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殿试策文的篇幅扩展

三 宋代殿试策文的篇幅扩展

宋代殿试策文在形式上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篇幅比唐代制举策文大大扩展了。本文一开始曾统计,现存完整的宋代殿试策文平均每篇6700余字,也就是说,其平均篇幅比陈飞统计的唐代后期制举策文的平均篇幅2825字,多出了3875余字,增加了一倍还多。由此可见,与唐代相比较,宋代殿试策文的篇幅扩展是十分惊人的,而且不是个别现象。

要弄清宋代策文篇幅扩展的情况,只有通过比较。因为唐代后期制举策文的篇幅比较长,和宋代更接近,因此将两者进行对比更能够说明问题。这里仍选用《策林》中的策头、策项、策尾与宋代殿试策文各对应部分比较。《策林》中收录策头两道,较长的有263字,这个长度和宋代一般策头长度差不多,当然也有些宋代策头篇幅更长。《策林》同样收录了两道策尾,较长的一则154字,较短的一则69字,宋代策尾有不少比之更短的,如南宋张镇孙所作策尾。也就是说,决定宋代策文篇幅扩展的关键因素不在于策头和策尾,而在于策项。

前文曾经述及,宋代殿试策文策项的形式,是先引用或复述策问中的一句或几句话,然后加以分析解答。假如引用策问原文,一般有三个特点:首先,不仅会引用其中的问题,还会引用策问中的陈述部分,然后加以铺陈分析;其次,总是逐条引用原文并予以分析解答,而不是一次性地引用整首策问;再次,引用策问总是按照问题的先后次序,而不是跳跃引用,改变问题的顺序。策文在每一次引用之后,都会针对所引的文字作出相应的分析解答。可以说,引文和解答文字构成了策项中的一个单元,而整个策项正是由多个单元依次组合而成,每个单元的文字虽然长短不一,但从总体上看,宋代策项中一个单元的长度,要比唐代后期的更长。那么,宋人究竟比唐人多写了些什么内容,使得篇幅增加的呢?主题迥异的单元之间没有可比性,因为彼此谈论的问题不同,只有通过比较内容近似的单元,才能看出唐宋之间的差异。

唐代的策项,我们以白居易《策林》中第七门“不劳而理在顺人心立教”为例。这一门设置的问题是:“方今勤恤忧劳,夙夜不怠,而政教犹缺,惩劝未行,何则?上古之君,无为而理,令不严而肃,教不劳而成,何施何为,得至于此?”[40]意思是说皇帝自己统治很辛苦,却收效甚微,上古君王无为而治,却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这是为什么?对答则用三皇五帝之道来解释,核心是君王要“以天下心为心”“以百姓欲为欲”[41],将心比心,舍己从人,这样才会达到良好的统治效果。白居易的写作思路是用“三代”和“三代以后”作对比,最后建议皇帝当前应该采取的做法。

南宋刘光祖的《乾道对策》策项中有一个单元与上述例子内容十分相似,正可以用来对比。这个单元是从“臣伏读圣策曰盖闻虞舜无为而天下治”到“故臣反复详言之如此”的一段文字。所引策问内容与《策林》第七门相近,说的是上古到汉代几位圣君贤主的统治方式不同,但皆有很好的效果,而宋孝宗自己统治得辛辛苦苦,以这些人为楷模,却效果不佳。刘光祖在对答时,首先说明舜、周文王的统治和汉文帝、汉宣帝的统治不可同日而语。接下去引用《尚书》里的多处记载,将舜和周文王治理国家的事迹详细铺陈开来,费尽笔墨,最后只是为了证明“是舜、文王一道也”。在给皇帝提供建议的部分,刘光祖明确指出,当今统治的问题出在皇帝“置相”上。他认为孝宗应该选用“识虑过人”者,而不是用唯唯诺诺之辈为相,这就将话题引向具体的施政措施。为了证明自己关于置相问题的见解,又转用东汉的史实,分辨汉文帝与汉宣帝统治方式的不同,最后希望孝宗效法周文王的任人之法,而不要学习汉宣帝的杂霸之术。[42]

