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管理
2025年09月10日
4.实验教学中心管理
学校充分认识到强化学生现代科技运用能力的现代证据技术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法学、公安学、法制新闻等我校的特色主办专业,在实验教学管理方面给予了强力支持。例如,审议并通过了《西南政法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西南政法大学实验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度及措施,并将实验室发展列入学校“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规划”中并加以落实,引导中心构建并不断完善合理、系统、开放的创新实验教学管理新体系。
中心实验教学管理体系的完善
2013年,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心的建设发展进行多次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强化了中心的管理。经校第七届常委第47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对中心的管理层进行了调整,组建了由校级领导担任中心主任,司法鉴定中心常务主任和教务处副处长任副主任的管理班子,全面管理和协调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整改后,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