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四、核查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核查组根据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编制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真实、客观、逻辑清晰,并采用表3-19所规定的格式。核查组应在核查报告中出具肯定或否定的核查结论。只有当所有的不符合项关闭后,核查组方可在核查报告中出具核查结论。

核查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和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符合性;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量声明,包含按照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和按照补充报告模板核算的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问题的声明;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描述等。

表3-19 碳核查报告正文内容示例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