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曾国藩规定,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在封闭式、封建式的军事管理体制中,兵将只对有恩于己的上司负责,其他领导则概不听命。曾国藩负气回家为父亲守丧时,清政府派西安将军福兴增援江西,湘军部属并不十分配合,但是“得国藩一纸千里赴急”[43]。李续宾、杨载福等人私下商议此事,甚至说出“涤公未出,湘楚诸军如婴儿之离慈母”之语[44]。当然,曾国藩越级指挥也不灵通,即使面对他弟弟曾国荃的部队。比如,曾国荃围城南京初期,太平军多路来援,湘军形势岌岌,曾国藩命令曾国荃所属诸将速速撤军,但在曾国荃的坚持下,其部下仍坚持不肯后撤。
对太平军的战事结束后,曾国藩“裁湘留淮”,淮军正式接棒,李鸿章在湘军集团中的地位变得更加举足轻重。曾国藩奉命北上“剿”捻时,所带部队多为李鸿章手下的淮军。因曾国藩治军过严,不少将领阳奉阴违,推三磨四,凡事请示李鸿章,让曾国藩大为光火。他在给李鸿章的信中说,治军只有失之于宽的问题,没有失之于严的道理,责备也好,激励也罢,无非是希望子弟功成名就,“目下淮勇各军既归敝处统辖,则阁下当一切付之不管”,今后淮军“或进或止、或分或合、或保或参、或添勇、或休息假归”,均由我曾国藩主持决断,如有不妥之处,可通过密函与我协商。[45]经过这次交涉,李鸿章及淮军各将领才有所收敛。
程学启原为太平军将领,投降湘军后被归入曾国荃管辖。后来奉命改隶淮军,随李鸿章奔赴上海。但程学启的部队仍然穿着湘军号服,与淮军其他部队很不协调。李鸿章不好直接提及此事,于是转托曾国藩要求程部改换号服,程却拒不从命,声称“必待沅帅(曾国荃)缄谕,乃敢改换”。曾国藩对此不怒反喜,在家书中夸程学启“不背本矣”[46]。
湘军与曾国藩并不能划等号。湘军之“湘”,原指湘乡一县,后来扩展,指整个湖南乃至整个两湖地区,内部逐渐形成楚勇、曾湘军、左湘军、胡湘军等几个派系,呈现“多中心”格局。因门户之见,作战时内部尚可互相支援,但平时各行其是、明争暗斗在所难免,对集团外部势力的安危更是隔岸观火、袖手旁观,仿似中国近代军阀割据的预演。
曾国藩以在籍侍郎、团练大臣的名义开办湘军,他更像是道义上的领袖,而非军制上的统帅;李鸿章则以督抚大员的身份开办淮军,他人投靠纯粹是为官为职为前途,人身依附关系更加紧密。所以,湘军虽是私有军队的起源,而淮军才构成私有化军队的形态。这种抱团主义一直延续到北洋、民国时期。李鸿章死后,袁世凯传其衣钵,发展壮大北洋军,他的属下段祺瑞、冯国璋、曹锟、吴佩孚等,都是北洋时期称雄一方、登峰造极的大军阀。孙中山、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同样门派纷立、各有算盘。中国陷入四分五裂、水深火热之中,寻根溯源,不能不追溯到曾国藩的兵制改革和湘军的建军原则。
总之,曾国藩给大清开的这一剂药方,使其苟延残喘、欲坠不坠五十年,甚至一度回光返照(史称“同光中兴”或“晚清中兴”),但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最终,只不过是给这个朽弱无能的政权换了一种死法。
注释:
[1]见(清)薛福成《薛福成选集》之《叙团练大臣》。
[2]转引自罗尔纲《绿营兵志》第十章。丁忧之制在清朝多次变动,曾国藩时实行的是乾隆十四年以来的定制。
[3][35]见(清)梁启超《李鸿章传》第二章。
[4]见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册。
[5]见《清实录·仁宗实录》卷三十八,嘉庆所记为15年前的旧事。
[6][7]转引自金满楼《天命所终:晚清皇朝的崩溃》前言。
[8]张集馨,1800—1878年,曾在山西、陕西、福建、江西等地任职,官至副省部级,是李鸿章的儿女亲家。他将自己历经宦海的见闻记录为,对清朝后期各地官场腐败与社会黑暗作了相当逼真的临摹。此段引用见《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八年》,个别语句有改动。
[9]转引自罗尔纲《绿营兵志》第五章。
[10]见许倬云《从历史看组织》第九章。
[11]出自康熙五十一年左都御史赵申乔的奏章,可见该问题在清朝前期就已经出现,到曾国藩时代已很突出。
[12]见《曾文正公书札》卷二。本书引用《曾文正公书札》均为李瀚章编辑、李鸿章校刊的传忠书局版。《奏稿》《批牍》《文集》《杂著》亦然。
[13]见《曾文正公奏稿》卷三十。
[14]转引自罗尔纲《绿营兵志》第八章。
[15][29]见《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八。
[16][22]见《曾文正公奏稿》卷一。
[17]见《清实录·文宗实录》卷八一。这里指出了团练与正规军的最大区别,即经费不由国家负担。(https://www.daowen.com)
[18]罗尔纲在《湘军新志》中列举了43位团练大臣名单,萧一山、孔飞力均引用过。后来张研根据《文宗实录》统计为58位。《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全文公布后,经崔岷统计应为265位。
[19]见(清)黎庶昌《曾国藩年谱》卷一。
[20]乾隆年间,奏折成为国家正式官方文书。一般情况下,京官各部院、文武各衙门、各旗营的正副主官,外官总督、巡抚、提镇、钦差官员及八旗驻防将军、都统等有专折奏事权。其时,曾国藩回籍丁忧,并无单衔上折权,所以请巡抚张亮基转呈奏折。
[21]见(清)朱孔彰《中兴将帅别传》第一卷。
[23]见《曾文正公批牍》卷一。
[24]见朱东安《曾国藩集团与晚清政局》第二章。
[25]见(明)戚继光《纪效新书》卷一。
[26]见《曾文正公书札》卷四。
[27][28]见《曾文正公书札》卷二。
[30]见(美)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六章。
[31]见(清)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
[32]见《曾文正公书札》卷七。
[33]见《曾国藩家书》,咸丰十年九月初七日。本书所引用《家书》为岳麓书社2011年版。
[34]见朱东安《曾国藩传》第二章。
[36][37][38][39]转引自朱东安《曾国藩集团与晚清政局》第一章。
[40]见(清)王闿运《湘军志·营制篇》
[41]见(清)康有为《康南海文集》之《裁行省议》。
[42]见龙盛运《湘军史稿》第七章。
[43]见(清)王闿运《湘军志·江西篇》。
[44]转引自龙盛运《湘军史稿》第五章。
[45]见《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五。
[46]见《曾国藩家书》,同治元年三月初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