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感

二、美感

美是审美意象,而审美意象只能存在于审美活动中,审美活动是美与美感的同一。美是从审美对象方面来表述审美活动,而美感是从审美主体方面来表述审美活动。也就是说,美和美感是一回事,美是意象,美感也是意象。只不过美侧重意象中的象,美感侧重意象中的意。

(一)美感是体验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内美学界探讨美学理论问题,都把审美活动看作一种认识活动,因而都用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进行研究。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是认识论的模式,但美感并不是认识。主客二分就是主体认识外在的客体对象是什么,然而审美意识根本不是认识,不管什么外在于人的对象。审美意识是人与世界的交融,它并不是两个独立实体之间认识论上的关系。

在叶朗看来,美感不是认识,而是体验。“身之所历,目之所见”“心目之所及”,这就是体验的最原始的含义,就是当下的直接的感兴,就是“现在”。美感是“现在”,是当下的直接感兴所显现的世界。美感是与人的生命和人生紧密相连的,而认识则可以脱离人的生命和人生而孤立地把事物作为对象世界来研究。美感是直接性,是当下、直接的经验,是瞬间的直觉,在直觉中得到的是一种整体性(世界万物的活生生的整体),而认识则是逻辑思维,在逻辑思维中把事物的整体进行了分割。

(二)美感的形成过程

美感的形成过程大体上有两个环节,第一个是表象的情感判断环节,第二个是本质的知情意判断环节。

(1)在表象的情感判断环节,感性认识起主要作用。在这一环节,审美主体通过感觉、知觉的心理加工能力对审美对象的具体形象形态产生快适感、愉悦感;感觉负责审美对象的个别属性——艺术形式层,知觉负责审美对象的整体属性——艺术形象层。在这个环节,审美对象尚未经过人脑理性思维的介入,主体还只是依靠眼睛、耳朵等感官获得表象的感受。

(2)在本质的知情意判断环节,理性认识起到了主要作用。在这一环节,审美主体在通过理性思维能力获得对对象客体的内在联系和规律的认知时,产生了一种“悟”或者说“知”,并由此生发了“意”的快适感、愉悦感;思维负责认知对象的本质属性——艺术意蕴层。在这个环节,审美对象经由人的思维介入,主体利用思维揭示事物之间的关系,形成概念,利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获得了思想、意义的理性认知并且产生了行动意志。

值得一提的是,美感的实际经验并不只是认识体验,在对对象物的认识中,还伴随着情感判断(情)和意志欲望(意)的心理经验,而且,这两种心理感受和认知相互混合,又相互影响。所以,美感是一种混合了“知”“情”“意”三种人的内心主观经验的综合性感受。

了解了美感的形成过程,就能知道优美感、崇高感、悲感、喜感等审美感受的不同层级归属。一般来说,优美感是在不借助理性认识,只凭借感性认识的表象鉴赏判断中得到的。而其他如崇高感、悲感、喜感、丑感、荒诞感等审美感受则和优美感不同,它们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认识而获得的。崇高感是理性认识中对象超越人类所带来的认知和情感判断。悲感是理性认识中对象与人类“意”的不相符而产生的情感判断。喜感是理性认识中人类自我超越对象而产生的情感判断。丑感、荒诞感是在理性认识中获得的本质认知及其相关的情感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