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古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特别是,太平天国运动持续十数年,后勤补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客观地说,虽然湘军比八旗、绿营要勇猛敢战,但相比革命性更加彻底的太平军来说,还是稍逊一筹。但是,太平军没有建立足够多的根据地,粮饷补给匮乏。太平军常常出发前,只带几月口粮,进入战地后,等粮饷耗尽就必须迅速撤离。湘军针对太平军补给不足的这个特点,采取长时间合围的战术屡试不爽。
摆在曾国藩面前最棘手的问题是钱和粮的问题,他承认“今之办贼,不难于添兵,而难于筹饷”。[29]
自湘军创立之初,清廷将其定位为“团练”,把它看作是正规军的补充,要求经费自筹。话说回来,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18世纪70年代晚期,清政府国库至少有8000万两,乾隆时代结束时约有6000万两。嘉庆元年(1796年),爆发川楚白莲教大起义,清政府经过十二年才完成镇压,前后耗费军饷白银一亿两。鸦片战争和太平军兴后,清政府出现严重财政危机,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咸丰八年(1858年)时户部存银只剩区区5万两,对“经制兵”的俸禄都不能及时足额保证,更别说湘军等地方军队了。所以,曾国藩只好自筹兵饷、就地筹饷。
这项任务何其艰巨。咸丰三年,湘军建立之初水陆两军人数众多,每月需要饷银8万两,湖南一省无法负担,需要邻省协助支持。到同治三年(1863年),各路湘勇只增不撤,兵员规模突破20万人,仅曾国藩直属的就有12万人,每月需要饷银40万两,但他只得到外省协饷20万两,其余一半没有眉目,每到战事紧要时刻,曾国藩便为粮饷的事儿犯愁。
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各地用钱的地方很多,又因地方本位主义作祟,除湖南、湖北外,其他各省对协饷湘军并不热心,屡生龃龉。比如,同治二年,沈宝祯虽由曾国藩保举担任江西巡抚,但因为本地军队开支较大,不经商量就截留漕折四万两,让曾国藩极为恼怒,二人关系就此恶化。
曾国藩筹饷,主要有以下几条路径:
(一)捐输与捐纳。
开捐是康熙朝时创立的,这是湘军初期采用的主要方法。湘军在衡阳练兵时,就设立劝捐局,到湖南、江西、四川等地劝捐。
捐输主要是民间出于各种原因,自愿给政府捐款。湘军进入一个新地方,或尚未被太平军占领,或从太平军手上收复,当地士绅往往给湘军贡献资金,作为维持费。比如,安福县丁忧在籍的道员蒋征蒲是湖南首富,个人一次捐资达十余万两,钱四十万串;衡阳杨氏大户湖北巡抚杨健之子捐银数万两。也有些地方以捐款换取增广学额,即增加本地区的科举录取名额。比如,湖南绅局集体捐资,解往曾国藩军营,以此获取学额,发展本地教育。铭(刘铭传)、树(张树声)两军报效三十一万两,增广安徽乡试永久性学额文武各一名、合肥一次性学额文武各三名。
至于捐纳,说白了就是以官为市、买官卖官。通过由政府制定条例,定出价格,公开出售,并形成制度。道光时期,为解决财政危机,清政府开始将捐纳作为主要的敛财之道,每年平均收入100多万两。咸丰即位,开办《筹饷事例》,原定一年为期,但太平军规模越来越大,只好宣布无限期开办下去。按照程序,应该是先交钱,汇总上缴给户部,然后再由吏部颁发经皇帝批准的任职执照。但是这种做法运转时间较长,来得不够直接、过瘾。为提高效率,咸丰进行了创新和改良,让吏部直接下发空白执照,制定各类官职价码,根据捐纳数额由省级政府填发执照,定期汇总上报。从此,卖官鬻爵成为一手交钱一手发照的直接生意。咸丰三年冬,骆秉章把这样一批执照直接转让给湘军总部,作为筹饷的“兑换券”,此项一度成为曾国藩早期经费主要来源。
