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东方教会自从尼西亚宗教会議以后用一种以忒息丰教长居首脑地位的主教制度,用其独有的宗教会議、礼拜式和法律,把自己組織起来。486年,景教教义被接受以为約束,而与君士坦丁堡的联系就此断絕。从那个时候起,瑪茲达教徒、摩尼教徒、景教徒具有一个共同的命运,它的种籽被播种在巴蒂撒尼斯的灵界知識中。在南方的一性派教会中,原始社团的精神重新抬头并且传布更远;根据它不可調和的一神論及其对于偶像的敌視,它最近的淵源是他勒目派犹太教,而它的战斗呼声“唯一上帝”已經标志着它同上述的犹太教成为伊斯兰教的起点:“阿拉之外无上帝”。西方教会与罗馬帝国继續維系在同一的命运之中,——即是祀拜教会变成国家。它逐漸把异教教会信徒吸收过来,从此之后它的重要意义已經不是很多地存在于其自身——因为伊斯兰教差不多消灭了它——而是存在于这一事件,这就是西方文化的年青民族自它这里接受了基督教体系作为一个新創造的基础,〔94〕并且是在极西地区的拉丁形式下接受它的。这种拉丁形式对于希腊教会本身說来是沒有意义的,因为罗馬此时是一个希腊式的城市,而拉丁語却是更流行于阿非利加和高卢的。
枚斋民族的本质的和基本的概念——一种包括于扩展之中的存在,从一开始就积极于扩张其自身。所有这些教会都是审愼行事、强有力和成功的布道教会。但是只有等到人們最后已經不再认为世界末日迫在眉睫,适合于这个世界洞天的长期存在的教义已經建立起来,枚斋各个教派对于物质問題已經采取了自己的立場之后,这个文化的扩展才采取了那种疾迅而热烈的速度,这种速度与众不同,只是在伊斯兰教中可以看到它最深刻、最后、但决非唯一的例証。对于这些重大的事实,西方的神学家和历史家給出一个完全錯誤的描繪。所有他們集中于地中海地区的注視所见到的,就是那个与他們的“古代一中世一近代”三段論相适应的西方的方向,而且甚至在这些范围之內,他們接受了基督教的表面一致,把它看作在某一时期从希腊形式过渡到拉丁形式,因之希腊的残余完全看不到了。
但是甚至在基督教的面前,异教教会曾經为这种混合祀拜贏得北阿非利加、西班牙、高卢、不列顚和萊因、多瑙边境地带的大部分人口——这是一个事实,它的巨大意义从来不曾被人发现,甚至也不曾被正确地解释作为布教的努力。凱撒在高卢发现的督伊德教〔95〕在君士坦丁时代已經几乎不存在了。自二世紀以来在祀拜教会的枚斋教大神(特别是密司拉-索尔-朱匹忒)的名义下对于地方原有神祗的同化,实质上是一个征服的过程,以后的皇帝崇拜也属于同类情况。〔96〕基督教在这里布教的努力,如果不是它的近亲——其他的祀拜教会——曾經先行于它的話,是不会取得象它所取得的那样成就的。但是后者的宣传决非局限于蛮族的范围;甚至在五世紀时,布道师阿司克力庇奥多图斯使一座加里亚城市——阿芙罗代夏斯从基督教轉变为异教。
正如前面所說那样,犹太人向着东方和南方大规模地发揮其布教的努力。他們可能甚至在基督誕生以前,通过南部阿拉伯进入阿非利加的腹地。同时在东方这面,甚至早在二世紀时,他們之出现于中国是确凿可証的。在北面,卡札尔人〔97〕的領地及其首府阿斯特拉罕稍后也轉归于犹太教。从这个地区走出来信奉犹太教的蒙古人,他們前进到德意志的腹地,并与匈牙利人一起被击敗于955年之利亥菲尔德战役。西班牙-摩尔大学的犹太学者曾为一个使节团而向拜占廷皇帝請求护照(在公元1000年),这个使节团是派去詢問哈扎尔人是否他們就是以色列的迷失部落的。
馬茲达教徒和摩尼教徒从底格里斯河向两岸的帝国(罗馬和中国)深入,直到它們极边远的地区。祀拜密司拉的波斯教徒进入了不列顚;摩尼教在400年时成为希腊基督教的威胁,在法国南部最晚到十字軍时期还有着摩尼教的宗派。〔98〕但是这两个宗教同样也向东方推进,沿着中国的长城(这里卡拉·巴尔噶森以多种文字記述的伟大銘刻証明了摩尼教信仰之传入維吾尔地区),甚至达到山东。波斯教的拜火寺庙兴建于中国內地,并且从700年以来,在中国的星相学著作中可以发现波斯式的辞句。
