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管理

4.实验教学中心管理

“中心”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管理职责主要为政策支持、设岗聘任、项目审批和经费保障;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人、财、物统一管理与调配,实验室管理以优质服务于实验教学为核心,达到资源共享;实行人才流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同时,成立中心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实验教学和管理改革工作;学院成立教学督学委员会,负责对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实验教学过程、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实验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组织实验教学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