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申报、评估工作,我校成立了以主管校长为组长,以资产处、教务处、人事处、财经处、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学院主管教学实验室的副院长为成员的示范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教育部、重庆市有关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组织领导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制订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制订分期建设目标,并检查工作落实与工作进展,协调学院、部门之间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开展对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工作,组织申报重庆市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实践科负责制订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组织年度考核和建设绩效评估工作,协调示范中心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