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告大纲
2025年10月13日
六、报告大纲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包括基本信息、机组及生产设施信息、活动数据、排放因子、生产相关信息、支撑材料等温室气体排放及相关信息。
1.重点排放单位基本信息
重点排放单位应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号等基本信息。
2.机组及生产设施信息
重点排放单位应报告每台机组的燃料类型、燃料名称、机组类型、装机容量,以及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燃气轮机等主要生产设施的名称、编号、型号等相关信息。
3.活动数据
重点排放单位应报告化石燃料消耗量、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机组购入使用电量数据。
4.排放因子
重点排放单位应报告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电网排放因子数据。
5.生产相关信息
重点排放单位应报告发电量、供电量、供热量、供热比、供电煤(气)耗、供热煤(气)耗、运行小时数、负荷(出力)系数、供电碳排放强度、供热碳排放强度等数据。
6.支撑材料
重点排放单位应在排放报告中说明各项数据的来源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与各项数据的来源一致,并符合相关指南中的报送要求。报送提交的原始检测记录中应明确显示检测依据(方法标准)、检测设备、检测人员和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