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排放权

一、碳排放权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包括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权是指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根据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达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或相关法律要求,一个国家、地区或单位在限定时期内可以合法排放一定额度的温室气体权利,通常也称为“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