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排放核算指南框架
从影响力来看,部分国际机构如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指南已成为各国开展温室气体核算的蓝本。以下重点介绍几类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温室气体核算指南。
(一)IPCC出台的国家温室气体核算指南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是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在1988年建立的政府间组织。IPCC的重要职责是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技术支持。为帮助各国掌握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变化、趋势以及落实减排举措,IPCC在1995年、1996年分别发布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其修订版,旨在为具有不同信息、资源和编制基础的国家提供具有兼容性、可比性和一致性的编制规范。
2006年,IPCC在整合《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1996修订版)》《2000年优良做法和不确定性管理指南》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做法指南》的基础上,发布了更为完善的清单指南。根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国家温室气体的核算范围包括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废弃物等5大类。与1996年版本相比,2006年版在使用排放因子法时考虑了更为复杂的建模方式,特别是在较高的方法层级上;此外,其中还介绍了质量平衡法。随着2006年指南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温室气体核算,IPCC从2015年开始筹备并最终发布了《2006年IPCC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与已有版本相比,2019修订版更新完善了部分能源、工业行业以及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等领域的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同时,强调了基于越来越完善的企业层级数据来支撑国家清单编制,以及基于大气浓度(遥感测量和地面基站测量相结合)反演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做法,以提高国家清单编制的可验证性和精度。
(二)WRI、C40和ICLEI发布的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2014年,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城市气候领袖群(C40)和国际地方环境行动理事会(ICLEI)在世界银行以及联合国的支持下,正式发布了全球首个《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GPC),旨在提供统一透明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为城市制定减排目标、追踪完成进度、应对气候变化等提供指导。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城市基于GPC测试版,建立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
根据GPC,温室气体清单的边界可以是城市、区县、多个行政区的结合以及城市圈或者其他,排放源则包括固定能源活动、交通、废弃物、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以及城市活动等,产生在城市地理边界外的其他排放。上述排放活动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范围一(城市边界内的直接排放)、范围二(城市边界内的间接排放)和范围三(由城市边界内活动产生,但发生在边界外的其他间接排放)。鉴于数据可得性和不同城市间排放源的差别,GPC为城市提供了“BASIC”和“BASIC+”两种报告级别。前者包括固定能源活动和交通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废弃物处理的范围一和范围三排放。后者的报告范围还包含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以及跨边界交通。在计算方法上,GPC建议使用与IPCC国家清单指南中相一致的方法进行计算。在该标准下,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可以在区域和国家层面进行汇总,从而能够为评价城市减排贡献、提高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提供支撑。
(三)WRI和WBCSD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联合建立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是全球最早开展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项目之一。该体系是针对企业、组织或者产品进行核算的方法体系,旨在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许可目录建立国际公认的核算和报告准则。主要包括《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11)》《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产品生命周期核算和报告标准(2011)》《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2011)》。
其中,企业核算标准规定了企业层面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组织边界、报告范围、核算方法等。具体包括三种核算范围:其中范围一是指企业实际控制范围内的排放(即直接排放),范围二为企业控制之下购买电力产生的排放(即电力的间接排放),范围三为其他间接排放。在企业核算中,范围一和范围二一般为必报内容,范围三为可选的报告内容。鉴于此,企业价值链核算与报告标准进一步对范围三的报告进行了规范。从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中范围三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关系看,两者均采用全面的价值链或生命周期方法(又称为碳足迹)进行温室气体核算。前者使得企业能够了解产品上游和下游范围三的温室气体排放,后者使企业能够量化单个产品从原材料、生产、使用到最终废弃处理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
(四)ISO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系列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全球标准化领域最大、最权威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2006年ISO发布了14064系列标准,旨在从组织或项目层次上对温室气体(GHG)的排放和清除制定报告和核查标准。2013年ISO进一步发布了14067标准,基于“碳足迹”对产品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量化提供指南。目前ISO系列标准在国外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中已有广泛的应用。
具体来看,ISO 14064主要包含了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在组织(或公司)层次上规定了GHG清单的设计、制定、管理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包括确定排放边界、量化以及识别公司改善GHG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要求;第二部分针对专门用来减少GHG排放或增加GHG清除的项目,包括确定项目的基准线情景及对照基准线情景进行监测、量化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第三部分则规定了GHG排放清单核查及项目审定或核查的原则和要求,包括审定或核查的计划、评价程序以及对组织或项目的GHG声明评估等。
ISO 14067则是建立在生命周期评价(ISO 14040和ISO 14044)、环境标志和声明(ISO 14020、ISO 14024和ISO 14025)等基础上,专门针对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和外界交流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