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策思考

二、对策思考

(一)加强碳监测相关技术研究

温室气体监测学科建设要以服务需求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科研联合攻关为牵引,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技创新平台、研究中心,整合多学科人才团队资源,加大对原创性、系统性、引领性研究的支持,着重围绕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以及生物科学等为代表的学科进行基础研究,丰富和完善温室气体监测领域的基础理论创新。

在标准与技术规范方面,针对我国温室气体相关监测标准相对缺乏的现状,为了实现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温室气体监测,落实“统一监测评估”要求,应加大力度开展温室气体监测相关技术与方法的研究。从事温室气体监测和科研的部门、机构需加强合作,针对CO2、CH4、N2O及含氟气体的监测关键技术和难点开展联合攻关,制订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推进方法标准化,实现监测规范化,逐步完善我国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体系。另外,需结合国内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为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管控提供执行依据。

在仪器设备开发方面,目前气相色谱法测量废气及环境空气中CH4以及非分散红外光谱法测量废气中CO2的仪器设备相对成熟,相应的仪器监测标准或技术储备均比较完备。国内相关机构应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其他温室气体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力度。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引导鼓励研究机构、仪器设备生产企业开发新的方法、技术与设备,并从政策、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共同为完成我国碳排放监测任务做好准备。

在遥感技术应用方面,按照“需求牵引,技术推动”的原则,加强国家温室气体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建设,构建高低轨、主被动、多体制、多星协同的温室气体监测卫星体系,实现全球—区域—城市以及点源的高分辨率、高时频、高精度遥感监测;推动新一代高精度温室气体综合探测业务卫星的研发,对卫星搭载载荷指标进行优化,并提高搭载观测仪器的精度,优化温室气体遥感数据关键模型算法,保证卫星遥感产品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加大科研力度、建立创新基地、组织联合攻关,发展基于卫星遥感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核算技术体系,包括温室气体卫星遥感反演技术、多源卫星数据同化技术、通量反演技术以及高性能超算技术等。遥感技术与温室气体监测的深度融合与不断完善,将为我国温室气体监测工作注入新的动能。

(二)完善监测网络

有鉴于温室气体监测的特殊性,完善温室气体的监测网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为解决站点不足、设施不全、技术单一等问题,依据世界气象组织《全球大气监测观测指南》应扩充点位数量,更新增加仪器设备,加强运维质控管理,搭建数据集成应用平台,全面提升温室气体监测分析能力。同时完善地基遥感、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观测等温室气体综合监测手段,支撑“双碳”目标的管理需求,对接全球大气观测网。

继续在国内沿海城市、各大海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设置海洋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站点,重点开展海岸带生态系统碳通量、海岸带生态系统气象及水文状况、海水温室气体走航等温室气体相关监测内容,逐步完善海洋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形成全覆盖、全时段、多尺度、多技术的“天地海空一体化”温室气体立体监测网络。

(三)加强统筹管理

针对温室气体监测实施部门站点建设标准不统一、监测手段不一致和数据资源共享不够等问题,要转变观念转变,加强温室气体监测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从顶层设计开始,统筹监测机构的目标和任务,统筹科研开发与应用监测,逐步理顺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沟通配合协作机制,整合温室气体监测的能力,促进业务工作和监测技术的无缝衔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构建架构统一、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推动监测网络“规模化”,实现监测业务标准化。

完善温室气体监测立法,加强排放源碳监测的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政策以及征信系统等方式督促企业和第三方机构依法履行碳监测相关义务。保障温室气体监测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