和活动就很容易而且很自然地表演出来。当一个艺术时代的传統成为第二天性时,有如对位法之于巴哈一样,它就是合乎形式的。当一支軍队是象在奥士特里齐一役的拿破仑的軍队和色当一役的毛奇的軍队的时候,它就是合乎形式的。实际上,在世界历史中、在战爭中以及在我們称之为政治的战爭的智性手段的继續〔15〕中所完成的一切,在一切成功的外交、策略和战略中所完成的一切,在国家、社会阶級或政党的竞爭中所完成的一切,都是那些发现自己“合乎形式”的活生生的統一体的产物。

用来表示种族(或种属)教育的詞是“訓练(Zucht,Züuchung)”,以别于那种在一致的教訓或信仰基础上創造醒觉意識团体的塑造(Bildung)。例如,书籍是塑造的媒介,而那經常被感到的环境的节奏和协調則是一些訓练的力量,人們自己就是在这种环境中感觉和生活的——如同哥特时代早期的一个新入教者或一个见习騎士。某一社会的“良好形式”和礼仪是某一种存在的节奏的感觉表现,一个人要掌握它們就得具有它們的那种节奏。所以,妇女由于本能較强且更接近宇宙的节奏,就比男子更易适应一个新的环境的形式。下层妇女經过几年就能完全有把握地在上等社会中活动——她們也同样很快地又掉下去。但是男子則变得很慢,因为他們更觉醒,更知晓。无产者决不会完全变成一个貴族,貴族也决不会完全变成一个无产者——只有在他們的子嗣中,新环境的节奏才会出现。

形式愈深奥,它就愈严格,愈討厌。因之,在局外人看来,它就象是一种奴役;反之,其成員則能充分地、輕易地掌握它。林尼亲王之为形式的主人〔16〕而非它的奴隶,不亚于莫札尔特;这对每一个天生的貴族、政治家和将領也同样适用。

因此,在一切高級文化中,有一个在广义上是种属、族类(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自然本身)的农民阶級,还有一种断然地、显著地“合乎形式”的社会。它是一組阶級或等級,而且无疑地是人为的和暫时的。但是,这些阶級和等級的历史却是最富潜力的世界历史。只有从对它的关系来看,农民才被看成是无历史的。这六千年的全部广闊宏伟的历史已在高級文化的生活历程中得到完成,因为这些文化本身把它們的創造的焦点放在了具有种类和訓练的諸等級身上,因此,在实践的过程中就成为有訓练的和有教养的。一种文化是以可感觉的形式达成了自我表现的心灵,但这些形式是活生生的和发展着的。〔17〕它們的母体是在个人或集体的强化了的存在中——即,在我方才称之为“良好状态”的存在中。只有当这个存在被充分形成到那种高度的适宜状态时,它才是一种可代表的文化的代表。〔18〕

这种文化不仅是一件宏伟的事物,而且是和有机世界中任何其他事物絕不相同的。在这唯一的一点上,人类使自己高出自然的力量,并自己成了一个造物主。甚至就种族、种类来說,人也是自然所創造的——他是培育出来的。但是,作为等級,他培育他自己,就如培植他周围的高貴的动植物品种一样——这种过程也是一种具有最深刻的和終极意义的“文化”。〔19〕文化和阶級〔20〕是两个可以交換使用的用語;它們一同出现,它們一同消失。葡萄、水果或花草的良种的培植,良种馬匹的飼养,是培养(文化),而人类精华的完全同一意义的培育(文化),則是一种已使自己具有高級“形式”的存在的表现。

正因这个緣故,在每种文化中就都有一种这个人或那个人属不属于那一文化的强烈感觉。古典人对于野蛮人的看法、阿拉伯人对于非信徒(阿姆哈阿拉茲人、照尔〔21〕)的看法、印度人对于首陀罗的看法——无論造成这种裂痕的根由怎么不同——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即,所用的詞起初都不表示鄙視或僧恨、而只断定在存在的脉息方面有差别,这些差别竪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使人們不能在更深刻的水平上发生任何接触。这种十分清楚、毫不含糊的观念已被印度的一种“第四种姓”的概念弄得模糊不清了,而就我們所知,这种种姓却是从来沒有存在过的。〔22〕摩奴法典及其关于如何对待首陀罗的有名的条例是費拉制在其印度的充分发展状态的产物,并且——不顾在现行的甚或可以得到的法规下的实际现状如何——采用了对待它的对立物的否定方式来描述婆罗門教的模糊观念,很象古典晚期的哲学采用从事劳动的“巴恼索斯”〔23〕这个观念一样。前者使我們把种姓誤解为是印度所特有的现象,后者使我們对于古典人对待劳动的态度产生一种基本錯誤的观念。

