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是集有经试验者,方书“已验”、“屡验”等字。若得诸见闻而未尝试者不书,俟有试验另行补刻。
一、是集得于某人传者则传其人,得于某书载者则载其书。有闻于人而失记其人,得于书而忘其为某书则不录。
一、是集有一症而载数方者,以其皆属良方,且人有时便于此而不便于彼,故并记之。
一、是集方药取其简便易得者采之,若参、桂等物采入无益。
一、病有表里虚实寒热邪正之异,脉有浮沉迟数滑涩大缓之殊,此在神于医者随时用药,不敢就坊刻诸方附会采入,兹只就解救及某症惟某方法有效者采而入之。
一、是集所列各种不能全备,俟有新得,随时增补,其杂记数条特以见闻所及者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