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与结算

第三节 碳排放权交易与结算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重点排放单位及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机构和个人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碳排放权交易。交易结束后,注册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交易系统的成交结果,通过注册登记系统进行碳排放配额与资金的逐笔全额清算和统一交收。完成清算后,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将结果反馈给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