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背景站地面大气温室气体监测
(一)监测试点
利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站在福建武夷山、内蒙古呼伦贝尔、湖北神农架、云南丽江、四川海螺沟、青海门源、山东长岛、山西庞泉沟、广东南岭9个站点开展区域大气温室气体试点监测(监测试点可视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二)监测项目
9个国家背景站开展监测的项目为高精度CO2、高精度CH4。长岛站依托站点位置及仪器设备配备特点同时开展HFCs监测,并探索开展PFCs、SF6等含氟温室气体监测。武夷山站根据站点应用现状同时开展HFCs、PFCs、SF6等含氟温室气体试运行监测。
(三)采样要求
1.周边环境
采样点周边环境尽可能开阔,避免靠近人为和自然温室气体排放源以及受局地环流影响的区域。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360°的开阔捕集空间。
2.采样平台
优先在新建铁塔平台上实现梯度采样,也可在站点附近通信塔或电力塔等现有塔基平台采样。塔基平台应具有一定相对高度。
3.采样高度
应设置合理的采样高度,以保证采集到混合充分的样气,避免近地面人为和自然温室气体排放源影响以及局地环流的影响。最低采样高度应在采样区域下垫面10米以上,具体高度视采样点所处地形位置和周边环境而定。建议开展垂直梯度采样,在塔基平台不同高度设置采样口。
4.采样系统
采样系统应具有除水功能,使用惰性材料,配备阀箱和多口阀。应适当预留采样口和仪器进样口,以备分别支持垂直梯度采样和方法比对。
(四)监测方法
按照《区域大气温室气体及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试点技术指南》要求,视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方法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及监测方法见表5-8。
表5-8 国家背景站地面大气温室气体监测项目
(五)监测频次
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
(六)质量控制和量值溯源
1.质量控制要求
按照《关于报送国家区域/背景环镜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7〕333号)和《国家背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册》开展质控工作。高精度CO2、CH4监测对监测系统精密度要求较高,一般可采用在线高频校准的方式通过高频修正系统修正漂移,提升测量系统整体精密度。高精度CO2和CH4两次校准间漂移分别不超过0.1ppm和2ppb。
2.量值溯源要求
做好CO2、CH4等主要温室气体试点监测项目量值溯源工作,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开展我国主要温室气体国家基准/标尺的研制、维持与国际比对,逐步构建量值准确、统一的区域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体系,保障监测数据与国际基准/标尺等效可比。其他配套气象监测仪器等应溯源至相关计量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