这三派基督教会到处探索已被印下的足迹。当西方教会在496年使法兰克国王克洛維皈依的时候,东方教会的布道师已經抵达錫兰和中国长城极西的边防地带,而南方教会的传教师已經来到阿克苏姆帝国。与此同时,当德意志在蓬尼菲斯(718年)之后,已經轉向皈依的时候,景教的传道师已經十分接近于贏得中国。他們于638年进入山东。高宗皇帝(651—684年)允許在帝国各省建立寺院;750年,皇宫內部已經在宣讲基督教,781年在西安府被保存下来的一块紀念碑上的阿拉米文和中文銘刻写道:“和宫敞朗,遍滿中土。”但是,具有高度的重要意义的是,在宗教問題上不能称之为外行的孔教信徒,把景教徒、瑪茲达教徒和摩尼教徒都看作是单一的“波斯”教的信徒,恰如西部罗馬省分的居民之不能区分密司拉和基督一样。〔99〕
因此,伊斯兰教可以看作是整个这一組早期枚斋宗教的清教派,作为一个外貌嶄新的宗教,在南方教会和他勒目派犹太教的区域中出现。正是这种比較深刻的意义,而不单純是它的好战嗜杀的武力,为它的难以置信的成就提供了解答。尽管基于政治的原因,它实施了令人惊奇的宽容(希腊教会最后的大神学理論家約翰·达瑪森奴斯以阿尔·曼佐耳的名义成为哈里发的財政大臣),可是犹太教、瑪茲达教和基督教的南方教会与东方教会却迅速地而且差不多是全部地消失于它的中間。塞琉西亚教长叶苏雅布三世控訴說,当它一来到当地的时候,成万的基督徒馬上归附了它,而在奥古斯丁的故乡北阿非利加,全部居民一下子都投奔了伊斯兰教。穆罕默德死于632年。到641年,一性論教徒和景教徒的(因之也就是他勒目法典和阿維斯塔經的)全部領地都为伊斯兰教所有。717年,它站在君士坦丁堡的面前,希腊教会面临着复灭的危险。早在628年,先知的一个亲戚曾經携带礼物送給中国皇帝太宗,并且获得設置传教組織的許可。从700年起,在山东有了清眞寺,而在720年,大馬士革向长期定居于南部法兰西的阿拉伯人发布指示,要他們征服法兰克人的国土。两个世紀以后,当西方一个新的宗教世界在古老的西方教会的废墟上兴起的时候,伊斯兰教传到了苏丹和爪哇。
关于所有这些,伊斯兰教只是作为外向的宗教历史之一个断片而具有重要意义。枚斋宗教的內部历史終結于查士丁尼时代,正如浮士德宗教的內部历史之終結于查理五世和特棱特宗教会議一样确凿。所有关乎宗教历史的书籍都指出这种基督徒的宗教曾經具有两个伟大思想运动的时代——在东方为0—500年,在西方为1000—1500年。〔100〕但是这是两种文化的两个青春时期,并且在它們中問也包括了那些属于每个宗教发展过程的非基督教的形式。529年雅典大学之为查士丁尼所封閉,并非如通常所說那样成为古典哲学的終結——好多世紀以来古典哲学就已不存在了。在穆罕默德誕生的四十年前,他之所为是通过封閉这一学派而結束了异教教会的神学,并且——如历史家所忘記补充的——也通过封閉安提亚克和亚历山大里亚的学派結束了基督教的神学。教义已是齐全、完善了,正如在西方它在特棱特宗教会議(1564年)和奥格斯堡懺悔(1540年)时一样,因为宗教的創造力随着城市和理智主义的出现而趋于終結。同样在犹太人中間和在波斯地区,他勒目法典完結于500年左右,而当科斯洛厄茲·努希尔万在529年血腥鎭压瑪茲达克的宗教改革的时候——这次改革与我們再浸礼派在擯弃婚姻和世俗財产方面不无相似之处,并且曾經受到国王柯巴德一世的支持借以抵抗教会和貴族的势力——阿維斯塔派的教义同样趋于固定。
〔1〕此語来自利奥·弗洛貝尼烏斯(Paideuma,1920,第92頁)。〔参看第1卷,第184頁。——英譯者注〕〔利奥·弗洛貝尼烏斯(1873—1938年),德国考古学家、人类学家、人种学家。——中譯者注〕
