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发成功的核证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
国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的项目,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和登记,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和登记,并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交易完成后,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减排量在国家登记簿中予以注销。CCER产生和交易流程如图2—4所示。
图2-4 CCER产生和交易流程
注:引自天津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