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依据和内容

二、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依据和内容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依据主要参考《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其他参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CLEI指南》《GRIP温室气体地区清单议定书》《企业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SO 14064系列标准》《PAS 2050指南》、《标准PAS 2060》等相关国际国内标准。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将国民生产生活中涉及温室气体排放的部门分为五类,分别为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以及废弃物处理。五部门根据行业性质及排放特征进而划分为若干子级排放源。完整的温室气体清单需将本地五部门中涉及的各类子级温室气体排放源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的温室气体清单分报告,分报告经过汇总整合形成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