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基本原理

第二节 碳排放权交易基本原理

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方式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减排的目标。在《公约》规定的温室气体中,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及六氟化硫(SF6)3种气体造成的温室效应能力最强,但对全球升温的贡献百分比来说,二氧化碳贡献最大。因此,温室气体交易以二氧化碳当量作为基本单位,统称为“碳排放权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Carbon Market),通常简称为“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