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业务机构

三、碳金融业务机构

目前我国已建立九大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即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在这9大试点交易所中,不是每个试点碳交易所都支持个人开户。支持个人开户的分别为这5家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各交易所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开展碳金融业务,部分交易所业务涉及碳基金、绿色存款、碳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各所业务如表2-26所示。

表2-26 国内部分碳交易所碳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