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管理

4.实验教学中心管理

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设主任1名,由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的老师担任,负责中心建设和实验教学规划及全面管理;设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运行、技术培训、创新活动组织及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