白居易和刘光祖策项中的这两个单元,都属于各自时代中篇幅较长的。假如不计所引用的策问原文,仅统计对答的部分,前者有496字,后者有1935字,后者长度是前者的四倍。白居易对答中仅引用唐太宗“朕虽不及古,然以百姓心为心”一语,也未详加阐释,更没有述及关于三皇五帝具体的历史记载,刘光祖文中则引用《尚书》的几处文字并作阐发,又对历史事迹作了不厌其烦的铺陈和抽丝剥茧的分析,提出具体建议时还讨论了朝廷现状。其中仅仅讨论《尚书》中舜、文王相关记载的文字就达422字,讨论汉文帝统治事迹的文字有305字。由此可见,在内容相似的情况下,宋代殿试策文策项的篇幅大为扩展,在笔者看来,其主要原因是经书阐释和历史分析更大程度地介入策文的书写之中,宋人也乐于在殿试策文中对经书文本和史书记载进行讨论研判。在策文中引用并讨论经书史籍,是考生展示才学的重要手段,这一写作方式并非始于宋代。但宋人在殿试策文中,尤其是策项中纵论经史,使策文篇幅较前代明显扩展,这成为宋代殿试策文在形式上的又一重要特征。

如何来评价由于经史充分介入而导致的宋代殿试策文篇幅的扩展?笔者认为,其效果不能一概而论,而必须作具体分析。比如苏轼有一段话常被引用:“近世士人纂类经史,缀缉时务,谓之策括,待问条目,搜抉略尽,临时剽窃,窜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43]他道出了试策文中关涉经史和时务的内容都可以预先准备,临时套用,但这段话主要是针对“策括”这样一种对象而发,而不是否定策文本身对经史、时务的讨论。苏轼在后文又说:“今进士日夜治经传,附之以子史,贯穿驰骛,可谓博矣,至于临政,曷尝用其一二?”[44]可以看出,苏轼是从经史对于现实施政无用这个角度来发表意见,并不是要否定时文中一切涉及经史的内容。在这篇奏状的结尾,苏轼明确表达了对佛老心性之学的不满,并说:“臣愿陛下明敕有司,试之以法言,取之以实学。博通经术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近正,庶几得忠实之士,不至蹈衰季之风。”[45]由此可见,苏轼批判的主要是科举考试中的不良学风,而不是笼统否定策文中的经史之学。

应当承认,宋代殿试策文中熔经铸史的写法有些可能是出于预先的准备,有些可能是出于才学的炫耀,有些可能属于无谓的夸饰,但也应该看到,经史充分介入殿试策文之中,导致策文篇幅扩展,也有其积极的作用。这主要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

首先是增加了论据,使策文的论证更为充分。如上述刘光祖《乾道对策》一段中,举出汉宣帝时的史事:“盖宽饶以忠直见杀,而王成以欺伪见褒。”“王吉、路温舒皆长者之言,而谓为迂阔,不见听用。”[46]目的是表明自己并不完全认同策问的观点,证明了汉宣帝根本没有舜、周文王、汉文帝那么高尚和出色,而指出宋孝宗的问题恰恰在于没有看清宣帝“杂霸”的本质。所举史事,对作者的论点是一个很有力的支持。

其次是增加了批判现实的锋芒。如南宋刘克庄说赵宝写于宝祐四年(1256)的廷试策“首尾八千余言,专以乾、坤二卦奉对,其析义理极精,其辨忠邪、条治乱极沉着痛快,其规切君相极忠愤忧爱”[47],这篇策文虽然不存,但显然是通过阐述《周易》乾、坤二卦的义理来批判现实,表达作者的政治关切。

