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为主任负责制,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设立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专职工作人员8名。教学任务由教务处统一下达,中心进行管理和协调教学资源,并通过集体备课和教学质量督导对临床技能教学进行规范和统一。中心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技能中心成为实验教学管理实体;中心资源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实现统筹调配,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