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碳监测的背景
2025年10月13日
二、碳监测的背景
199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二次缔约方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10/C.P2决议,决议规定了有关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原则,鼓励各国在编制国家清单方法学时,尽量采用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编制的《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做法指南》,以促进各国清单编制统计的透明性、一致性、可比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IPCC在《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与反向建模反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作为用于验证温室气体清单的独立数据,并特别指出含氟温室气体和甲烷最适合通过环境监测与逆向建模来验证排放量统计。在IPCC最新修订的《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中,进一步强调了基于大气温室气体监测和反向建模在评估温室气体排放量与验证排放清单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指导国家、区域和城市基于监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评估,世界气象组织专门组织全球相关领域专家编制了《全球温室气体综合信息系统计划》(IG3IS),制定了相应的科学实施方案,并形成《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优良做法》的文件,为不同尺度的温室气体监测与排放量反演工作提供了科学建议与范例。
缔约方各国为履行各自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义务,均通过IPCC提供的技术实施计划进行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与反向建模反演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研究工作,以便摸清各自国家的碳排放基础数据,为未来温室气体相关履约义务做好基础工作。至此,碳监测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法等逐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