再次是使策项中的一个单元可以成为相对独立的论说文。经史的介入使得每一个单元的篇幅增大,在一个篇幅较长的单元内部,一般会形成经—史—时务的线型结构,从经书中的政治原则到史书中的历史事迹,再到现实中的政治举措,逻辑链条相当完备。[48]三者之间又相互关联,以回应所引用的策问。这样的例子在宋代殿试策文中非常多见,除前述刘光祖的策项外,王十朋、文天祥等人的策项中皆不乏例证,限于篇幅,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综上所述,宋代殿试策文在前代策文,尤其是唐代后期制举策文的影响下,形成了一种基本样式,策文中通过多种形式来美刺皇帝与朝政,并在美与刺之间努力寻求平衡,产生了独特的言说技巧和修辞策略。策文的篇幅较前代有明显扩展,主要缘于策项中加入了大量经书阐释和历史分析的内容。从文章写作的角度而言,这种熔经铸史的写法增强了宋代殿试策文论说的力度和逻辑,丰富了论说的技巧。作为一种科举文体,宋代殿试策文的形式极大地影响了后世的殿试策文写作,如晚清最后一位状元刘春霖的殿试策文,仍完全按照宋代殿试策文的基本样式书写。而在东亚地区,朝鲜李朝时期遗留下来的卞季良、金等人的殿试策文,也是按照这一样式撰写的。[49]这充分说明了宋代殿试策文沾溉后世的时间之长与范围之广。

【注释】

[1]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宋代试策与策文研究”(项目批准号:11CZW03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策论与经义:宋代科举考试文体比较研究”(项目批准号:14PJC028)的阶段性成果。

[2]关于宋代殿试制度的详情,参见荒木敏一:《宋代科举制度研究》第三章《殿试》,同朋舍1969年版,第267—345页;聂崇岐:《宋代制举考略》,载《宋史丛考》,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4—191页;何忠礼:《宋代殿试制度述略》,载《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1期;张希清:《宋代殿试制度述论》,载《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周兴涛:《宋代武举的程文考试》,载《教育与考试》2011年第6期;张希清:《中国科举制度通史·宋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380—384、716—724页。

[3]详见方笑一:《皇帝之问:宋代殿试策问及其模式化焦虑》,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方笑一:《宋代科举策问形态研究》,姜锡东:《宋史研究论丛》第十七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82—303页。

[4]邓洪波、龚抗云《中国状元殿试卷大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仅搜集了宋代进士科殿试策文,且有遗漏;宁慧如《宋代贡举殿试策与政局》(《“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28期,1996年9月)和俞兆鹏《文天祥〈御试策〉评介》(《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仅涉及个别殿试策文。祝尚书从总体上探讨了宋代的对策,对殿试策文着墨不多,见氏著《宋代科举与文学》(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06—310页);孙耀斌研究了宋代科举考试对策的内容和文体形态,但以进士科殿试策文为主,未涉及制科殿试策文,其结论尚待深入,参见氏著《宋代科举考试文体研究》(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120—124页);诸葛忆兵《宋代应策时文概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主要关注宋代殿试策文的背景与内容,对其形式仍未深入探讨。

[5]真德秀:《跋黄君汝宜廷对策后》,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13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40页。

[6]表中前31篇均收录于《全宋文》,最后一篇《全宋文》失收,见《何希之先生鸡肋集》[国家图书馆藏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齐鲁书社1997年版,集部第20册,第491—496页]。《宋集珍本丛刊》和《续修四库全书》亦据此刻本影印。除表中所列举外,宋代殿试策文中尚有残篇或零碎段落流传至今者,如曹冠《对御试策》(绍兴二十四年)、廖行之《制科策》(实为进士科殿试策,乾道二年)、潘庭坚《策对》(端平二年)等。文人拟作殿试策文尚有王安国《拟试制策》(策问为曾巩所撰)、苏轼《拟进士对御试策》(熙宁三年)、陈师道《拟御试武举策》和周紫芝《拟廷试策》(绍兴五年)。本文研究对象为殿试中实际撰写的完整策文。

[7]丁度:《贡举条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3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12页。

[8]徐松:《宋会要辑稿》第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456页。

[9]王迈:《丁丑廷对策》,《全宋文》第324册,第325—338页。

[10]何希之《廷试策》比较特殊,策项中基本不引策问原文,也不复述策问,文中不称“陛下”而称“执事”,可见策问不是以皇帝口吻拟就。盖因当时宋度宗去世不久,端宗“以谅阴不临轩,命宰臣类试策问天命、人心、中国、夷狄、君子、小人、朝廷、郡邑、田里、边陲凡十事”(明朱希召《宋历科状元录》卷八,《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1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版,第371页),《宋季三朝政要》卷四亦云:“上谅阴,类试王龙泽等比廷试出身。”(王瑞来笺证,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60页)可见此次殿试严格来说只是“类试”,由宰臣而非皇帝主持。希之为当年进士甲科第六名。