〔2〕犹太敎、薩巴敎和伊斯兰敎的坟墓上的神道碑也称作乃斐施。它們确凿无誤是“向上”的象征。属于公元第一至第三世紀,亦即各早期枚斋宗敎的伟大时期的阿克苏姆的巨大而有层阶的墓石与它們属于同类。这种早已傾复的庞大墓石是见于艺术史上的最大的独石成品,較諸任何埃及的方尖碑尤为巨大(见《德国阿克苏姆探险报告》,第2卷,第28頁以次)。
〔3〕参孙,旧約士师記中的人物,任以色列士师二十年。因耶和华的灵駐于其身,参孙力大无穷,曾空手撕裂一獅,并以一块驴腮骨击杀一千非利士人(见士师記十四、十五章)。——中譯者注
〔4〕以利亚,旧約列王記中的人物,以色列先知。亚哈謝王因病遺使往訪以革伦的神巴力西卜,途遇以利亚。因亚哈謝王敬奉邪神,以利亚稟耶和华使者之命,两次烧死王所遺的五十夫长及五十随从。王亦不治而死(见列王記下第1章)。——中譯者注
〔5〕枚斋法律的全部理論与程序均据此(参考第176頁)。
〔6〕见以賽亚书第32章第15节,以斯拉第四书39;使徒行传第2章。
〔7〕頼曾斯坦:《伊朗的救世奥义》,第108頁以次。
〔8〕布塞特:《主基督》(Kyrios Christos),第142頁。
〔9〕溫德尔班特:《哲学史》,第189頁以次;溫德尔班特-邦赫菲尔:《古代哲学史》(Windelband-Bonh
ffer,Gesch.d.antiken Phil,1912),第328頁以次;格弗肯:《希腊-罗馬异敎徒的結局》,1920年,第51頁以次。
〔10〕約德尔:《伦理学史》(Jodl,Geschichte der Ethik),Ⅰ,第58頁。
〔11〕参见表Ⅰ、表Ⅱ.——中譯者注
〔12〕一譯圣智和劣智。——中譯者注
〔13〕见霍尔登:《现代伊斯兰人民的宗敎思想界》,第381頁以次。根据十叶派,邏戈斯的覌念轉移到阿里身上。
〔14〕原义为語言。阿拉所說的話,无論是一个簡单的字,还是一句較长的話,都被尊为圣言。——中譯者注
〔15〕沃尔夫:《伊斯兰敎的未世論》(Wolff,Muhamme danische Eschatologie),3,2以次。
〔16〕《曼第安敎徒的約翰书》(Mand
an Book of John),第75章。
〔17〕烏澤内尔:《演讲与論文》(Usener,Vortr.u.Aufs.),第217頁。
〔18〕是一种居于阿美尼亚的“崇拜恶魔的人”。参看霍尔登:《新东方》(Dernee Orient),1918年3月。这一名称起源于下述事实:他們不承认撒旦之存在,因而根据一套极其复杂的概念得出恶魔源出于邏戈斯本身的說法。这些犹太人在古波斯敎的影响之下,还从事于探討同一問題——考查《撒母耳記》下第24章第1节与《历代志》上第21章第1节之間的分歧。
〔19〕霍尔登,同前书第21頁。此书对于现存而盛行的伊斯兰敎是一个最好的介紹,它在极大程度上摆脫了正规的敎义。
〔20〕伪克利門书,指托名罗馬的克利門所著的一系列文书。——中譯者注
〔21〕包姆斯塔尔克:《东方的基督敎著作》(Baumstark,Die christl.Li terat uren des Orieats),Ⅰ,第64頁。
〔22〕参看354頁。巴比伦人对于天空的覌察还未能固定地区分天文与大气的因素,例如浮云遮月被认作是月蝕的一种。对于这种星卜之言来讲,天上暫时的景象只能起到象檢驗牺牲品的肝脏那样程度的作用。但是迦勒底人的意图則是要預測星辰的实际行程,因此,在这里占星学包含了一种眞正的天文学。
〔23〕科恩:《犹太人历法的开始时期》(B.Cohn,Die Anfangsepoche der jüd.Kalenders),见《普魯士科学院会議报导,1914年》。創世第一天的日期是在这样一个时机根据一次日全蝕的推算而确定下来的,当然曾借助于迦勒底的天文学。(一般可参閱大英百科全书“Chronology”“Calendar”諸目。——英譯者注)
〔24〕波斯人对于全部时間的想法为一万二千年。今天的帕栖人把1920年认作一万一千五百五十年。
〔25〕见霍尔登:《现代伊斯兰人民的宗教思想界》,第xxvi頁。
