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气候政策

第一节 中国的气候政策

1992年6月,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等文件。1994年,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中国政府克服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困难,扛起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历史使命,制定和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996年首次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自此,中国政府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与资源问题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中国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方面的政策性文件,相关重要文件详见表1-6。这些文件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基本立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十四五”是中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五年,也是实现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减污和降碳均面临着艰巨的任务。这一时期的战略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重点任务包括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全国碳市场建设、能源结构低碳转型、重点领域低碳行动、推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

表1-6 中国主要气候政策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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