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党性原则,严守党性立场

一 强调党性原则,严守党性立场

党性原则是无产阶级党报工作中的一项根本原则。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党报思想中有许多内容都涉及这一问题。如,他们提出:党报党刊是党的重要的思想武器和政治阵地;党报党刊必须遵守和阐述党的纲领和策略原则,按党的精神进行编辑工作;党报党刊要处理好同党的领导机关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等等。但他们在对党报党性原则的论述中,没有直接使用过“报刊的党性”这一概念,而是用“阶级性”和“党派性”来代替。

在无产阶级党报史上,第一个使用“党性”概念并对党报的党性原则作出全面、系统论述的是列宁。1905年11月,列宁在为《新生活报》撰写的《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文中,第一次提出了党的出版物(包括报刊)的党性原则问题。列宁在文章中明确指出,党的报刊是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是党的一个组织和工作机构,因此,应当成为各个党组织的机关报,应当严格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各级党的组织要关心和重视党报工作,加强对党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在文章中,列宁还提出了要从党报队伍中坚决清洗那些背弃党性原则,“宣传反党观点”的人的任务,这就从组织上保证了党对报刊的领导。这无疑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党报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

毛泽东同志在深化和发展无产阶级党报党性原则理论方面的贡献就在于,他不仅对党报党性原则的内容作了阐述,而且对如何在党报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和坚持党性原则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原则和方法。

毛泽东同志从党报的无产阶级性质出发,十分注意强调党报必须严守党性立场,坚持无产阶级党性原则。他要求各级党的领导机关要“把报纸当作自己极重要的武器”,要“利用报纸作为自己组织和领导工作的极为重要的工具”[2]。同时,他又强调“各地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3],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组织上则应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不允许任何同党闹独立性的现象。

1942年10月,针对当时党的新闻宣传工作中出现的违背党的政策和一部分新闻宣传干部向党组织闹独立性的倾向,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给中央局、中央分局的指示中,要求各地党组织(中央局、中央分局)要“改正过去不讨论新闻政策及社论方针的习惯,抓紧对通讯社及报纸的领导,务使通讯社及报纸的宣传完全符合于党的政策,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4],同时要注意用党的有关文件去教育新闻宣传干部,帮助他们克服闹独立性的错误倾向。

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这些思想原则是对党报坚持党性立场的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及党的各级地方组织遵循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这些思想原则,始终将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等)严格置于自己的领导和监督之下,将其作为指导战争、指导解放区建设、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有力工具,真正发挥了党报党刊的“组织、鼓舞、激励、批判、推动”[5]作用,从而保证了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能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所提出的中心任务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了保证党报党刊能切实遵循党性原则,严守党性立场,毛泽东同志反复强调各级党的组织要重视党报工作,要把党报工作真正纳入党委议事日程,要严格加强对党报工作的领导。他甚至要求党的负责同志要看报纸大样,要为报纸撰写或修改社论、评论。1958年1月12日,他在给广西党委负责同志刘建勋和韦国清的信中就指出,“省报问题是一个极重要的问题”,他要求他们同广西日报的编辑们一道研究一下包括版面、新闻、社论、理论、文艺等多方面的问题,同时向他们指出,“第一书记挂帅,动手修改一些最重要的社论,是必要的”[6]。

对党报的党性原则作如此明确而又全面的阐述,特别是对如何在党报实际工作中坚持党性原则提出如此具体而又有效的办法,这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所阐述的无产阶级党报党性原则理论中是有所不及或未能做到的。显然,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深化和发展无产阶级党报理论方面的一个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