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王安国字平甫,北宋著名诗人,与其兄安石、弟安礼并称“临川三王”。“其文闳富典重,其诗博而深。”[6]《宋史》二百八《艺文七》著录《王安国集》六十卷,《序言》八卷。然皆佚,现仅存《王校理集》一卷。
王安国对熙宁新法多有批评,曾深陷熙宁七年郑侠之狱。葬时,王安石为撰墓志铭。四部丛刊本《临川先生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志》:“未几,校书崇文院,特改著作佐郎、秘阁校理。士皆以谓君且显矣,然卒不偶,官止于大理寺丞,年止于四十七。以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不起,越元丰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葬江宁府钟山母楚国太夫人墓左百有十六步。”据此,则王安国卒于神宗熙宁七年(1074)八月十七日,葬于元丰三年(1080)四月二十七日。[7]
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九载熙宁八年(1075)正月庚子(七日):“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冯京守本官知亳州,权发遣户部副使王克臣追一官,司封郎中、集贤校理丁讽落职,监无为军酒,著作佐郎、秘阁校理王安国追毁出身以来文字,放归田里。”同书卷二百七十七载熙宁九年七月己卯(二十五日):“放归田里人王安国为大理寺丞、江宁府监当。命下而安国病死矣。”据此,则王安国应卒于熙宁九年(1076)七月之后。
就史料的来源、价值而言,王安石所撰王安国墓志和《续资治通鉴长编》,都颇具权威性,而两说抵牾如是。对此,有学者旁征博引魏泰《东轩笔录》、刘攽《彭城集》卷十五《寄王安国时复官大理寺丞监江宁粮料》等文献,力辨“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之讹,推断王安国当卒于熙宁九年末。[8]进而推测,王安石所撰《王平甫墓志》或有缺残讹误。[9]其文考辨甚精。然王安国卒于“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出自王安石亲撰墓志,诚为最原始之文献记载。仅推测《王平甫墓志》文本或有残阙,未能尽释疑团。而“熙宁九年末”之结论,亦可再加斟酌。
今按,2007年洛阳新出土王安国所撰《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君墓志铭》。墓主张庚,字太素,卒于仁宗皇祐元年(1049)六月十七日,“旅殡於和州”。此后,其子张云卿“归居西京,实能学问,以节行不苟合,留守数荐其贤于朝廷。熙宁八年四月乙酉,葬君于河南府河南县杜泽原,而云卿谋所以显亲于不泯者,乃来京师乞余铭”。[10]王安国于仁宗一朝屡试进士不中。神宗熙宁元年(1068)七月,赐进士及第,除武昌军节度推官,教授西京国子监。《临川先生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志》:“今上即位,近臣共荐君材行卓越,宜特见招选,为缮书其《序言》以献,大臣亦多称之。手诏襃异,召试,赐进士及第,除武昌军节度推官,教授西京国子。”《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一:“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七日,诏布衣王安国赐进士及第,仍注初等职官。先是,手诏:‘安国,翰林学士安石之弟。久闻其行义、学术为士人推尚。近阅所著《序言》十卷,文辞优赡,理道该明,可令舍人院召试。’试入第三等下,故命之也。”直至熙宁四年(1071)十月二十日,为崇文院校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七熙宁四年(1071)十月壬申:“前武昌军节度推官王安国为崇文院校书。”在此三年期间,王安国与张云卿同居洛阳,先后教授西京国子监。[11]故张云卿葬父时,至汴京求其撰铭。其时,王安国因郑侠之狱,已于熙宁八年(1075)正月七日追夺出身,仍居京师,直至本年三月清明,尚未返江宁。《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熙宁)八年正月十三日,金部郎中、集贤校理、判检院丁讽落职监无为军酒,大理寺丞、集贤校理王安国放归田里,度支郎中王克臣追一任官,河南军巡判官郑侠英州编管。初,侠进《流民图》,又擅发递马奏事,上怜之,放罪。会吕惠卿参政,侠复诋其奸,惠卿怒,请诛侠,讽、安国连累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九熙宁八年(1075)正月庚子:“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冯京守本官知亳州,权发遣户部副使王克臣追一官,司封郎中、集贤校理丁讽落职监无为军酒税,著作佐郎、祕阁校理王安国追毁出身以来文字、放归田里……安国既贬,上降诏谕安石,安石对使者泣。及再入相,安国犹在国门。”[12]
