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核查案例
案例8
请对以下6种核查情景进行分析,判断核查方/受核查方是否存在问题,若有的话,请指出,并开具核查发现。
情景1:核查组到Z公司进行现场核查,Z公司的食堂外包给第三方餐饮公司,水电及天然气费用由餐饮公司负担,故Z公司将整个食堂区域均划归在该公司温室气体组织边界之外,核查组长问陪同的行政部陈经理:“你们最后提交的用电的活动数据有没有减去食堂用电部分?”陈经理答道:“有减掉,我们在食堂外面专门装了个电表,用于计量食堂每月的用电,并在月底与餐饮公司进行费用结算。”核查组长发现食堂里面有个小厨房,里面有液化石油气和液化气灶等做菜的设备,于是问陈经理:“这个小房间是做什么用的?”陈经理回答:“这是为我们公司高层做饭的小厨房。”核查组长继续问:“那这个小厨房也是餐饮公司负责的吗?”陈经理答道:“不是的,公司自己从外面请来的厨师给公司高层做饭。”核查组长问:“那这液化石油气也是公司购买的吗?”“是的”,陈经理问答说。
情景2:核查组发现在厂区门口公司宿舍楼的一楼有两个临街商铺,经向陪同的行政部陈经理询问,回答说:“这两个商铺由公司员工承包,让公司员工家属经营,是公司给优秀员工的额外福利,但承租方每月还是得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水电费。”核查组长问道:“那这部分用电量有没有在你们提交的用电数据中,如何处理?”陈经理回答:“有将其减掉,这两家商铺每个月用电很小,加在一起也就300度左右,排放也没多少,算作我们公司的排放也没有关系。”
情景3:核查组走到公司维修部,看到有二氧化碳气瓶,核查组长询问产线主管这个二氧化碳气瓶是做什么用的,维修部主管告诉核查组,这是焊接时作保护气体用的。核查组长继续问道:“那这个你们有没有识别成为温室气体排放源?”维修主管说:“没有,这个也就焊接时用一下,基本不会有什么逸散,半年才买一次。”核查组长走到产线,发现有二氧化碳灭火器,问行政部陈经理:“你们公司有二氧化碳灭火器,你们的排放源识别表里并没有把这个识别出来的。”陈经理回答:“这批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公司2012年8月新购的,到现在为止都还没使用过,没有二氧化碳的排放,所以没识别。”
情景4:工厂走访完后,核查组开始要求陈经理提供公司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相关文件,陈经理提供了《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程序》和《数据质量管理程序》两份文件,当核查组长询问他们是否有《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时,陈经理告诉核查组,他们的QMS/EHS等体系均有该文件,他们想用已有的这份文件来管控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的文件,但因为前段时间忙,还没来得及修改,但温室气体管理体系文件的管控实际上已按照该文件要求在做了。
情景5:核查组开始对各排放源的活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得性进行确认。其中,天然气的数据来源是燃气公司每月的抄表记录结算单,每月一张,结算日期是每月月初1号到月底30号或31号。查的12张抄表记录,数据没有问题。接下来开始查电费佐证资料,因厂务部员工把电费通知单弄丢了,核查组决定查看电力局出具的发票,但因发票被财务做到账本里去了,需一张一张找出来。核查组员将公司自己的电力数据统计表和财务找出来的发票一一核对,1—9月数据均没问题,但是10—12月的票据因在另一个仓库财务人员手中没有找到。于是,核查组员跟财务人员说不用再找了,确认电力数据没问题了。核查组正在对数据的时候,有个人过来找陈经理签字,核查组长一看,是报销汽油费用的,于是核查组长问道:“陈经理,你们的汽油活动数据不都是中石化的对账单收集来的吗,怎么还有这种汽油费用的报销呢?”陈经理回答:“是这样的,我们的商务车都配有中石化的加油卡,但是有时司机在外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车辆没油了,附近又没中石化的加油站,那可能就得司机先自行垫钱加油,然后回公司再报销。”核查组长问:“那这种情况多吗?”陈经理答“不多,一个月顶多3~5次。”组长问:“那这部分汽油活动数据你们有没有收集并汇总到公司的用油总量呢?”陈经理答:“这个倒没,我们部门没专门的人员对这部分数据进行记录,票据保存到财务那里找出来又比较麻烦,再加上每月这样的情况比较少,总量也不到汽油总量的0.3%,满足排除门槛的要求,我们就把这部分汽油用量排除了。”核查组长问:“你这个0.3%的比例是否是准确统计后计算出来的?”陈经理答:“没有严格统计后计算,是估算的。”
情景6:因未在工厂见到紧急发电机,核查组长便询问陈经理:“你们工厂没有配置紧急发电机吗?那如果停电的话,产线就停产?”陈经理答:“我们工厂自己没有配备紧急发电机,万一停电了,我们是和隔壁厂共用它的柴油紧急发电机来进行生产。”核查组长继续发问:“那你们用他们发电机,他们怎么跟你们收费的呢?”陈经理答:“他们那边紧急发电机输电过来我们工厂的线路上有安装电表,每季度根据电表的读数进行费用结算,收我们X块钱1度电。”核查组长继续问:“那去年你们有用过他们发的电吗?有用的话,这部分电的温室气体排放是怎么计算的?”陈经理答:“去年有用过他们的发电机,我把这部分的电量和电力局用电数据加总后乘以去年的排放因子算出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案例分析:存在以下问题:
(1)某市主管部门对于第三方外包的规定是:如果外包方是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则可把外包的部分排除在受核查方组织边界范围之外;如果外包方是个人,则应纳入受核查方组织边界范围内。按照以上规定,情景1中,组织边界设定不准确,应把高层食堂纳入公司的组织边界内,并识别高层食堂做饭用的液化石油气为该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源,量化高层食堂液化石油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计入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2)在情景2中,按照以上原则,宿舍一楼的两间商铺是外租给员工家属进行经营,并非外租给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故应把这两间商铺划归在公司的组织边界之内,商铺用电的温室气体排放应计入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3)情景3中,漏识别两个排放源:二氧化碳保护气和二氧化碳灭火器;识别排放源需满足完整性原则,不能因为某个排放源太小或无法计算不进行识别。
(4)情景4中,企业应对《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尽快修订,内容上增加温室气体管理体系文件的管控要求,形成正式文件。
(5)情景5中,核查组在抽查电力数据佐证资料的时候,不符合核查标准的要求,标准要求能源间接排放的电力数据佐证资料应100%抽查。另外,受核查方应当把商务车司机特殊情况下自行加油的数据进行收集并汇总。如果认为量太小,满足排除门槛要求进行排除时,也应提供相关的证据,不应以估算结果作为排除的依据。
(6)情景6中,受核查方存在向隔壁工厂外购电力的情形,其计算从隔壁工厂外购电力的温室气体排放时,采用的是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这种计算方法是错误的。应该按照受核查方和隔壁厂各自的使用量(紧急发电机所发的电)算出一个分摊比例,再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受核查方使用的这部分电量所消耗的柴油量,之后乘以柴油的排放因子计算出受核查方所分摊的柴油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根据以上分析,开具的核查发现如表3-30所示。
表3-30 核查发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