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前云南省国家司法救助运行的总体情况

一、2014年以前云南省国家司法救助运行的总体情况

2012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这标志着民事执行救助与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在云南省基本建立。[4]2014年《意见(试行)》与《实施办法》的出台则标志着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正式成立。2014年以前,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运行良好,并在全国范围形成示范效应,救助资金保障基本到位,具体情况如下(见表3.1):

表3.1 2010年至2014年云南省执行救助基本情况统计

图示

注:救助金支付比例=救助总金额/(救助金预算+社会筹集)×100%。数据涵盖了民事执行救助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基本情况

数据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情况统计表”“2011年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情况统计表”“2012年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情况统计表”“2013年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情况统计表”“2014年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情况统计表”,2020年1月(https://www.daowen.com)

(一)救助资金

2010年执行救助总金额为734.88万元,救助金额支付比例为52.63%;2011年执行救助总金额为1462.15万元,救助金额支付比例为77.23%;2012年执行救助总金额为1209.61万元,救助金额支付比例为63.67%;2013年执行救助总金额为1462.15万元,救助金额支付比例为132.2%;2014年执行救助总金额为1108.54万元,救助金额支付比例为92.26%。其中仅2013年救助金财政预算不足。总体而言,2010年至2014年执行救助金支付比例为79.79%,救助金相对比较充足。从2010年至2014年,全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付与社会捐助两方面,五年以来,云南省法院系统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有7480.48万元的财政拨款及11.2万元的社会捐助。救助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付,社会捐助极少。

(二)实施救助情况

依据《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的规定涉诉特困人员主要包括民事执行救助申请人与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人。2010年至2014年云南省法院系统共实施救助案件8367件,救助11983人,其中符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已经纳入相关保障。总体而言,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运行情况良好,年均救助人数基本持平,不仅确保了救助制度的稳定性,还解决了救助申请人急需解决的生活困难。