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支持逐年增加
2026年02月10日
二、地方财政支持逐年增加
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云南省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依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意见(试行)》,国家司法救助的资金主要来自地方财政预算,这意味着地方财政预算越多,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也就越多,国家司法救助的保障性也会随之增加。截至2020年,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涉及的各州市[10]都建立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财政预算制度。从相关性上看,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司法救助的财政预算成正比关系。例如,依据XS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S州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包含执行救助与刑事被害人救助)财政预算2009年至2011年为250万余元(执行救助从2009年实施统计时未区分具体年份)、2012年为60万元、2013年为90万元、2014年为130万元(实际支出111万元)、2015年为400万元、2017年为371万元、2018年为389万元、2019年为399万元。[11]由此可见,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升的情况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财政预算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财政预算支出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经济学中的平衡预算乘数定律,即当国民支出与税收增加时国民收入也增加,反之亦然。[12]该定律也是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逐年增长的一个原因,即国民收入逐年增加,作为“支出”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也会逐年增加。(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