这篇新出土墓志,足以定谳《王平甫墓志》“以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不起”确系有误。
然则王安国究竟卒于何年何月何日?《续资治通鉴长编》仅载王安国卒于熙宁九年(1076)七月二十五日复为大理寺丞、江宁府监当之后,“命下而安国病死矣”。魏泰《东轩笔录》卷六:“王安国,熙宁六年冬直宿崇文院……后四年平甫卒。”熙宁六年(1073)冬之后四年,即熙宁十年(1077)。
王安国卒后,神宗曾遣中使抚慰王安石,并赐汤药,王安石上有谢表。《临川先生文集》卷五十九《中使传宣抚问并赐汤药及抚慰安国弟亡谢表》:“臣某言:便蕃曲泽,虽远不忘;晼晚余年,惧终莫报。伏念臣辞恩机要,藏疾里闾,既疲瘵之未夷,顾忧伤之重至。仰烦眷将,特示闵怜。中饬使轺,备宣恩厚,宠颁药物,深念衰残。”这封谢表是关于王安国卒年的重要文献,以下略作释读。
熙宁九年(1076)六月二十日,王安石长子王雱病卒。[13]熙宁九年(1076)十月二十三日,王安石罢相,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14]十年(1077)六月十四日,王安石罢判江宁府,以使相领集禧观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三熙宁十年(1077)六月壬辰:“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王安石为集禧观使,居金陵,从其请也。始,安石罢政,除江宁,恳辞使相,请宫观。上遣梁从政赍诏敦谕,须其视事乃还。从政留金陵累月,安石请不已,至是,许以使相领宫使。”表曰“既疲瘵之未夷,顾忧伤之重至”,此谓王雱、王安国于熙宁九年、十年内相继病逝。曰“辞恩机要,藏疾里闾”者,谓王安石辞判江宁府为集禧观使,已无职掌,仅奉朝请。徐度《却扫编》卷上:“辅臣既罢,领宫观使,其后惟以使相、节度、宣徽使为之,无所职掌,奉朝请而已。熙宁间,又有以使居外者。王荆公以使相领集禧观使居金陵,张文定公以宣徽南院使领西太一宫使居睢阳之类,皆优礼也。”由此可见,熙宁九年(1076)七月王安国复大理寺丞、江宁府监当之后,至少又迟至熙宁十年(1077)六月王安石辞判江宁府领、集禧观使,方卒。又,《曾巩集》卷三十八《祭王平甫文》题注曰:“熙宁十年十月二十一日。”祭文曰:“何堂堂而山立,忽泯泯而颷驶。讣皎皎而犹疑,泪汍汍而莫制。”王安国娶曾巩之妹,[15]其卒后,曾巩作为近亲,当第一时间获知讣告。“讣皎皎而犹疑”者,可见祭文为曾巩收到讣告后所撰,应撰于王安国卒后不久。
综上所述,王安国当卒于熙宁十年(1077)六月十四日至十月二十一日之间。以此为基础,我们可以推断,《王平甫墓志》中“以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不起”,“七年”当为“十年”之讹,即王安国卒于熙宁十年(1077)八月十七日。[16]毕竟,“十”“七”之讹,在古籍刊刻中屡见不鲜。而在四部丛刊本《临川先生文集》中,此种讹误亦非绝无仅有。如英宗治平二年(1066)十月十一日,王安石母忧服除,有旨召赴阙;二十七日,王安石上状辞免。《临川先生文集》卷四十《辞赴阙状一》,题注:“治平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七”即为“十”之讹。[17]
然则“熙宁七年”之讹始自何时?从现存王安石文集版本来看,南宋高宗绍兴年间龙舒本《王文公文集》、詹大和刻临川本《临川先生文集》(四部丛刊本据以影印),已作“以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不起”。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王安石曾孙王珏鉴于之前流传的王安石文集“旧所刊行,率多舛误”,遂于杭州重刻《临川先生文集》,于此前各本多有刊正。[18]此即杭本《临川先生文集》。现存王珏刻、元明递修本《临川先生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志》中,并无“熙宁七年”四字,仅曰:“官止于大理寺丞,年止于四十七。以八月十七日不起,越元丰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葬江宁府钟山母楚国太夫人墓左百有十六步。”[19]看来,王珏似已察觉“熙宁七年”之误,于是刊去此四字。然墓志此段文字,上下文脉遂不通矣:墓志撰于神宗元丰三年(1080),而所谓“年止于四十七,以八月十七日不起”岂不突兀?这或许是王珏的疏忽所致吧。
【注释】
[1]吴曾:《能改斋漫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287页。
[2]李伯勉:《王安石生日考》,载《文史》第1辑,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68页。
