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上,曾国藩对待僚属较为宽仁,对犯错误者能够诚恳指出,帮助改正,但是必要时也能痛下重手。他认为,害群之马不可不除:“榛棘不除,则兰蕙减色;害马不去,则骐骥短气。”[7]
曾国藩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难易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对于触及根本利益的,毫不留情,以儆效尤。如,陈由立事件。
鲍超营中一名副将陈由立,因为发展得不如意,想投奔河南巡抚郑元善。遭到曾国藩拒绝后,陈由立就托病请假,擅自离营回乡募勇,带着郑阳和、余大胜等湘军营官,打算另立山头。
同治元年五月间,曾国藩为处理此事连出五招,全面封杀陈由立。
首先是给郑元善写信,封堵陈由立的去路。他指出,海内一家、楚才晋用本无伤大雅,我不会为一名将领而不顾大局,但是陈由立从勇丁升至总兵,长期隶属鲍超,鲍超待他不薄,可他不问轻重缓急,一听到河南调令便要带人投奔,我恕难同意。何况,他不忠诚于安徽(指曾国藩),怎能忠诚于河南(指郑元善)?我近来用兵十余省,如果别人都效仿陈由立,队伍就不好带了,所以要严劾。
其次是给毛鸿宾写信,要求予以制止。他告知陈由立“叛逃”河南一事,指出“此风一开,各处军纪皆弛,所关极大,弟不能不认真严办”。[8]并要求毛鸿宾制止陈由立招兵买马,并派人押解郑阳和等到湘军大营。
第三是给督办河南团练的毛昶熙写信,进一步封死去路。信的内部大致与给郑元善的相同,主要是解释自己为何这样做。
第四是给左宗棠写信,要求将相关人等押回。陈由立带走的余大胜等人跑到左宗棠处,曾国藩要求左宗棠把人交给他,一肃纲纪。(https://www.daowen.com)
第五是给清廷上奏折,陈述此事利害,争取上级支持。他不仅建议将陈由立革职,而且连带相关60余人一撸到底、全部革职,给那些朝秦暮楚、见异思迁的人敲响警钟。皇帝当即批准。
曾国藩通过抓这个反面典型,树立了团队良好风气。
第二种,对情况复杂的,他采取恩威并济、各个击破的办法进行处理。如,处理哥老会问题。
同治六年六月,下属刘崑向曾国藩报告哥老会问题,建议上奏清廷下旨予以清剿。曾国藩回信说,哥老会众虽多,但以湖南、湖北、四川三省最多,三省中又以湖南最多;就湖南而说,以长沙府最多,衡州、永州次之,其他不必深究。而在长沙府内,又集中在湘乡、湘潭、长沙、善化等县。这样一番分析下来,哥老会的问题只重在几个地方,全是湖南一省的问题,实在没必要弄得全国沸沸扬扬。
他进一步推出他的治理方案,一是“告讦之胁从概从宽宥,以绝株累诬扳之风”;二是“访获之头目必置重典,以杜煽诱猖獗之渐”,只有这样,“外宽内严,恩威并济,不过数月必有大效”。[9]
意思是,对首要人物要从重处罚,坚决打掉这个苗头;对胁从人员则要从轻处理,以免扩大打击面,反而引起不必要的串联。
第三种,对将要发生严重问题的,及时告知提醒,并限期改正。如,处理游击(相当于营官一级)叶光岳的问题。
叶光岳刚到湘营时,英气外溢,曾国藩十分喜爱,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自从简放哨官后,沾染营伍习气和官场揣摩猜忌的作风。咸丰八年,叶手中有了一点权力,所管亲兵反映他待人不诚、说话没有信用,不能服众。曾国藩多次当面斥责,但一直没有改正。如果就此放弃不用,又觉得他聪明过人,有点可惜。
曾国藩决定再给叶光岳最后一次机会,要求叶记住三条:第一说话要谨慎,不可随口编凑谎话;第二要耐劳苦,莫学文弱、浮薄、傲惰样子;第三心窍要正,要直,不可歪曲,与人耍心机。曾国藩下了最后通牒,要求叶限期改正:“若三个月毫无长进,即行革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