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中心建设政策

(三)示范中心建设政策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领导组,强力推进实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和教学实验室建设,促进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2)对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模式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和改革,2007年成立了独立的二级单位——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打破原有的实验室从属教研室和按学科分散设置的格局,按学科体系对实验室进行重新分类及整合,以建设高水平实验教学平台。

(3)学校先后出台了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教学工作规范、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规范、教学实验项目认定与管理规定、实验技术人员绩效量化考核办法等10余个政策文件,确保学校实验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4)实验教学运行经费予以充分保证,预算充足。每年有计划地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各个示范中心硬件设施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件研发。

(5)制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每年拨付30万元经费资助本科生项目,并将教师指导本科生项目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鼓励教师指导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学生课外的自主学习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