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报的党性原则

二 关于办报的党性原则

无产阶级党性是无产阶级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大公无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等,是无产阶级的一般特点。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既集中表现出无产阶级的特点,又有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作指导,这就使无产阶级政党能够把党性原则贯彻在一切实际工作、包括新闻工作中。无产阶级党性原则表现在:政治上,必须和党中央保持完全一致;思想上,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实事求是,并且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具体革命实践结合起来;组织上,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党纲、党章,服从党的一切决议,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组织指派的一切工作。

无产阶级党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重要支柱。对党性原则理解是否正确,贯彻是否坚决,影响到新闻工作全局和各个方面。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作出过一系列有关增强报刊党性的指示,如《增强报刊宣传的党性》(1942年9月、10月),《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1948年6月—8月)等,明确指出:“抓紧对通讯社及报纸的领导,务使通讯社及报纸的宣传完全符合于党的政策,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克服宣传人员中闹独立性的错误倾向。”[8]“各地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并不得在宣传中将中央和受中央委托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机关(即各中央局、分局、军委分委和前委会)相平列。相反地,必须公开向党内外声明,备受中央委托的机关是执行中央路线、政策和任务的。”[9]解放以后,毛泽东多次强调“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并且批评了“书生办报”的倾向。[10]

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也一贯重视无产阶级党性原则问题,强调加强党对思想战线的领导。

关于新闻工作的党性问题,江泽民同志有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性原则的理论。

1996年1月2日,江泽民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办好《解放军报》首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鲜明的党性原则。”“在坚持党性原则上,不允许有任何的含糊和动摇。”这一论断,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具有普遍意义。

早在1989年11月28日,江泽民在新闻工作研讨班的讲话中,详细论述了:“我们的新闻工作是党的整个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言而喻,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并严肃地批判了所谓“人民性高于党性”的论断。

1996年1月2日,江泽民同志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重申了毛泽东关于“要政治家办报”的论述,并要求:“报社的同志,必须讲政治,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1996年9月26日,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的讲话中,又重申了办报的党性原则和“政治家办报”原则:“希望人民日报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报社的同志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坚持政治家办报”,“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前提下,要讲求宣传艺术,提高引导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宣传报道更加贴近生活、贴近读者,使广大读者喜闻乐见。”

江泽民同志把“必须坚持鲜明的党性原则”作为办好报纸的“首要的一条”;把“政治家办报”提高到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确的办报方向的“关键所在”的地位;并且进一步指出“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即:必须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正是在这一系列方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党性原则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