〔26〕我們的研究工作在此处出现一个大缺陷:虽然我們拥有完整的关于古典宗教,特别是它的神祗和礼仪方面的藏书,但是我們却沒有一本书讲到古典的信仰及其历史。
〔27〕西班牙女修士,1515—1582年,她的灵修生活深受传奇小說及圣徒行传的影响,使西班牙的宗教热情大为激增。——中譯者注
〔28〕彼拉吉鳥斯,不列期人,公元四世紀时的著名修道士。他反对原始罪恶之說,主张人的意志自由,与奥古斯丁的学說針鋒相对。——中譯者注
〔29〕“事实上他是基督教古典时代的結束和完成,是它最后和最大的思想家,是它的有才智的策士和保护人。这是要想了解他的出发点。至于后世如何了解于他則是另外的事。他自己的眞实见解,这种对于古典文化、教会与主教权威和內心神秘主义的綜合,是不可能为那种居处于不同的环境而必須从事于不同的业务的人所继承的。”〔特罗埃尔奇:《奥古斯丁,基督教的古代和中世紀》(E.Troeltsch,Angustin,diechrigtliche Antikeund das Mittelalter,1915),第7頁。〕他的威力正如泰图良的一样,还可以用这一事实来証明:他的作品并未譯成拉丁文,但是却在这种西方教会的神圣語言中为人們所思考。正是这一点自阿拉米思想的范圍中排除了两者。(参看第383頁)
〔30〕“灌輸善意”(De corr.etgr at,3)。他的“善意”和“恶意”是属于二元論的一双对立的物质。对于彼拉吉鳥斯而言,則完全相反,意志只是一种行动,并不具有上述的道德的性质;只有被意欲的东西才具有属于善或恶的性质,而上帝的思惠則包含于“两种可能性”之中,即意欲此或彼的自由。当格列高里一世讲述上帝由于預知人們的邪恶意志而抛弃他們时,他已經把奥古斯丁的学說轉变为浮士德派的教义了。
〔31〕枚斋教的形而上学的全部要素都见于斯宾諾莎,他曾刻苦努力于利用早期巴罗克的西方覌念世界来代替他的西班牙师傅(最主要是摩西·麦蒙尼底斯)的阿拉伯一犹太的概念世界。个别的人类意志就他看来并不是一种自我,而只是一个神圣的品性的一种形式——“思維”,这正好就是圣灵。他反对“上帝的意志”之类的說法。他的上帝是純粹的物质,他单純地揭示了这种神圣的思維邏輯,以代替浮士德式的宇宙的动的因果关系。所有这些曾见于坡菲立、他勒目法典和伊斯兰教,对于一些浮士德派思想家,諸如萊布尼茲和歌德等人,它却是生疏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溫德尔班特:《哲学通史》(Allgem.Gesch.d.Philos.),见《现代文化》(Kultur der Gegenw art),Ⅰ,v,第484頁。〕
〔32〕約1265—1308年,苏格兰經院哲学家,主张上帝意志的絕对自由,这种意志能决定人的精神活动的性质。——中譯者注
〔33〕因此,这里的“善”乃是一种評价而非一种物质。
〔34〕該书写成的时代相当于我們的加洛林王朝。后者曾否眞正产生过同等的詩歌,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它之可能做到此点,是可以通过《預言者歌》、《亡灵遭遇詩》、《救世主詩》等作品与約翰·司各脫·厄里根納所想象的宇宙来証明的。
〔35〕可参看只尔托勒特:《以色列文化史》,第242頁。
〔36〕霍尔登,同前书第12頁。
〔37〕参看第169頁。
〔38〕犹太律法学院院长所享有之荣誉称号。加昂既是宗教問題的权威,又是司法問題的权威。——中譯者注
〔39〕差不多勿須說明,在日耳曼西方各派宗教中,圣經与信仰处于一种迥然不同的关系——就严格的历史意义而言,是一种本源的关系,不論圣經是否被认作受到神启的和免于經文批判的。中国人的思想与經书之間的关系与此相似。
〔40〕即圣灵,同阿胡拉瑪茲达有所区别,但与他又是一体,它与恶灵(安赫腊曼紐)相对立。
〔41〕摩尼把它和使徒約翰的邏戈斯等同起来。可与雅示特书第13章31节对看。阿胡拉瑪茲达的光輝的神灵即是圣言。