在所有这类場合中,眞正面对着我們的是,文化的精神生活及其象征所不算数的渣滓,它在原則上不属于任何眞有意义的分类,有点象在远东被忽視的“化外之民”一样。“基督徒团体”这一哥特人的观念明白地指出了犹太人的一致不在它的范围之內。在阿拉伯文化中,信仰其他宗教的人只在犹太人、波斯人及基督教徒的各自的民族領域內,首先是在伊斯兰教的民族領域內才被容忍,他被鄙視地划归他自己的行政与司法当局去管轄。在古典世界里,不仅蛮族是“化外之民”——在一定程度上奴隶也是“化外之民”,而土著的遺民如帖撒利的珀涅斯泰人和斯巴达的希洛特人尤其是如此,他們的主人对待他們的方式使我們想起了諾曼人在盎格魯撒克逊人的英格兰和条頓騎士团在斯拉夫族的东方的行为。摩奴法典把恒河下游的“殖民”地区的一些古代民族的名称保存了下来,作为首陀罗阶級的称呼。(如摩揭陀就是其中之一,佛陀本人可能曾是一个首陀罗,象“阿輸迦王”一样,他的祖父旃陀罗笈多的出身就是最卑賤的。)其余是一些职业的名称,这又提醒了我們,在西方和别的地方,操某些职业的人也是化外之民——比如,乞丐(在荷馬史詩里面乞丐是一阶級)、冶金匠、歌手和失业者,在哥特时代早期,他們可說全是由教会的施舍和俗家的捐献所养育的。

但是,总而言之,“种姓”至少是一个滥用得象使用得一样厉害的詞。埃及的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沒有种姓,在佛陀以前的印度也沒有,在汉以前的中国仍然沒有。只有在十分晚期的情况下,种姓才出现,以后我們在一切文化中就都见到了它們。从第二十一王朝以降(公元前1100年左右),埃及时而在底比斯的僧侣种姓統治下,时而在利比亚籍的軍人种姓統治下;此后种姓凝固的历程不断前进,直到希罗多德的时代——他把当时的情况看成是典型的埃及式的,其不正确与我們对于印度的情况的看法恰恰是一样的。等級和种姓之間的区别就是最早的文化和最晚的文明之間的区别。在原始等級——貴族和僧侣——的兴起过程中,文化正在自行显露,而种姓則是文化的最后的費拉式国家(fellah-state)的表现。等級是最有生气的,文化进入了完成的途径,“生活自身必然展现的形式”〔24〕出现了。种姓是絕对的完結,这时,发展已被不变的固定状态所代替了。

但是,伟大的等級是和由于技术传統及工作精神而在职业上結合在一起的工匠、官吏、艺术家等职业团体迥然不同的。事实上,等級是有血有肉的象征,其整个存在,作为现象、作为态度及作为思想方式,都具有象征的意义。另外,在每种文化中,农民是純自然和成长的一部分,从而是一种完全不具人格的表现,而貴族和僧侣則是大力培养与形成的結果,因此就表示一种彻底具有人格的文化。这种文化,由于它的形式的高度,不仅擯斥蛮族,而且也立即把一切不具有他們的身份的人看成一种渣滓——被貴族視为“庶民”,被僧侣視为“俗人”。这种型式的人格是費拉时期到来时僵化为种姓类型的物质,此后,这种种姓在若干世紀內都持久不变。在活的文化中,种族和等級是无人格之物和有人格之物的对立;在費拉时期,群众和种姓、苦力和婆罗門則是无形式之物和有形式之物的对立。活的形式变成了公式,仍有型式,但是那在型式上已經僵化的型式。种姓的这种僵化了的型式是一种极端精巧、尊貴和智性的东西,它觉得自己无限地优越于一种文化中的正在发展的人类——我們几乎无法想象,滿清官吏或婆罗門教徒是多么高傲地蔑視欧洲人的思想和行动的,埃及的僧侣会多么根本看不起一个来訪的毕达哥拉斯或柏拉图。这种僵化型式的种姓怀着拜占廷心灵的高貴心情无感觉地随着时間前进,这种心灵把它的一切問題和不解事物都远远地抛在后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