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象的概述
(一)意象的本质
意象是主体将生活中所遇之感性表象与主观思想、情感、愿望、理想融合之产物。所以,意象既有生活之象的外在样子,又有主体之心的内在精神。
我们可以从艺术创作的过程来看意象的本质。
和形象比起来,意象是观念形态、未经物化。审美意象本属于精神层,一旦被符号化、物质化,就成为审美形象。因此,可以说意象是尚未表达的形象,形象是可被感知的意象。
和表象比起来,意象是源于客体、主观加工。审美意象来源于客观存在之物,是对现实生活客体的反映,但这并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机械的反映,它是一种蕴含了主观加工的主客统一之产物。
1.观念形态、未经物化
这一点与“形象”相对应。艺术形象,往往是已经由一定物质媒介加以物态化过,从而能够被其他人所感知。但意象,从心理学来说,只是指在知觉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呈现于脑际的感性形象,虽然有和形象一样的外形,但并未物态化,因此,还只是属于个人内心体验层面。
从艺术发生上来看,意象在形象之前,它是人类为实现某种目的而构想的、新生的、超前的意向性设计图像。如果说意象在艺术创作中表现为艺术构思形成的心中之象或“胸中之竹”的话,那么形象则是艺术传达形成的作品之象或称之为“手中之竹”。也就是说,意象和形象在表达的意思和外在的视觉外貌上都没有区别,其区别在于意象尚未经过艺术加工和物态化,而是孕育、储存于大脑的心象。一言以蔽之,意象尚在心中,而形象已经物化。
2.源于客体、主观加工
这一点与“表象”相对应。表象是客体对象物在我们头脑中形成的感性形象,是纯客观的人对客体的认识、反映,其中不夹杂任何人的思想、情感、意志等因素。但意象不一样,它虽然是人的大脑对客体形象改造后的主观映像,具有客观的形象性;但这种感知的形象不同于对象物的表象,它已经过主体的选择、集中、概括、加工等主体意识的改造,渗入了主体的思想、情感、想象,含有不同程度的理解因素,是被接纳、改造过的客体的“象”与主体的“意”的统一,是形象性、生动性与概括性、创造性的统一,是主体感知的形象经过意识系统的作用而形成的“意”与“象”融合为一的意中之象或象中寓意。如果说意象是“胸中之竹”,那么表象就是“眼中之竹”。
(二)意象的作用
意象在审美接受和艺术创作、艺术鉴赏中具有联结、桥梁作用。人在审美中经过感知、体验、联想、想象,将自己的思想、情感等心意状态与客体形象相互作用,创造出孕育于胸中的审美意象以后,又发挥其能动的中介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由原先已有的审美意象向新审美意象再创造飞跃的中间环节
人在审美感受、体验、想象的基础上创造出审美意象后,又在已有审美意象和审美需要的驱动下,进一步调动以往的审美经验,激发起更深层次的创造欲望和自我实现愿望,推动人进一步展开自由的联想、想象,进一步融入自己的思想、情感、理想、意志,对已经孕育于胸中的诸多审美意象进行联结、组合、加工、改造,从而创造出既超越当前感知形象又超越已有审美意象的新的复合的审美意象,并在这无限的再创造中发挥出人的无穷的创造力。
2.艺术创作中从感知生活表象向塑造艺术形象的过渡桥梁
艺术创作的内在依据和中介是经过主客体交互作用于艺术家胸中的审美意象,是艺术家对生活表象加以接纳、改造并融入自己思想、情感创造出审美意象后,再进行集中、概括、加工、提炼和物态化的产物,其过程是“生活表象—审美意象—艺术形象”。社会生活的表象是艺术创作的客观源泉,而艺术家能动创造的审美意象则是艺术形象塑造的直接前提和直接依据。艺术家创造的审美意象的真实性、丰富性、整体性直接制约着艺术形象的真实性、整体性和感染力、生命力。
我们以郑板桥画竹为例来阐述上面的观点。竹子有四种状态——园中之竹、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园中之竹是竹子的自身存在形态,是审美客体,是自为存在的,我们称之为“物”。眼中之竹是审美主体看到的对象物的外在表象,我们称之为“象”。胸中之竹是审美主体融自己的情感于眼中之竹这个物象后,重新生成的内心意象,我们称之为“意”。手中之竹是艺术家将内心意象物化表达在纸上的竹子形象,我们称之为“形”。可见,艺术创作的过程,便是一个“物—象—意—形”的转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从眼中之竹这个生活表象到手中之竹这个艺术形象,必须要经过胸中之竹这个审美意象阶段。离开了意象的创造性,艺术形象便不可能存在,艺术也就不可能存在。
3.联结艺术创造者与艺术鉴赏者的心理纽带
艺术形象是艺术家创造的审美意象的外化、物态化,艺术鉴赏者在感受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又根据自己的审美经验重新创造审美意象,这种再创造的审美意象既与艺术形象相互交流、相互补充,又由对艺术形象的感知、体验而体悟艺术家的创作心理和创作动机、立意,从而与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发生交流,产生同情、共鸣,以至产生超越艺术家预期效果和形象内涵的超效应。
审美意象的这些中介作用是对机械反映论的否定,充分体现了人的审美的无限能动性、创造性和对对象的超越性,体现了艺术创作的主体性、创新性和对生活形象的超越性,体现了艺术鉴赏者与艺术创作者之间相互交流的主体间性和互补互进性。
(三)意象的分类
按照意与象的不同划分与组合,意象会呈现多种形态。其中最常见的有三种:事理型、情景型、象征型。
事理型意象,在叙事作品中最常见,外在之象往往呈现为一个具体的故事,内在之意则呈现为一个可以被认知的道理。
情景型意象,在抒情作品中最常见,外在之象往往呈现为一个详细的景物,内在之意则呈现为一个可以被体验的情感。
象征型意象,在现代作品中最常见,外在之象往往呈现为一个异于日常生活的、荒诞不经的事或物,内在之意则呈现为一个可以被认知但是很难被认知的观念、道理以及可以被体验却很难被体验的情感。原因就在于“符号—意义”的编码、解码法采用了象征的手法,完全不融于日常生活以及以往的艺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