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发生机制

二、不良反应发生机制

恶性肿瘤不断增殖是由于有旺盛的核酸和蛋白质生物合成,这一过程由多个环节组成,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就是作用于这一过程的不同环节。

增殖中的肿瘤细胞对于生物合成所必需的关键性原料(如氨基酸、嘌呤、嘧啶等)的缺乏是敏感的,肿瘤细胞也需要完整的DNA来进行复制,所以它们可被破坏核酸、DNA结构的抗癌药物所杀伤。但是,对于和肿瘤组织同样处于积极增殖状态,甚至增殖速度超过肿瘤组织的正常组织,同样可被破坏核酸、DNA结构的抗癌药物所杀伤。由于某些正常组织(如骨髓、胃肠道的粘膜上皮、毛囊)同样受到了药物的作用,故出现骨髓抑制、腹泻、呕吐、溃疡、斑秃等不良反应,表现为毒性作用。

药物的安全限度是非常狭小的。另外,任何药物也都难以克服肿瘤细胞从未分化型至分化型、从G0期到M期的各个阶段的多样性。在一般情况下,药物对肿瘤细胞与正常细胞没有太大的选择性,因此在杀灭、抑制肿瘤细胞的同时,也损害相当数量的正常细胞。除了对人体各种脏器如心血管系统、肝脏、肾脏、神经系统等可以造成损害外,如前所述对于增殖活跃、代谢旺盛的细胞,如骨髓细胞、胃肠道粘膜细胞、上皮细胞、生殖细胞、毛囊等损害尤为严重。幸而这些细胞的增殖速度也超过肿瘤细胞,所以我们仍然可以根据选择性毒性的原理来进行化疗。例如:造血系统与胃肠道等更新较快的组织用药后的修复时间约2~3周,而肿瘤组织的修复时间与之相比要缓慢得多。因此在大剂量给药后可休息2~3周(间隔时间可根据情况灵活掌握),使正常组织得到恢复再给药,而肿瘤组织则于未能恢复的情况下遭受再1次杀伤,瘤细胞的数目进一步减少。

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如药物对细胞的作用、给药途径、体内的分布、组织内的活化速度及程度、组织内的灭活强度及速度等。同一药物由于使用方法不同,毒性表现也不一样。药物对机体的毒性还存在选择性,某些药物骨髓抑制重,但呕吐反应轻;某些药物呕吐反应重,但骨髓抑制轻。抑制骨髓的药物有些主要抑制白细胞生长,有些主要抑制血小板生长;有致吐作用的药物在发生作用时间、持续作用时间方面也多有不同。多药联合化疗时,杀灭癌细胞率通常有所增加,毒性也往往增大。由于肝脏是药物的主要代谢器官,药物排泄主要通过肾脏,其次是通过胆汁由粪便排出,因此各种抗肿瘤药物都对肝肾有不同程度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