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省份碳排放核算遥感监测

三、重点省份碳排放核算遥感监测

(一)监测范围

首批选择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等6个重点省(区)作为碳排放核算遥感监测试点。

(二)监测项目

根据重点省份监测需求,重点监测CO2排放量。

(三)监测方法

基于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卫星遥感协同监测数据,结合排放反演模型及多尺度、多分辨率网格嵌套式高分辨率碳同化反演模式系统,获取重点省份CO2排放情况。

同化反演模式系统采用集合卡尔曼滤波或四维变分等同化算法,同化反演模式系统应具备全球—区域多尺度嵌套的碳CO2浓度和通量的同步反演、高频融合卫星、地面观测数据的同化能力。

反演目标区域重点省份空间分辨率不低于10公里,时间分辨率为月或年。

反演输入数据所需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可使用国内外认可的全球和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以及各重点省(区)已有的局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四)监测频次

全年连续监测,监测数据按年度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