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接受的意义

三、艺术接受的意义

艺术活动作为人类最重要的活动形式之一,并不只是单纯的作家创作活动,它还是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活动。艺术作品只有经过传播与接受活动,才能成为现实的作品,艺术作品的价值才能得到显现,艺术活动才能得以完整地实现。

(一)对作品:赋予作品以生命

对作品而言,艺术接受可以赋予艺术作品以生命。在艺术接受活动中,主体的生命介入了原有的艺术文本,产生了不同于原有内涵的新意象。这一刻,艺术作品又有了不同于原来的新的生命、新的意义,而且这种由接受者带来的新意义具有不断生成的永恒性。我们用接受美学和阐释学的观点来解读。

1.接受美学的观点

在接受美学那里,文本和作品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艺术家的创作只能称之为文本,还未成为作品,只有被欣赏者的精神介入之后,文本才变成作品。

接受美学认为:

(1)文本是指作家创造的同读者发生关系之前的作品本身的自在状态;作品是指与读者构成对象性关系的东西,它是已经突破了孤立的存在,融汇了读者即审美主体的经验、情感和艺术趣味的审美对象。

(2)文本是以文字符号形式储存着多种多样审美信息的硬载体;作品则是在具有鉴赏力读者的阅读中,由作家和读者共同创造的审美信息的软载体。

(3)文本是一种永久性的存在,它独立于接受主体的感知之外,其存在不依赖于接受主体的审美经验,其结构形态也不会因事而发生变化;作品则依赖接受主体的积极介入,它只存在于读者的审美观照和感受中,受接受主体的思想情感和心理结构左右,是一种相对的具体的存在。

由文本到作品的转变,是审美感知的结果。也就是说,作品是被审美主体感知、规定和创造的文本。这一点,正如杜夫海纳所说的:“是否说博物馆的最后一位参观者走出之后大门一关,画就不存在了呢?不是。它的存在并没有被感知。这对任何对象都是如此。我们只能说:那时它再也不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只作为东西而存在。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它作为作品,就是说仅仅作为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

对于艺术接受主体的介入意义,姚斯有明确的说法。他认为,过去,人们将文学作品的存在看作先于读者接受的已然客体,它只与作者的创作有关,作者是作品存在的根源,读者只是被动接受一件存在于那里的东西,他与作品的存在无关。比如,马克思主义文论对待读者与作者就毫无区别,它追究读者的社会地位,或力图在一个再现的社会结构中认识它;而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需要的读者,不过是将其作为一个在本文指导下的感觉主体以区别文学形式或发现过程。因此,一部文学史不过是作家的创作史和作品的罗列史,读者在文学史的视野之外,真正意义上的读者是缺失的。姚斯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读者是接受美学意义上的读者,这种读者实质性地参与了作品的存在,甚至决定着作品的存在。离开了读者的阅读,桌上的《哈姆雷特》和台灯又有什么区别呢?离开了读者的创造性阅读,今天的《哈姆雷特》和一千多年前的《哈姆雷特》又有什么两样呢?文学作品从根本上讲,注定是为这种接受者而创作的。

2.阐释学的观点

阐释学的代表人物伽达默尔认为,作品的存在方式就是自我表现。这种作品的自我表现需要观众,只有在观看中,这种自我表现才能实现并持存下去。因此,观众就是艺术的参与者,而且对艺术作品的意义显现和持存具有决定作用,不然艺术作品就失去了自我的意义。

具体可以作如下理解:

(1)艺术作品不是一个摆在那里的东西,它存在于意义的显现和理解活动之中。所以,作品显现的意义并不是作者的意图而是读者所理解到的作品的意义。

(2)由于作品的存在具体落实在作品意义的显现和读者理解的关联之上,所以,对作品的存在而言,作者的创作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的理解,读者的理解使作品存在变成现实。艺术作品之所以为艺术作品,取决于它的本质功能得到实现的过程。一把斧头只有在用它来劈东西时,它才作为斧头而存在,否则它只是一个摆设,我们完全可以用它来压东西,它仿佛是一块石头。同样,一部艺术作品只有在审美阅读的理解中才作为艺术作品而存在,否则也只是摆在那里的一物。

(3)艺术作品存在于一切可能的阅读理解之中,它将自己的存在展示为被理解的历史。

总之,接受美学和阐释学上述对读者自身的积极参与性的肯定态度,以及其从社会意识交往的角度考察艺术的创作和接受的方法,对于艺术理论而言,无疑具有积极的价值。

(二)对主体:赋予主体以意义

对主体而言,艺术接受可以赋予接受主体生命和意义。艺术接受并不只是一个面对作品、生产作品的单向度活动,它同时也在生产接受主体自身。在艺术接受活动中,主体的审美能力、审美修养得到了提高,主体自身生命获得了成长,主体越来越脱离物质的、自然的人的形态,转变成一种精神的、社会的意义存在的形态。就此,人类实现了对主体自我本质力量的观照,达到了存在的终极意义。

就此而言,艺术接受和艺术创作的本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创作比接受多了物化手段而已。柯勒律治的观点很能说明问题:“我们知道某人是诗人,是基于他把我们变成了诗人这一事实;我们知道诗人在表现他的情感,是基于他在使我们得以表现自己的情感这一事实。”这里,诗人和听众对艺术美感的理解,对生命的体验,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在于,诗人比听众更多掌握了把内心情感表达出来的艺术传达技巧而已。诗人蒲伯也认为,诗人的使命即是说出大家都感受到了却没有人能很好地表现出来的东西。所以,诗人和听众都是用特定的语言表现了特定的情感,差别在于诗人能够自己解决如何表现的问题,听众却必须靠诗人的示范方能把情感表现出来。这说明无论是创作或是欣赏,都是基于一种能够普遍引起共鸣的社会性的情感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