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而完整地提出新闻工作党性原则的是列宁

明确而完整地提出新闻工作党性原则的是列宁

1905年11月,列宁根据同孟什维克的党报进行斗争的经验,在新的形势下详细论证了党报的党性问题,明确提出了“党的出版物”的原则,系统地阐明了新闻工作党性原则的要义。

当时的历史背景是,1905年的全俄政治罢工迫使沙皇宣布结社和出版自由,过去处于非法地位的社会民主工党的报纸迅速变成了合法报纸。在此之前,“当存在着非法报刊和合法报刊的区别的时候,党的报刊和非党报刊的问题解决得非常简单而又非常虚假,很不正常”。认为一切非法的报刊都是党的报刊,而一切合法的报刊则都是非党的报刊,因为党派属性是不准许有的。然而,当原来那些非法报刊变成合法的时候,人们更发现它们同那些自由资产阶级的合法报纸的腔调如出一辙——同以超党派自居。即使是布尔什维克的党报有时也不自觉地模仿原来的合法报纸那种超党派的口气。因此,为了表达布尔什维克鲜明的党性立场,也为了戳穿“无党性”报刊的伪善面目,列宁提出了党的出版物的原则。

列宁写道:“党的出版物的这个原则是什么呢?这不只是说,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写作事业不能是个人或集团的赚钱工具,而且根本不能是与无产阶级总的事业无关的个人事业。无党性的写作者滚开!超人的写作者滚开!写作事业应该成为整个无产阶级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由整个工人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动的一部巨大的社会民主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写作事业应当成为社会民主党有组织、有计划的、统一的党的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2]

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文中,列宁对新闻工作党性原则的阐述是明确的、系统的。首先,列宁分析了党的报刊宣传状况,提出了党的出版物原则,论述了党的文字宣传工作在党的整个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它不同于党的其他工作的特点,阐明了党的宣传机构与党的关系,为党的出版物撰稿的党员作者和党的同情者与党的关系。列宁指出:“出版物应当成为党的出版物。与资产阶级的习气相反,与资产阶级企业主即商人的报刊相反,与资产阶级写作上的‘名位主义和个人主义’‘老爷式的无政府主义’和唯利是图相反,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应当提出党的出版物的原则,发展这个原则,并且尽可能以完备和完整的形式实现这个原则。”列宁认为,党的文字宣传工作应当成为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党办的报纸杂志及其他出版物应当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观点,为党的报刊撰稿的作者,特别是党员作者,应当同党的观点保持一致,绝对不允许背离党的观点。

其次,列宁精辟地分析了写作活动的特点,指出在这个事业中、绝对必须保证有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形式和内容的广阔天地。“最不能作机械划一,强求一律,少数服从多数,最来不得公式主义”。同时,列宁又着重批评了那种打着“思想创作绝对自由”的旗号,企图摆脱党的领导和监督的资产阶级无政府主义和个人主义倾向。列宁明确宣布:“党是自愿的联盟,假如它不清洗那些宣传反党观点的党员,它就不可避免地会瓦解,首先在思想上瓦解,然后在物质上瓦解。确定党的观点和反党观点的界限的,是党纲,是党的策略决议和党章,最后是国际社会民主党。各国的无产阶级自愿联盟的全部经验,无产阶级经常把某些不十分彻底的,不完全是纯粹马克思主义的,不十分正确的分子或流派吸收到自己党内来,但也经常地定期‘清洗’自己的党。”“每个人都有自由写他所愿意写的一切,说他愿意说的一切,不受任何限制。但是每个自由的团体(包括党在内),同样也有自由赶走利用党的招牌来鼓吹反党观点的人。”[3]很明显,列宁对党性与个性、自由与纪律的关系,作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阐明。

另外,为了保证上述原则的实施,必须有坚强的组织保证,列宁要求:“报纸应当成为各个党组织的机关报。写作者一定要参加到各个党组织中去。出版社和发行所、书店和阅览室、图书馆和各种书报营业所,都应当成为党的机构,向党报告工作情况。”党组织对违反这个原则、宣传反党观点的党员应当采取组织措施,直至清除出党,列宁还号召工人党员密切关注和监督这方面的工作。

这样,新闻工作党性原则的科学含义,在列宁的论述中已由零散发展到系统和完整,呈现出辩证的、联系的、有序的状态。

列宁正式提出并系统阐明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不是偶然的,而是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必然要求。我们试以下列三条历史线索,来说明列宁正式创立的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有其必然性、必要性和不可逆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