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论和《辨奸论》
说到“论”,《三苏先生文粹》所收是比“策”更多的。虽然这些“论”基本上都被今人所掌握,目前看来已经并无“佚文”可辑,但还是有不少值得注意之处。
《文粹》编辑三苏的“论”,都从有关儒家经典的“论”开头,卷一为苏洵的《易》《礼》《乐》《诗》《书》《春秋》诸论,卷一二为苏轼的《易》《书》《诗》《礼》《春秋》五经论,卷四四为苏辙的《易说》三首、《诗论》《洪范五事说》与《春秋论》。这样的编辑方针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很可能因此就产生了问题,就是列在苏轼名下的五经论,实际上乃是苏辙之文,由苏辙本人编入了《栾城应诏集》,是嘉祐六年他参加“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考试前按规定上交朝廷的五十篇策论,即所谓“贤良进卷”的组成部分,其著作权属于苏辙,应该毫无疑问[11]。也许就因为苏轼没有关于五经的“论”文,而苏辙另外还有同类文章,所以《三苏先生文粹》的编者将这一组五经论割属到苏轼名下了。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明人编《苏文忠公全集》照收五经论,延误到今人校点的《苏轼文集》,使五经论的归属问题引起了学术争论。[12]
将五经论割属苏轼后,《三苏先生文粹》编者另外找到了苏辙有关经典的几篇“论”,但其中《诗论》《春秋论》二文,却并不见于《栾城集》。此二文又见于东京内阁文库所藏南宋麻沙本《类编增广颍滨先生大全文集》卷八七,可能是苏辙晚年指点诸孙读书时所作模拟程试之文,因为他另外写了《诗集传》《春秋集解》两部专著详论二文中提到的观点,所以没有将这二文收入自编的《栾城集》。此麻沙本在国内并无收藏,而《三苏先生文粹》则在明代屡被翻刻,估计明人从《三苏先生文粹》获读苏辙二文,后来还选入了《唐宋八大家文钞》这样传播广泛的选本,致使今人又曾从《唐宋八大家文钞》去辑出苏辙的这二篇“佚文”。[13]
《三苏先生文粹》卷四收入了苏洵的《辨奸论》,这也是传世的十五卷本《嘉祐集》(如《四部丛刊》所收影宋本)中所无的。此文的真伪问题,至今仍是学术上的疑案。《三苏先生文粹》值得关注处,在于其《辨奸论》的题下有一段话:
张文定公撰老苏先生墓表云,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生民以来,数人而已。”造作语言,至以为几于圣人。欧阳修亦善之,劝先生与之游,而安石亦愿交于先生。先生曰:“吾知其人矣,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天下患。”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往吊,先生独不往,作《辨奸》一篇,其文曰……
这段话依据的是张方平《乐全集》卷三九《文安先生墓表》,“其文曰”的后面便是《辨奸论》全文。这说明,《三苏先生文粹》的编者是从《墓表》转录了《辨奸论》,而不是直接录自苏洵的某个文集。两宋之交的叶梦得《避暑录话》曾记:
《辨奸》久不出,元丰间,子由从安道辟南京,请为明允《墓表》,特全载之。苏氏亦不入石,比年少传于世。[14]
似乎叶氏也把《墓表》视为《辨奸论》的文本来源。这一情况当然不能成为判断真伪的依据,但《三苏先生文粹》的文本形态至少可以证明叶梦得所记接近事实,就是宋人多从张方平《墓表》而得苏洵《辨奸论》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