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苏辙的省试答策
《三苏先生文粹》卷三一收入苏轼五道策,《禹之所以通水之法》《修废官举逸民》《天子六军之制》《休兵久矣而国用益困》《关陇游民私铸钱与江淮漕卒为盗之由》,这五篇不见于《东坡集》和《东坡后集》,明人编入《东坡续集》卷九,茅维编入《苏文忠公全集》卷七,后者就是今人孔凡礼校点《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所用的底本。我们若是追究这五策的来历,它们恐怕就是由《文粹》的编者最初搜罗到的苏轼集外之文。孔凡礼又据《休兵久矣而国用益困》篇中有“自宝元以来,赋敛日繁,虽休兵十有余年”等语,计其岁时,推断此五篇是嘉祐二年(1057)省试的答策。[5]这个推断应该是不错的,可以从《文粹》本身得到的旁证是,卷六五收苏辙的八篇策,前五篇的标题与此相同。二苏于同年进士登科,所以才会有相同题目的省试答策。比对苏辙自编的《栾城集》,这五策加上另外的三篇,整卷八篇文章都未收入,而且今人校点出版的《栾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苏辙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乃至《全宋文》的苏辙部分,都漏辑这八篇佚文。可见《文粹》编者努力的成果,尚未完全被今天的学界所吸收。
进一步研究苏氏兄弟的省试答策,我们还能发现更有趣的线索。欧阳修《居士集》卷四八有《南省试进士策问三首》,其第一首云:
问:昔者禹治洪水,奠山川……夫禹所以通治水之法如此者,必又得其要,愿悉陈之无隐。[6]
对照之下,不难看出,二苏五策中的第一道《禹之所以通水之法》,就是回答欧阳修的这一首策问的。欧公是嘉祐二年省试的主考官,第一道策由他命题,自是理所当然(其余四道应是别的考官所命题)。
那么,同样是在嘉祐二年通过省试的曾巩,情况又如何呢?《元丰类稿》中同样没有这些答策,但今人校点的《曾巩集》,却从现存金刻本《南丰曾子固先生集》辑得不少佚文,其中有《黄河》一篇,实际上也是在回答欧阳修的这首策问,与二苏《禹之所以通水之法》相同。另外还有《财用》篇,细读文字,可发现其与二苏《休兵久矣而国用益困》也是相同策问的答策;还有《兵乘》篇,相当于二苏《天子六军之制》;《废官》篇,相当于二苏的《修废官举逸民》,都可以无疑。[7]五策之中,金刻本实际上保存了曾巩的四策,篇题不同,是因为这些答策原本并无标题,都是编者搜集刊刻之时才加上去的。相比之下,《三苏先生文粹》所拟的篇题更为妥当,而曾巩的这四篇,从金刻本的编者到今天的辑佚校点者,都未意识到它们是曾巩的省试答策。如果没有《三苏先生文粹》所录二苏的策文可资比对,我们很难看出曾文的这种性质。
接下来的问题是,婺刻本、金刻本的编者从哪里得到苏、曾的这些集外文章?苏轼的学生李廌在笔记《师友谈记》中曾云,嘉祐二年的考官之一王珪,收藏了苏轼的“论与策二卷稿本”,到王珪儿子之时,“论卷窃为道人梁冲所得,今所存唯策稿尔”。[8]这里指示了科举程文流传的一种可能的途径,就是从与贡院相关的人员那里传出稿本。当然,苏、曾二家自己保存了稿本,虽未编入别集,却被子孙传出,这也不无可能。不过,从曾巩各篇的标题都不够妥当的情况来看,估计他本人和家属并未经手。我们可以猜测稿本流传的各种途径,但其正本,即提交给贡院而保存在政府的科举档案中的正式文本,因为两宋之交档案管理体系的崩溃而四散流出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这个问题还可以继续研究。
《三苏先生文粹》卷一六为苏轼《三传十事》,是关于《春秋》三传之文义的十篇解答,也不见于《东坡集》,明人编入《东坡续集》卷九,今见《苏轼文集》卷六。这十篇又见宋刊本《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三,题为《南省讲三传十事》,郎晔在题下注云:“仁宗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修考试礼部,既置公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即此十事。”[9]可见它们也是苏轼的科举之文。接下来,《三苏先生文粹》卷一七为苏轼的《尚书解》十篇、《论语解》二篇和《孟子解》一篇,这些文章连《东坡续集》也不收,在茅维编入《苏文忠公全集》之前,可以说是《三苏先生文粹》所特有的,文章的性质也很像科举的程文。《三苏先生文粹》在搜罗三苏有关科举的文字方面,可谓竭尽全力。还应该提到的是,嘉祐二年省试的“论”,即《刑赏忠厚之至论》,二苏虽都收入了别集,但曾巩《元丰类稿》并不收入,《曾巩集》从金刻本辑得的《刑赏论》[10],实际上就是这篇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