〔42〕Aletheia(眞理)在約翰福音中通常是这样用法,而drug(等于謊言)在波斯的宇宙哲学中則被用于恶神阿里曼。阿里曼时常被认作是drug的奴仆。
〔43〕见可兰經第96章;参看80章11节与85章21节,这里在联系到另外一个幻象时写道:“这是写于愼重保存的书板上的一部崇高的可兰”。对于这一切的最佳評注是爱德华·迈尔的評注(《摩門教徒的历史》,第70頁以次)。〔“以主的名义”一句见第96章“血的凝集”第1节。穆罕默德·阿里的英譯本可兰經(印度,1935年第3版)把“以主的名义”訓为“借主的帮助”。——中譯者注〕
〔44〕古典文化的人是以极度的肉体刺激的状态来接受那种无意識地預示未来事变的力量。但是这些幻象完全是粗俗不文的。古典神論集——它与后世那些具有同一名称的有关基督教的著作并无关联——的含义不过是希腊神諭的一个汇集而已。
〔45〕約当公元100—150年間,有一部写于罗馬的启示书,名《赫瑪斯的牧人书》(The Shep herd of Herm as);确实作者已不可考。本书共分三部分:(一)幻象(Visions);(二)訓誡(Mand at es);(三)喻言(Similitudes),在第一部分“幻象”中共包括赫瑪斯(圣經旧譯名黑馬)所见的四次幻象及第五次启示(通称第五幻象),上文所指即第二次幻象。本书的价值在于忠实地反映了公元二世紀初期的罗馬教会情况。本书有英譯本,載“The Apostolic Fathers”第2卷。——中譯者注
〔46〕赫米茲·特里斯米吉斯塔斯(与埃及神托特視为同一者)是42种宗教、哲学著作的所謂“作者”,著作时間主要在公元三世紀初期。这些著作的內容是很混杂的,表现了斯多噶派、新柏拉图派、諾斯替派等各种覌点。——中譯者注
〔47〕蒲魯克魯,412—485年,新柏拉图派的著名代表人物。——中譯者注
〔48〕参看第177頁。
〔49〕以斯拉第四书xiv;丰克:《他勒目法典的淵源》,第17頁;赫尔什(Hirsch)《出埃及記》注释21,2。
〔50〕丰克,同前书,第86頁。
〔51〕例如迈尔:《基督教的起源与发端》,第95頁。
〔52〕喀巴拉是一种犹太的神秘的神智学体系。——中譯者注
〔53〕一个半神話的人物,被认为是有名的神論和圣詩作者。——中譯者注
〔54〕波希多尼鳥斯,約公元前135—51年,斯多噶派哲学家,以博学著称。——中譯者注
〔55〕辛普利西鳥斯,新柏拉图派哲学家的最后代表人物之一,公元六世紀时人,曾注释亚里斯多德的著作。——中譯者注
〔56〕在西方,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特别是毕达哥拉斯在这种意义上是被視作預言家的。凡可以追溯到他們的都属确实。由于这一緣故,各学派首脑的衣钵继承成为越来越发重要,而且經常是以更多的力量用于建立或創造学派的工作,而非用于教义自身的沿革問題。
〔57〕弗罗默尔:《他勒目法典》,第190頁。
〔58〕波力卡普,約公元69—155年,士麦那主教,相传为使徒约翰的門弟子之一,伊立納斯的老师。——中譯者注
〔59〕今天我們对于著作者身份和权利两詞是混用的。阿拉伯思想对于“才智所有权”的概念是不了解的。这种事情要算是荒謬而犯罪的,因为只是唯一的圣灵才能选择某人作为荷承者和代言人。只有在这种程度上他才算是“作者”,至于究竟是他或者是另外的人实际写下了材料,却无关紧要。“根据馬可的福音”意思指馬可保証了他的福音的眞实性。
〔60〕哲罗姆,約340—420年,基督教的大学者和圣徒,在伯利恒(Bethlehem)修道院工作达34年,主要从事修訂拉丁文圣經的工作。——中譯者注
〔61〕英文讀者关于伪經文学的笔名与佚名問題将会对《自修大学》丛书中的三本小书(曾提到过)感到兴趣,它們是:摩尔:《日約文学》;查理:《新旧約之間》;培根:《新約的写定》。——英譯者注
