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中心建设组织机构

二、示范中心建设组织机构

我校示范中心建设是在已有市级示范中心称号实验室所属的7个学院基础上建设的,为加强领导,有效协调,成立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该项工作。学院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施,成立学校示范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各学院分管院长担任成员,对学校示范中心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全面领导学校的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制订或调整示范中心建设目标、建设方案,推进示范中心建设,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学校示范中心建设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院参照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专业建设相应工作。成立学校技术支持小组,其人员组成由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传媒学院传媒实验中心、教务处信息中心和电化教学服务中心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网站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各类视频教学资源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