[11]虽然如此,但陈飞对唐代制举策文体制结构的分析较为繁复,其将一篇唐代制举策文的策问和对策看成一个整体,连标题在内,共细分为23个部分,其中对策分为14个部分,见《唐代制举试策的形式体制》(《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本文所讨论的宋代殿试策文仅包括对策部分,不含策问,共分为9个部分,见上表。

[12]陈飞:《唐代试策的形式体制——以制举策文为例》,载《文学遗产》2006年第6期。

[13]班固:《汉书》卷四《文帝纪》,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27页。

[14]《汉书》卷四九《爰盎晁错传》,第8册,第2293页。

[15]《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8册,第2514—2516页。

[16]韦春喜:《汉代对策文刍议》,载《文学遗产》2012年第6期。

[17]金滢坤:《试论唐代制举试策文体的演变》,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18]陈飞:《唐代制举试策的形式体制》,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19]白居易:《白居易文集校注》第3册,谢思炜校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355—1356页。

[20]白居易:《白居易文集校注》第3册,谢思炜校注,第1361页。

[21]刘蕡:《对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董诰等:《全唐文》卷七四六,第8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718—7725页。

[22]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第1册,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32页。

[23]马永卿:《元城语录解》卷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3册,第383页。

[24]张孝祥:《御试策》,《全宋文》第253册,第359页。

[25]徐元杰:《绍定壬辰御试对策》,《全宋文》第336册,第179—180页。

[26]脱脱等:《宋史》卷四一一《蒋重珍传》,第35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352—12353页。

[27]夏竦:《崇政殿御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制策》,《全宋文》第17册,第32页。

[28]张镇孙:《对制策》,《全宋文》第360册,第146页。

[29]诸葛忆兵:《宋代应策时文概论》,载《复旦学报》2016年第4期。

[30]《宋会要辑稿》第9册,第5409页。

[31]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二,第3册,第1077页。

[32]周南:《庚戌廷对策》,《全宋文》第294册,第50—51页。

[33]文天祥:《御试策》,《全宋文》第359册,第150页。

[34]魏了翁:《御策》,《全宋文》第310册,第212—213页。

[35]王迈:《丁丑廷对策》,《全宋文》第324册,第332页。

[36]张九成:《状元策》,《全宋文》第183册,第418—425页。

[37]蔡戡:《廷对策》,《全宋文》第276册,第281页。

[38]文天祥:《御试策》,《全宋文》第359册,第150页。

[39]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0页。

[40]《白居易文集校注》第3册,第1367—1368页。

[41]《白居易文集校注》第3册,第1368页。

[42]刘光祖:《乾道对策》,《全宋文》第279册,第2—6页。

[43]苏轼:《议学校贡举状》,《苏轼文集》卷二五,第2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24页。

[44]《议学校贡举状》,《苏轼文集》卷二五,第2册,第725页。

[45]《议学校贡举状》,《苏轼文集》卷二五,第2册,第725页。

[46]刘光祖:《乾道对策》,《全宋文》第279册,第5页。

[47]刘克庄:《尤溪赵宝廷策》,《刘克庄集笺校》第10册,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482页。

[48]比利时学者魏希德(Hilde De Weerdt)曾谈到科举文体中“论”与“策”的区别,她认为“在论体文中,学生被要求从题目涉及到的事件中归纳出一条普遍真理”,“策题则要求学生实现一种反向的思维过程:该类题目的主要目的是把问题具体化,而不是抽象化”,这有助于我们理解殿试策文策项的形式。详见氏著《义旨之争:南宋科举规范之折冲》,胡永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60页。

[49]参见邓洪波、龚抗云:《中国状元殿试卷大全》下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098—2104页,及该书附录一《朝鲜李朝殿试卷》,第2133—2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