〔62〕参看第177頁。——英譯者注
〔63〕见万迪达經19章1节;此处被誘惑者指瑣罗亚斯德。
〔64〕郭里昂:《犹太人的传說》(M.J.ben Gorion,Die Sagen der Juden,1913)。
〔65〕阿波罗尼鳥斯,約公元前3—?年,新毕达哥拉斯派哲学家。——中譯者注
〔66〕瓦伦蒂努斯,?—約160年,諾斯替派基督教著作家,常受当时及后来的正統基督教作家的攻击。——中譯者注
〔67〕巴蒂撒尼斯,154—222年,最后一个諾斯替派。——中譯者注
〔68〕犹太,約175—219年,著名犹太律法师,犹太最高議会議长,所編《米示納》,共輯有四千条律法,对犹太人有极大的影响。——中譯者注
〔69〕安瑟伦,1033—1109年,坎特布雷大主教,經院哲学的著名代表人物。他认为知識是信仰的奴仆,并力图利用柏拉图的唯心主义来为基督教教义服务。——中譯者注
〔70〕伯納,1090—1153年,正統派神学家,克萊尔沃修道院的住持。他一生苦修,被目为基督教界的圣哲。第二次十字軍东征,与他的鼓动很有关系。——中譯者注
〔71〕雨果,1096—1141年,神秘派神学家,德籍,1115年左右入巴黎附近的圣維克多修道院修道,后晉升为院长。——中譯者注
〔72〕維式塔斯帕,古代曾統治阿富汗巴克特里亚(Bactria)及其邻近地区的一个小国的国王。——中譯者注
〔73〕盖尔得內(1852—1929年),德国东方学学者,曾在柏林大学等校教授印度、伊朗文。——中譯者注
〔74〕可以合理地設想,他一定曾从口头传說中得到关于約翰福音的基本义旨的极为正确的知識。甚至巴蒂撒尼斯(死于254年)与起源于他的团体的“多馬行传”对于保罗的教訓都是极其疏远的,这种疏隔在摩尼身上成长为露骨的敌意,并把历史上的耶穌描繪成为邪恶的魔鬼。从这里我們对于这个差不多隐蔽在地下的东方基督教的实质可以得到稍稍一瞥,关于这一点使用希腊文的假晶现象教会曾經予以忽略,因此也就一直不为宗教历史所重視。但是馬桑和孟他奴也来自东部小亚細亚;这里出现了基本上属于波斯教的、但又先被犹太教后被基督教所复盖的納希尼书;再往东去,可能在摩苏尔的馬太寺庙里,阿弗拉哈特在大約340年写下了这些奇异的书翰,对于他的基督教,从伊立納斯到阿泰納西鳥斯的西向发展完全沒有予以影响。实际上景教的历史在第二世紀就已經开始了。
〔75〕例如泰图良和奥古斯丁的晚期著作除去已經被翻譯者而外,是完全不生影响的。甚至在罗馬当地,希腊文也是教会的眞正語言。
〔76〕約560—636年,西班牙塞維尔主教,以博学著称,著有《教理节要》、《字源》等书。——中譯者注
〔77〕参看第316頁。——英譯者注
〔78〕浮士德派僧侣抑制他的邪恶欲望,枚斋僧侣抑制他自身的邪恶物质。只有后者是二元論的。
〔79〕他勒目法典和阿維斯塔經中关于貞洁和飲食的戒律之深入日常生活远比本篤会规章之类为甚。
〔80〕阿斯穆斯:《达馬希鳥斯》(Asmus,Damask ios)(Philos.Bibl.,125,1911)。基督教的遁世主张迟于异教。见賴曾斯坦:《阿泰那西鳥斯关于安托尼鳥斯的生平的著作》〔Des At hanasius Werküber das Leben des Ant onius,(Si tz.Heid.Ak.(1914),Ⅷ,12)〕
〔81〕甚至见于馬太福音19章12节所指出的一点,此点阿利振按照字面加以遵循。
〔82〕参看《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Qar aites”目。这种新教徒的面貌与西方的新教徒如此相象,因之他們的名字被公教徒用来作为对于后者的輕蔑称呼而不曾引起强烈的反感。同样有意思的是犹太人中的这一运动与规模更为巨大的伊斯兰宗教改革在时間上差不多是吻合的。——英譯者注〔凱萊派是中世紀时的一种犹太教派,765年左右爱南所創,自命为原始犹太教之眞传,要恢复那已被口传律法所纂改的犹太圣經的合法地位。——中譯者注〕
