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

第二节 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

开展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工作是生态环境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重要内容,根据试点城市的监测需求、基础条件、技术能力等差异初步将试点城市分为三类,即综合试点城市、基础试点城市、海洋试点城市,各类试点城市选取见表5-5。

表5-5 各类试点城市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