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论商品看新闻的商品性
童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我们面临着建设健全的新闻市场的紧迫任务。其中,首要的是建立对新闻商品性的共识,以此为突破口带动一系列新闻观点的更新。
新闻是不是一种商品?根据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学说,对这个问题给予肯定的回答应该是没有困难的。因为新闻作为一种商品,它具有一般商品共有特点。第一,新闻能够满足人们特定的需求,它具有使用价值。马克思说,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新闻就是依据自己的独有的信息与舆论特质,满足人们对于新闻市场与意见市场需要的“一个外界对象”。第二,新闻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它具有交换价值。马克思指出,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新闻工作者日夜忙碌,都在为他人作“嫁衣裳”。第三,商品交换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流通阶段是生产的继续。在一般情况下,新闻通过买卖形式交换,借助流通领域而进入消费领域,从而实现其使用价值。
比照上述商品的共性,新闻显然是一种商品。然而在我国,有人否认新闻是商品。之所以出现不同的看法,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条,即新闻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呈现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独特的商品价值形态和生产、流通、消费机制,这也许是某些人反对新闻商品性的“主要理由”。因此,有必要分析新闻有哪些不同于普通商品的个性,而这些个性会不会从根本上动摇新闻的商品性。
新闻作为特殊商品的个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各点:第一,新闻是以意识为主呈现的商品。任何商品,都由两种形态组合而成,一是物质形态,二是意识形态。劳动者制作商品时,不仅改变对象的形象,而且把自己的意识(比如美感)凝聚于商品之中。所不同的,只是有些商品以物质为主,比如供食的面包,供穿的服饰;而有些商品则以意识为主,比如供欣赏的雕塑,供视听的新闻。有人认为,报纸有商品性,而新闻没有,新闻不是商品,因为报纸是一种物质形态,而新闻没有。这些人不了解,报纸只是新闻的载体,是新闻的物化形态,是新闻借以面世的躯壳。报纸上面如果没有新闻,那只是一白纸或者其他什么,而不是报纸。没有新闻的白纸是不会具有报纸的使用价值的。马克思所研究的商品,一是以物质为主呈现的商品,但他从来没有否定以意识为主呈现的产品不是商品。他曾经提到各种艺术和科学的产品,提到书籍、绘画、雕塑,提到消息(即新闻)、书信、电报等等,这一切,在马克思看来,都是商品。
第二,新闻是以智力劳动为主生产的商品。商品之所以拥有价值,是由于它是人类劳动的表现。这种劳动,又分为体力和智力两种。任何商品,都同时是体力与智力两种劳动的产物,所不同者,有的以体力劳动为主所生产,有的则以智力劳动为主所生产。一个商品的价值,是由其中包含的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量测量的。体力劳动具体可测,而智力劳动测起来则不易不便。如报纸者,需排版、印刷,有人视之为商品,而如新闻者,采访写作,运作心思,不易为人所测,故常被人视之为非商品。
第三,新闻是以信息服务为功能的商品。商品有使用价值,实用性是其重要特点。但商品分为生产型和劳务型两种,生产型为多,其实用性强;劳务型少,实用性不甚显明。劳务型商品,有些人常否认为商品,因为它缺少“物化”形态,即“物的效用”。但是,各种服务也是一种商品。马克思说,这种服务的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就像纱的卖者和买者的关系一样。新闻向买方提供的不是实用的、物的满足,而是一种信息的服务。而这种由人所购买的服务形式,也是一种商品。
第四,新闻使用价值的实现有着特殊的作用机制。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很少受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制约,而以意识为主的商品则不然。比如新闻,它的使用价值,包括新闻价值、宣传价值、审美价值诸种,无一不受到一定时期社会环境的影响,因而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条新闻,在此看来有价值,在彼看去则无意义,在一国显得十分重要,在另一国则不值得传播。这同面包任何人都可食之,房屋各国居民皆可住之截然不同。新闻的这种独特的作用机制,也常使人误以为不是商品,而视之为政治的附属品。
如果我们能从上面四点误释中解放出来,在新闻是商品这一点上建立起共识,接着就会发现我们今天所置身的新闻市场是太狭小、太匮乏了,社会对新闻市场的管理又太无规则。当前,为建设一个发育完全、充满活力的新闻市场,应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大气候,根据新闻的商品性要求,先着力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商品交换的前提是,商品所有者甲需要商品所有者乙的商品,后者又需要前者的商品。新闻单位既要推销自己的产品,就要了解受众的所思、所需、所求,力争最大程度地实现新闻生产适销对路。
二、新闻应该花色品种齐全,能够满足社会方方面面的需要,为此要扩大报道面,加大信息量,不断开拓新闻报道的领域,为新闻记者广开获取新闻的渠道,不断增强新闻的透明度。
三、商品应以质量为第一,新闻要讲究实际效用,必须持之有据,言之有物,富有切实内容,不能空洞说教,老生常谈,没有新意,也不能以大量平淡的会议报道、领导人日常活动消息和长篇讲话充斥新闻市场。
四、新闻要新鲜及时,是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它奉献给受众的,应是一束束露珠闪烁的鲜花,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鲜鱼,而绝不应该是“死鱼”、“咸鱼”、“臭鱼”。
五、新闻经营者应强化竞争意识,提高竞争能力,千方百计争夺受众,争发新闻,扩展新闻覆盖面,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六、新闻单位要引入企业机制,并最终办成经济实体,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强化经济效益意识,以强有力的经济实力参与竞争,占领市场。
七、加强法制意识,建立新闻市场必备的各种规则,新闻经营者、党和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都应以共同规则推动和监督新闻市场运行,减少以至废止对于新闻市场的不合理的行政干预。
八、坚持不懈地反对右的特别是“左”的错误思潮的影响。在对待新闻市场问题上,“左”的影响根深蒂固,不反对“左”的影响,不推翻强加于新闻市场的各种不实之词,不否定利用马克思《资本论》的旗号对新闻商品性的各种讨伐,真正的新闻市场是建立不起来的。
[1]本文原载于《新闻研究资料》199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