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报》的管理体制和编辑体制

一 《莱茵报》的管理体制和编辑体制

1841年9月,由德国医生伯恩哈特·腊韦和海尔曼·狄茨创办的《莱茵总汇报》由于经不起当地老牌报纸《科隆日报》的竞争而濒于倒闭。此时,科隆的一些富有的资产者如商会会长卢道夫·康普豪森,银行家达哥贝尔特·奥本海姆、古斯塔夫·冯·梅维森,律师格奥尔格·荣克、格尔哈德·法伊等人成立了一家3万塔勒资金的股份公司,准备接办奄奄一息的《莱茵总汇报》。3万塔勒被称为一笔“巨资”,[2]歌德在1806年为黑格尔谋得的大学教授的年薪为100塔勒。[3]

1842年1月1日,《莱茵报》作为《莱茵总汇报》的继任者创刊了。莱茵省总督恩斯特·冯·博德尔施文格暂时批准《莱茵报》使用《莱茵总汇报》的出版许可证。在总督看来,富人出资会保证报纸的温和倾向。这些富人的办报意图是:不期望在经济上获利,而是要成为莱茵资产阶级表达其经济要求的喉舌。[4]报社监事会(即董事会)推举出版商约瑟夫·雷纳德和荣克二人担任发行负责人。根据1837年10月6日颁布的普鲁士王室指令等文献来看,责任编辑(Verantwortlichen redakteur)为当时德国报刊编辑部最高负责人。《莱茵报》的正式责任编辑由雷纳德兼任,但他只是挂名主编,并不过问具体编辑工作。报社另聘他人主管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