捐纳的负面效应明显。一是捐例广开,名器不尊,人们把仕途当作钱生钱的工具,而非为民造福的岗位。二是红顶子满天飞,出现大量冗余人员,仕途严重拥塞,官员队伍素质下降。晚清流行一副对联:三品天青褂,六味地黄丸。讽刺某药铺掌柜花钱当上三品官,会的却只是卖药丸。三是劝捐发展到军营内,有的士兵被欠饷,军营便以命令的方式“说服”其答应捐纳,给个头衔,抵消工资,这实质上是一种“勒捐”,非常影响士气。事实上,道光中期捐一名监生需要150两,到咸丰七八年时只需17两,花90多两银子就能当上从九品。当满大街都是捐来的知县知府时,人们也就不稀罕了,参与捐纳的积极性明显下降。(https://www.daowen.com)
从曾国藩看来,捐输与捐纳效果不大,却引发了不少军地矛盾,基本难以维持,所以后期较少采用这种手段。
(二)征收厘金。
这是湘军饷源军需中比重最大、影响最深远的筹饷方法。最初由刑部侍郎雷以诚设立,即派兵在交通要道设置关卡,向过往商贾征收一定比例的税金。厘金分四类,百货厘、监厘、土药厘及洋药厘,税率从4%至10%不等。自1853年至1864年,此项目平均每年1000万两,共计1.1亿两。[30]厘金的发明解了清政府和湘军等地方军队的燃眉之急。
康熙吸取前朝灭亡的教训,为稳定农民阶级,做出过“盛世人丁永不加赋”(人头税的总数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基数固定,永不增加)的承诺,人口增加,税收却没有增加。曾国藩虽然筹饷艰难,但是不敢直接触碰农民阶级利益,以致引火烧身。儒家历来重农轻商,曾国藩认为“病商之钱可取,病农之钱不可取”,[31]选择把手伸向士绅和商人。
咸丰五年左右开始,曾国藩采用抽厘的方式筹饷。咸丰五年至七年,湖南厘金局通过抽厘充实藩库军需107万两。他出任两江总督后,咸丰十年至同治四年,先后在江西、湖南、安徽、江苏、广东等省征收厘金,是全国揽利最广的地方大员。镇压太平天国期间,湘军共报销军费2000余万两,其中厘金占1600多万两。曾国藩说:“东南用兵十年全赖厘金一项支持。”[32]所以,不少人认为厘金是清政府在与太平天国作战时反败为胜的关键。
(三)其他方式。
盐税。无论什么时候,人们对盐的需求都是刚需。而且,两淮盐政属于江督专任。曾国藩一任江督,便从盐税下手,制定《江淮运行西岸章程》《淮盐运行楚岸章程》,设立各类招商局、督销局,组织食盐运输,从中抽取盐税。盐务筹饷有四种方式:以盐税抵饷,发行盐票,抽取盐厘,军队直接卖盐。
协饷。湘军出省作战,以他省协饷为补充。咸丰三年(1853年)至咸丰六年,共收协饷二百八十九万余两。数额还是比较可观的。除了清廷统一协调安排外,曾国藩还利用私人关系请求支援,比如胡林翼、李鸿章、骆秉章、耆龄等都协济曾国藩,大大缓解了军需压力。
丁漕。就是田赋。全国除江苏、浙江,每年征实物白米100万石外,其余各省均折征银两,称漕银。雍正时废丁赋,丁漕合一。湘军东征,咸丰三年十月奏请提用湖南漕米三万石,咸丰五年又奏请在江西漕折中提用数万两。咸丰十年,曾国藩总督两江,奏请江西每月拨漕折银5万两。为了不增加农民负担,曾国藩着力改革漕政,剔除浮收陋规,把经办人员的“好处费”归公。
关税。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五口通商章程,海关设洋关和常关,常关由地方督抚支配,洋关由外国人把持,地方大员可以奏请调拨。咸丰六年二月,曾国藩奏请在上海关税项下,借拨银十万两。同治二年四月,奏拨江西关税每月三万两。
通过上述途径和方式,粮饷源源不断供给湘军,支撑了其薪酬体系高位运行。但是,毕竟军队规模大、战线长,总体上粮饷仍然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