〔83〕前面提到的巴力·舍姆的信徒(第389頁)不可与二世紀的哈西底派或阿西底派相混淆。——英譯者注
〔84〕威索瓦:《罗馬人的宗教与文化》(Wissow a,Religion und Kult urs der R
mer),第493頁;格弗肯,第4、144頁。
〔85〕巴希利底斯,諾斯替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約当公元125年时在亚历山大里亚最享盛名。——中譯者注
〔86〕阿利鳥斯,260—336年,阿里鳥斯派的創始人,认为人子与上帝不是同等的、同在的,而是上帝从无中創造的有限存在。基督不全是神,也不全是人,乃是神人之間的第三者。他的学說深得埃及、叙利亚、小亚細亚等地的信从而为西方所反对,在基督教界引起重大紛爭。——中譯者注
〔87〕这也是基督教偶像崇拜的形而上学的基础,它不久就以馬利亚和圣者的演示奇迹的图画而出现。
〔88〕见第158頁。
〔89〕西利尔,?—444年,亚历山大里亚大主教,聶斯托利派(景教)的坚决反对者。——中譯者注
〔90〕景教徒用上帝寓于其身的基督的概念来反对上帝的母亲馬利亚的概念。这里清晰地表明了喜爱偶像和敌視偶像的宗教之間的差别。——中譯者注
〔91〕注意蒲罗克魯的同时代著作中关于物质問題的“西方式”见解——他的双重的宙司,他的神、潜能、理智或心智的三体一致等等〔澤勒尔:《希腊人的哲学》(Zeller,Philosophi eder Griechen),Ⅴ,第857頁以次〕。蒲罗克魯所写的美丽的“雅典娜贊歌”是一首眞正的“祝福,瑪利亚”:“当我被生命中的邪恶过失把我引向奴役,(啊,我深深懂得我在愚昧中許多不敬的行事把我弄得怎样顚来倒去),祈求您对我仁慈,您崇高的,人类的惠福,不要让我成为可怖邢罰的牺牲,委弃于尘土,因为我是,并且始終是,您所有的杂物。”(贊歌Ⅶ,Eudocia e Aug.rel.A.Ludw ich.1897)
〔92〕参看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Apolli naris,the Younger”目。——英譯者注〔阿波林納里斯,?—390年,叙利亚雷奥狄栖亚主教。他首先穷究基督神人二性的問題。开始,他认为作为人的耶穌,仅有身体,沒有魂。以后,說法稍有改变,认为耶穌不但有身体,也有动物所有的魂,至于具有理性的灵則是邏戈斯,与常人所有的灵不同。——中譯者注〕
〔93〕格列高里·納兼曾,約328—390年,曾任撒西馬主教、君士坦丁堡主教,尼西亚信經的拥护者。——中譯者注
〔94〕俄罗斯亦复如此,尽管俄罗斯至今为止把它作为埋藏地下的財富而加以保存。
〔95〕古代高卢、不列顚、爱尔兰的一种宗教,相信灵魂不灭,其教徒习知天体运行、地球大小及植物性质,多担任高卢貴族的儿童教师。——中譯者注
〔96〕西方的基督教布教的努力非常普遍地遵循着同一的方式,保持祈禱文的原来地位,仅仅以耶穌受难像或圣物代替偶像。偉大的格列高里甚至准許在不列顚以动物为牺牲。——英譯者注
〔97〕参看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Khazars”目。——英譯者注〔卡札尔人,一种古代民族,六七世紀时从亚洲迁入伏尔加河及克里米亚,八世紀时扩充至第聶伯河及南高加索一带,其所建王国于十世紀为基輔所灭。——中譯者注〕
〔98〕十二世紀的阿尔比运动。——英譯者注
〔99〕赫尔曼:《中国史》(Herm an n,Chines.Geschichte,1912),第77頁。
〔100〕第三个:“当代的”运动将会在未来千年代的前半在俄罗斯世界接踵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