[3]如漆侠:《王安石变法》(增订本),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唯邓广铭取殿本“十三日”,然无考辨,见氏著《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4]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全宋笔记》第五编第八册,大象出版社2012年版,第291页。
[5]《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九,中华书局1965年影印本,第683页。
[6]《曾巩集》卷十二《王安国文集序》,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01页。
[7]学界多持此说,如李德身:《王安石诗文系年》,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227页;马兴荣、吴熊和等:《中国词学大辞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51页;曾枣庄:《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宋代卷》,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4页。
[8]汤江浩:《王安国卒年考》,载《长江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2期。
[9]汤江浩:《北宋临川王氏家族及文学考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5—69页。
[10]郭茂育、顾涛:《新出土宋代张庚墓志铭》,载《书法》2014年第2期。
[11]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八:“司马温公初居洛,问于康节曰:‘有尹材字处初,张云卿字伯纪,田述古字明之。’三人皆贤后。处初、明之得进于温公门下,独伯纪未见。康节以问公,公曰:‘处初、明之之贤,如先生言。张君者,或闻旅殡其父于和州,久不省,未敢与见。’康节曰:‘张云卿可谓孝矣。云卿之父谪官死和州,贫不能归,因寓其丧。云卿奉其母归洛,贫甚,府尹哀之,俾为国子监说书,得月俸七千以养。若为和州一行,则罢俸数月,将饥其母矣。其故如此。’”(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09页)熙宁四年,司马光归洛阳,张云卿时为国子监说书,当继王安国之后。
[12]王安石于熙宁八年(1075)三月一日自江宁启程,三月十四日已抵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一熙宁八年(1075)三月丙午:“召辅臣对资政殿。是日,清明节也。”李焘注:“王安石云云。”(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359页)具体考述,可见笔者文《新见史料与王安石生平行实疑难考》(《文学遗产》2017年第1期)。
[1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1076)六月己酉:“太子中允、天章阁待制王雱卒,年三十三,赠左谏议大夫。”(第6751页)
[1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1076)十月丙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安石之再入也,多谢病求去,子雱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机务,上亦滋厌安石所为,故有是命。”(第6803页)
[15]李震:《曾巩年谱》,苏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页。
[16]寿涌推测,“七”为“九”之讹,然无其他佐证。寿涌:《〈临川先生文集〉年月与阶官疑误十一则》,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9年第3期。
[17]寿涌:《〈临川先生文集〉年月与阶官疑误十一则》,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9年第3期。
[18]王岚:《宋人文集编刻流传丛考》,凤凰出版社2003年版,第156—158页。
[19]《宋集珍本丛刊》第13册,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740页。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应云鸾刻《临川先生文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